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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普若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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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颜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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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B企业,C成立于2006年4月1日,注册资本合资企业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600万美元一个企业的出资,300万股B公司的出资,C公司认购资金100万元捐款。根据公司章程,A公司,B企业,C公司认购的贡献为25%,首期出资,其余70%于2007年10月1日支付了贡献。(2)2006年5月,一家公司一个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当提交股东担保将投票,A公司,C业务赞成,B企业反对的股东通过的决议。 (3)2006年6月,一个企业实际上将设备价值100万转移至250万元,公司的价格,对于一个公司的经济损失创造150万元。 (4)2006年7月,C拟以自有外商投资企业的整个业务转移到D,CA企业发出书面通知,其股权转让事项,B企业同意,但是A公司,B企业从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不能在45天内答复。 (5)2006年8月,B公司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对公司造成2亿元的经济损失。乙企业直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要求B公司赔偿损失。 [例如:] 股东代表诉讼的利益①违法行为,公司或个人股东如果违规是个别股东的利益,个人股东作为原告,被告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直接作用)。 ②若A,B,C,D成立的公司,A公司和B公司要合并,2/3或以上的股东,但坚持少数的反对,它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在合理价格,使得在60天内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回购协议无法达成,从决议作出之日起,90天之内,你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③若公司的权益不受侵害例如:A,B,C,D成立的公司,B公司违反利益。则A应提请人民法院。如果一个公司不提起诉讼时,股东有权提起诉讼代表公司的。 (或者直接诉讼由董事会或监事会)。 要求:按照公司的法律制度,回答下列问题:(1)(1)公司章程的内容,建议指出,公司根据这个称号一点股东投资周期,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贡献期限规定。按照“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初始出资额全体股东不得之日起两年内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0%,其余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由股东支付。在这个问题中,第一次A公司股东的出资总持续时间均符合相关规定。 (2)按照标题点(2)提示的内容,指出该公司的股东将投票决定的事项不保证遵守该部?并说明理由。 答:首先,A公司不应参与投票。按照“公司法”,本公司提供,必须由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为股东,股东接受该担保不得投票。在这个问题中,A公司作为股东接受该担保不应当参与投票。其次,股东将不会通过的决议。按照“公司法”,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出席会议的由多数投票权的表决通过。在这个问题中,因为B企业的反对,因此,该决议没有其他出席会议的股东以过半数的投票权通过。 内容的提示,按照尖锐的问题(3)(3)无论A点的商业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A商业做法不符合要求。按照“公司法”,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得利用自己的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损失的规定给公司造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4)内容的提示,说明行业企业可以在这个标题点分配自己的贡献?并说明理由。 答案:C企业可以转让自己的贡献。按照“公司法”,股东股权转让的人比其他的股东,须经过半数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股权的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至少30天未回答之日起转移,视为同意转让。在这个问题中,由于法人股东,A,B企业自收到书面通知至少30天没有回复,视为同意转让的日期。因此,C公司可以分配自己的贡献。 (5)是否法律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依照这个标题点(5)提示的内容,指出乙的业务?并说明理由。 答案:B公司可以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起诉。按照“公司法”,另一家公司的董事,监事,比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8月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了以下事实:(1)2006年2月,公司拟为银行提供贷款的公司控制2000万澳元的股东提供担保。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担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投票权总数持有的15,000股股份,包括A公司持有6000万股。一个公司没有参与投票,有利于其他股东5,000股,反对4,000万股。 (2)2006年3月,A公司和B公司拟提供的担保为银行贷款2亿美元,担保金额为公司总资产的35%。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担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投票权总数持有的15,000股股份的投票是赞成9000万股的结果,对6,000万股。 (3)2006年4月,公司拟聘请一名法人股东B型设备。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租赁事项进行表决有关表决情况如下:公司董事六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董事人数出席董事会会议5人,其中主任王乙公司发出。王没有参加投票,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一票反对。 2006年5月(4),公司拟对银行贷款C公司2000000美元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对担保进行表决时,有关表决情况如下:公司董事六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董事人数参加的五人董事会会议,投票结果为3票赞成董事会,2票反对。 要求,并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标题要点(1)提示的内容股东大会可以注意到没有保证了通过对企业呢?并说明理由。 该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可以保证通过。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上的时间来考虑该建议保证了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股东大会上通过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上述另一半参加表决。在这个问题中,接受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半数以上持有出席大会(9000万美元)的投票表决权表决的业务。 [解释]考点,请参见第8章课本第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具体规定上市公司担保)。 (2)按照标题点(2)提示的内容,指出该公司股东大会可以传递给B的担保?并说明理由。 该公司的股东大会上不能保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在一年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公司资产总额的30%以上,由股东会决议和投票权作出由出席会议的股东2/3通过举行。股东表决权的称号,并没有参加2/3通过会议(15,000股)的担保。 (3)(3)内容的提示,董事会指出,根据对这一问题公司的通过租赁业务事宜,到B点的能力?并说明理由。 该租赁公司的董事会通过。根据“公司法”规定,参与会议,关联企业的分辨率上市公司董事局不得行使表决的决议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可召开出席董事会会议决议须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批准。在这个问题中,除了王,非关联董事为5人,出席会议的4人的董事人数,赞成3票,均符合法定要求。 (4)(4)内容的提示,该委员会指出,A公司C公司可以通过为这个标题下点的保证?并说明理由。 该公司的董事会不能保证。根据规定,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外担保必须由“现在”审议董事2/3的董事会批准同意并做出决议。在这个问题上,董事出席五人董事会的人数,三票赞成,未达到2/3的法定要求。 [解释]考点,请参见第8章课本第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具体规定上市公司担保)。 (1)股东大会①提供担保,上市公司的股东,该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的决议作出,股东接受该担保应避免,此事需要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通过半数以上的投票权。 ②30%在一年内担保总额超过属于特别决议的股东大会上上市公司的资产。召开 (2)董事会①与交易会议必须是多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当分辨率必须是多数非关联董事通过。 ②保证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表决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一般要求:需要经过全体董事过半数2)特殊规定(仅限于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需要经过董事出席董事会2/3以上通过。 必须做到:公司法案例三! ! ! 通过张海峡发表于2008-8-7 23:54:00 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股份公司”的标题下)是一家于2000年8月上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举行2006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情况,并召开了如下讨论问题的会议:本公司由七位董事组成董事会(1)股。董事出席会议董事组成,董事B,C,主任的D主任;董事E不能参加,由于出国留学的会议;由于参加人民代表大会的F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A的;董事庚未出席会议,因病,由董事会H的秘书委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讨论并作出一致的决定,2006年4月8日,在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除提交到那个时候的日常事务持有的公司股份审议通过了年度股东大会,以下事项将提交给大会,审议关于为,即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增加两名独立董事;公司章程。 (3)根据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出席讨论了董事会会议,同意张财务总监任命为公司,决定给张某10万元年薪;董事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内部机构设置,投票,本公司董事乙反对其他程序,其他的都答应了。 (4)本次董事会会议,其次是上司的签名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归档的会议。 请求和回答:(1)根据标题要点(1)提示内容出席的董事人数符合要求的董事会会议?董事及董事FG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一,董事人数出席董事会会议合规性。根据规定,大多数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应出席会议。其次,导演足总杯电话委托董事出席代表不符合规定的董事会会议。根据规定,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由于某种原因,你可以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书面会议。再次,由董事会GH的秘书委托不符合要求出席董事会会议。根据规定,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但不能信任的人以外的董事代为出席。 (2)指出,这个问题点(2)不符合部门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一,不遵守通知会议的股东大会,根据股东大会的规定,本次会议应的时间,地点和事项的通知前20天举行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考虑。 其次,修订公司章程由股东大会以不符合规定的普通决议案的文章。根据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 (3)根据标题点(3)提示遵守董事会采纳的两项决议的内容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一,董事的委任,讨论财务总监出席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了一项决议,决定其报酬标准。根据规定,该事项为董事会辖下。其次,批准公司的内部结构,该计划不符合要求。根据规定,该决议必须由大多数全体董事的董事会的批准。在这个问题上,B的导演反对这件事,实际上,只有三名董事一致认为,上半年的七人全体董事不超标。 (4)指出,这个问题点不规范的地方(4),并说明理由。 会议董事会会议记录的监事签名形式,没有出席会议。根据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董事会会议的记录。 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2月1日出席董事会会议,以七人。这次会议的召开,以及讨论的相关问题如下:(1)适应市场变化,出席会议的董事局会议后一致决定改变使用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列资金。 (2)2005年A为公司重大损失,本公司董事的提案不会注意到这一点,但在会议上,董事B,C董事明确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投票,但建议最终投票还是其他五名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出席会议的董事局会议后一致决定驳回张某,总经理职务,由王决定会议担任公司的总经理。主任,D2,建议改变经理的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但被拒绝了主席。 要求:基于上述事实及“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对这个问题点(1)提示公司董事会中的内容决定改变资金的使用在招股说明书中列出符合要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董事会会议决定,改变使用在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不符合要求。根据“证券法”,在招股说明书中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上市公司上市的规定,必须经股东批准。 (2)按照标题点(2)提示不符合该部的要求,有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做法的内容?并说明理由。 答:首先,董事会无法通过的决议。按照“公司法”,公司董事会须以过半数全体董事通过。在这个问题中,只有五个有利于董事,少比全板(11)的一半。其次,根据“证券法”,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重大损失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的临时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3)根据标题点(2)提示内容,如果一家公司的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造成严重损失的分辨率,董事B,C董事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董事B,C董事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公司法”,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决议,股东的物品,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参与,“承担责任的公司;但投票已经证明表明异议并记录在导演的分钟可免除责任。(4)根据标题点(3)提示的是否符合主席的做法的内容呢,说明理由答案:A董事长的做法不符合要求根据“证券法”,公司1/3以上监事归属感或经理的董事的规定以一件大事,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中期报告,并公告。2006年5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了以下事实:(1)公司于2001年在B企业,丙烯等6家企业作为企业的共同发起人1月1日在公司成立,成立时的8000万股(1元面值,下同)的总资本。 2005年3月的4000第一个问题允许一个公司社会公众股的发行完成之后,一个公司的12,000股股份,占总股本。 (2)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乙公司将要交付到公司的机器和设备的捐款(相当于20万人民币)作为其资产的使用权,尚未交付公司。 板(3)公司七名董事组成。 2006年2月1日,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出席会议董事组成,董事B,C,主任的D主任;董事E不能参加,由于出国留学的会议;由于参加人民代表大会的F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A的;董事庚未出席会议,因病,由董事会H的秘书委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据该公司总经理,董事出席讨论了董事会会议,同意张财务总监任命为公司,决定给张10万美元的年薪。此外,董事会出席讨论会议,并一致认为,从招股说明书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决定指出。该董事会会议上,提交主管的签名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会议后。 (4)在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3月18日除了审议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该通知所指明表决事项)分辨率,而且还根据控股股东丙烯业务在法案提议临时增加增选公司董事及股东会上投票。 (5)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董事会一致认为,B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 (6)本公司于2005年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陈发,2006年3月10日经本公司公布的3月20日买了2万股公司股票,并在同年度报告今年4月8日卖出,获利3万元;一证券公司员工证券,李某认为,一个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涨潜力,于2006年3月15日购入10,000股公司股份。 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回答下列问题:(1)(1)根据内容提示由标题指出的该公司股份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比例公开发售?并说明理由。 答案:股份符合公司的公开发行的比例。根据规定,公开发行股份应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超过400万元,总股本逾10%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在这个问题中,1.2亿元的总股本的25%以上的A股公开发行公司的总股本。 (2)按照标题点(2)提示的内容,哪些属于A公司的行为违法性?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业务? 答:在一个欺诈性的投资业务B的行为。 ,按照“公司法”,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5%的罚款-15%虚假投资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虚假股本的2%-10%的罚款额的贡献。(3)根据标题点(3)提示的内容?公司董事会不符合部门的要求,也和描述的原因董事的做法答:首先,导演F,G委托董事无效,按照“公司法。 “,该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由于某种原因,你可以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书面会议。在这个问题中,导演,而不是采取电话之书面委托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f的不遵守,而董事会委任大会其他董事不符合要求的GH秘书,而不是。其次,董事变更使用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列资金的董事会“的决议是不合法的,根据规定”证券法“,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如招股章程所述应经股东批准。最后,董事会会议的签名不符合,按照“公司法”,董事会的出席会议的有创纪录的签名,签名不出席会议的监事会议会议。 (4)根据标题点(4)提示该决议的内容增选公司董事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符合法律规定的呢,是否说明理由。 BR />答:一个公司增选公司董事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公司法”,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作出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决议。 (5)(5)内容的提示,该公司在这个标题之下提供的抵押品是符合B点的商业惯例的控股股东?并说明理由。 答案:A公司为乙企业实践的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不符合要求。按照“公司法”,公司提供担保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必须由联合国大会批准。 (6)根据这个问题点(6)提示陈某,李某A公司股票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答:首先,陈A股交易行为合规性。根据“证券法”,是由后之日起上市公司委托,直到这些文件公开,不得购买或出售股票收到5天人员发布了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在这个问题中,陈是5月发布后,在审计报告买卖公司股份,因此,符合法律规定。二,公司股票买卖的李某的行为不符合要求。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的员工在办公室或在法定期限的规定,不得直接或者通过他的真实姓名,通过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在这个问题中,李某的证券业从业者,因此,出售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

张海峡注册会计师

117 评论(8)

余味无穷aa

有本科和同等学历的人可以报考 本三是什么意思? 哦 没有影响 这个是国家承认的 这个和基础法律课可不一样 你要是没有基础的话现在开始要脱产学习了

149 评论(13)

艾米Amysweety

每年名师都差不多,但会根据老师的授课变化有些许调整。

有些新老师不出名,但讲的很好。推荐本身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如果和你喜欢的不一样,可以对比下,选择适合自己的。

1.不要频繁更换老师!

只要是能出来讲课的老师,都是不错的,各个机构也有自己优秀的老师,名师之间差异不是很大,所以大家不要在两个优秀老师中间纠结,浪费时间,选定一个适合自己的,就开始好好跟着学吧!

2.好老师不一定适合你!适合你的才是最好的老师!

有些老师讲的很好,但很难,很深入,对于一些基础差的学生就听不懂,所以一些人对某老师都喜欢的不得了,一些人完全不感冒。

3.一般每个科目至少学两轮,我们建议学2个老师比较适合,可以互补!你可以先跟一个老师理解知识点打基础(课讲得好,深入浅出的),再跟另一个老师记忆和梳理(讲义精炼,效率高的)。

4.最后!好老师、好课程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安排和自己吸收知识点。最忌讳在一个科目上浪费很多时间!!

民法不错的老师有:韩祥波,曹兴明

韩祥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授课逻辑严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风趣幽默,极富有感染力;通过生活化的民法案例,讲的引人入胜。深谙法考规律,讲解全面到位透彻,对备战法考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深受考生爱戴!

曹兴明,具有多年教学经验,在民商法方面勤于思考,博览群书,对民商法诸多领域颇有研究,法学功底扎实,对知识掌握得系统而全面;讲课富有激情,深入浅出,深受学员好评。

刑法不错的老师有:陈永生,杨艳霞

陈永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法学院教授,参与司考大纲及教材编写,主张抓住重点、敢于放弃偏僻知识点。讲课诙谐幽默、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对刑法高频考点、低频考点及非考点的甄别极为准确,把必考点称作“非常黄的黄金考点”,帮考生指明了备考方向,起到事半功倍学习效果,深受考生喜欢!

杨艳霞,刑法学博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杨老师授课简洁、清晰,能够准确把握每个知识点的本质特征,基础知识非常扎实,备课异常充分,能够准确把握刑法的整体结构和最新动态,为考生的备考减轻很大负担。

民诉不错的老师有:张进德,蔡辉

张进德,法学博士;能够精准把握答题技巧和思路,专业底蕴深厚,对法考重要考点、考查方式及命题规律信手拈来,能够穷尽高频考点的可能考法,授课睿智幽默,化繁为简,娓娓道来。

蔡辉,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从事法考(司考)培训十余年,对民事诉讼法命题规律有着精准的把握,授课经验丰富、思路清晰,对法考重点、热点、必考点把握非常到位,使考生能够从容应对法考,深受广大学员喜爱。

刑诉不错的老师有:许玉霞,董扬,谢安平

许玉霞,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与实务经验,具有多年的法考(司考)授课经验,讲课生动幽默、直击考点。对刑诉法高频考点、低频考点及非考点的甄别极为准确,许老师考前押题深受考生喜欢!

董扬,诉讼法博士,讲课富有激情,课堂气氛活跃,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善于归纳总结,将枯燥的条文转化成富有逻辑而生动的故事,故事讲得格外动听,传达的考点格外精准,让考生如痴如醉!深受考生好评!授课特点:经验丰富,讲课深入浅出、风趣幽默,对考题预测准确性高。

谢安平,北京大学刑事诉讼法学博士,具有多年的授课经验,严谨认真,对每年的法考重点难点把握精准,思路清晰渗透;注重解题思路的分析与解题技巧的训练,用独到而新颖的视角剖析命题规律,深受考生好评!

行政法不错的老师有:兰燕卓,赵宏

兰燕卓,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具有丰富的法考培训经验,考点把握精准,擅长将繁杂考点系统化、明晰化,有效挖掘考点的关联性;授课重点突出,知识体系清晰,课堂气氛轻松活跃,有效提高备考效率,深受广大考生好评。

赵宏,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理论功底深厚,深谙法考规律,授课重点突出,思路清晰,针对性极强,深受学员一致好评。

商经不错的老师有:汪华亮,邓金华,李文涛

汪华亮,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主讲商经法,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命题规律,深知法考瓶颈之所在,并能提供有效的突破方法;在备考复习方面,汪老师主张通过脚踏实地夯实基础、抓大放小各个击破、实战演练融会贯通三步走战略一次性通过,反对投机取巧、冒险侥幸、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等心理和方法,深受学员好评。

邓金华,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主讲商法、经济法等,二十余年教学与实务经验。授课内容通俗易懂、声情并茂、详略得当,倡导“表格体系、五步解题、诗词法条”等综合运用,见解独到,使商经不再伤神经,法考生亲切称之为“商经大表哥”。

李文涛,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对法考的命题规律有较深入的研究,对商经法的重点和难点把握全面、理解深刻,教学和辅导经验丰富;结合法考发展的最新趋势,注重对法条和考点进行法理分析,通过分析法条背后的法律精神,使学生深刻理解并熟练掌握法考考点,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并能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同时提高卷四的答题能力;讲课富于激情,生动幽默,在法考辅导中通过关联、比较、系统、演练、案例、口诀、表格等多种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三国不错的老师有:王斌,李毅

王斌,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授课特点,“品三国、论三国”,磁性嗓音,淋漓演绎,考点全面,案例精细,有条有理,有重有轻;深入浅出,娓娓道来,一切精彩尽在掌握。

李毅,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理论功底扎实,对法考有独到的研究,善于将庞杂的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条理化与系统化,对于知识点的把握准确到位,授课逻辑严谨、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条理清晰,深受考生好评。

理论法不错的老师有:杨帆,叶晓川

杨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驰骋法考(司考)界十余载,形成鲜明的个人风格,讲台之上,指点江山、风趣幽默。法律的背后是理论,理论的背后是智慧,他把理论法学的课堂设计成智慧的盛宴,法律原理,抽丝剥茧,层层分析,而得分考点就赤裸裸展现在他的句句解读之中。若说理论法学枯燥乏味、无尽的煎熬,那是因为你还未遇见他。

叶晓川,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他讲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辅导方法得当,睿智、幽默、富有激情的授课风格倍受学员喜爱。主要讲解的课程有法治思想、宪法、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等。

333 评论(15)

我是新悦

中国政法大学全法学权威名师阵容 民法:刘家安,辅导经验极其丰富,擅长理论与案例结合,使考生顿悟民法体系和重要考点基本听过刘家安老师的民法视频同学,很少有再换老师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所长。        刑法:方鹏,方鹏老师的刑法课特点就是案例生动,讲课有趣,重点明确,通俗易懂,而且再挑剔的学生都会很喜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刑法学博士,司法考试刑法名师,押题极准)         行政法:王旭,极具才华的行政名师,折服了数以万计的司法考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独立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求是》等期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出版专著两部。       商经:郑佳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

94 评论(9)

雪野在宁

法考的老师们大多是很有经验的老师,知识体系全面,讲课方式各有特色。就我个人而言,特别感谢刑法陈永生老师、民法曹兴明老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吴鹏老师、刑诉法宋桂兰老师和刘玫老师。陈永生老师讲课的语速略微快,所列举的案例和教材中的总结十分实用,对我学习刑法帮助很大。曹兴明老师讲课生动,为考生们操碎了心,重点知识点不厌其烦,反复讲解,十分耐心。吴鹏老师的教材虽然只有40页,但已经涵盖了所有内容,将他的笔记和上课所讲的例子都记住,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门课就不用担心啦;吴鹏老师给我传递的不仅是课本知识,还有做题方法和命题套路,这对我通过法考帮助很大。宋桂兰老师和刘玫老师都十分强调刑诉法体系的构建,她们帮助我搭好了学科的框架,刑诉的学习如虎添翼。“法考是一座桥,我们要走过去,不能在上面造房子。”通过考试,重要的不仅是知识,还有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相信自己的选择,相信自己选择的老师,朝着正确的方向努力,法考其实并不难。我相信大家一定可以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

233 评论(8)

jonathan7704

结论:您好!您现在如果是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就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难度很大,全国通过率15%左右,法律专业高校通过率50%左右,考试通过并且在律师事务所挂名实习一年就可以作为执业律师您如果只想在企业做法律顾问您可以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考试,难度较小,但只能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司法考试主要还是以实际案例的形式靠你各部门法的法条及法律理论知识,所以单纯的背诵是完全不行的

181 评论(9)

臭豆腐精

与法律有关的证书主要就是国家的司法考试,通过后,取得法律职业证书,有了这个证书,才能从事与法律有关的职业,不管你今后当法官、检察官、律师,还是去公证处当公证员,都必须有这个证书。此外,还有可以考的是法律顾问证书。

204 评论(12)

思念你的情意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最好的老师:刑法:韩友谊刘凤科、袁登明、柏浪涛;民法:段波、李建伟;钟秀勇。行政法:吴鹏、林鸿潮、赵鹏。刑事诉讼法:杨雄, 民事诉讼法:杨秀清、汪海燕 三国:杨帆,理论法学:陈景辉。经济法与商法:张海峡。考司法推荐去方圆众和教育,该机构是一家专业从事法律教育的企业,师资能力强,知识内容精准,学习效率高,课程全而精,值得选择。【点击了解更多法考相关的信息】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职业证书考试。担任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方圆众合教育。为迎合不同用户群体需求,“产品互联网化”被众合教育纳入核心战略之一。在探索发展过程中,众合教育结合原有内容与服务优势,对法考、法硕考试、法律实务、法律图书等业务领域的产品进行系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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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冷0623

首先,要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资格很简单,任何一个专业的本科文凭即可,其他资格都是虚的,如爱党爱国没有前科等等。 问题是你没有本科文凭,报考司法考试首先要审查本科文凭,考前是形式审,考上了就实质审查,也就是说,你千万别拿假的毕业文凭参加司法考试,否则就算考上了也白考。 我建议你如果确实是为了考司法考试,那么你随便弄个党校的本科都可以,只要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即可参加司法考试。 其次,如果你拥有上述司法考试的资格后,每年六月份要注意网上报名时间和认证时间,认证一般都是在各地的司法局(至少福建是这样的,因为我去年第一次有资格报考)。每年的九月中的星期六、日考两天,一共四卷,每卷150分,共600分,前三卷选择题(不要以为司法考试的选择题很好考,多选和不定项的错误率是相当高的),第四卷主观题(法律文书、案例分析等)。 只要360分就可以过司法考试,相当于100分考60分就可以过,但是,不要太高兴,据我所知各个地区的司法考试的状元一般不超过450分。更可怕的是每年司法考试的通过率都徘徊在7%到13%左右。 司法考试的法理难度并不深,但是,广度太大了,而且程序法考的完全是强记忆力。太多资料需要涉猎。因此,有时有点运气成分,多数过的人都很危险,没有超过线几分。 法学院的讲师5年到8年才过司法考试的也不是什么新闻;但是,也有法学院的学生第一次考就过的,当然,多数属于记忆力比较强,学习技巧比较好的。 最后,如果你很刻苦,运气又很好,过了司法考试,那么,成为律师就是形式问题了,过了司法考试,随便去一个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就可以拿到律师执业证书了,成为真正的律师。 ######### 以前有其他渠道获得律师资格的,现在,一律都需要过司法考试,华山一条路了。现在,法院、检察院的都需要通过司法考试,否则只能当书记员,更何况律师。 介绍几个比较常用的司法考试网址,你先看一下吧: 一,法专在线 二,葵花法律论坛 三,法村 外专业的考司法考试要乘早,因为,现在司法考试已经向考察考生法学综合素质方向发展了,考题的目的也不是考察考生的记忆力,而是考察其法理能力,因此,法学专业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系统的考生将越来越有优势,外专业的毕竟纯自学比较多,很多法理都不是太深,过司法考试基本靠的是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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