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一个人旅行
考生在报考注册会计考试前,要提前了解一下是否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若不符合则不予通过审核。详细报名条件如下:注册会计师
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以下几个条件的考生不能报名注册会计师考试:
1.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的人员;
2.之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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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毕业可以报考注会考试吗?
考生如果是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是可以报考注会考试的。如果是明年毕业的小伙伴,可以报考明年注会考试。注会证书具有很高的含金量,获得注会后就业范围也会更加广泛。如果打算报考的小伙伴,可以提前在大三、大四进行备考。
应届毕业生报考注会考试,先交费还是先审核?
应届毕业生报考注会考试,先交费后进行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是指在报名期间暂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统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考生只需要耐心等待认证结果。待认证通过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参与后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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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流浪泡泡
2022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是2022年4月6日—29日(网报系统24小时开放)。今天是注会考试报名的最后一天,打算报考注会考试的小伙伴们,抓住注会考试报名的小尾巴,如果符合注会考试的报名条件,又想报考注会考试,那就赶紧完成注会的报名吧。
2022年cpa报名入口网址官网是:。注册会计师
2022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是?
注会考试有两个阶段:专业阶段,综合阶段。
注会专业阶段报名条件: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
注会综合阶段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2022年注册会计师报名入口从哪里进入?
注会考试的报名入口只有一个,但是注会的报名端口有两个。
1.网页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
2.移动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
考取注册会计师证有什么福利政策?
上海:可以免试高级会计,可增加100分落户积分
福建:注册会计师等同会计师或审计师,最高奖励3000元
山东:考取注册会计师,可免试高级会计,可直接申报高级会计评审
河南:实行面试答辩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认定高级会计,授予“金榜考生”证书并奖励3000元
湖北:注册会计师等同会计师或审计师,可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天津:注册会计师等同会计师,可直接申请参加高级会计考试或评审;获得30000元奖励资助,可直接落户
北京:通过考试并执业,给予现金2500元(含税)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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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炎焱加冰
河南2022年注册会计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6日至29日,考试报名地址为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考生在报名前需要符合相应的报名条件,详细如下:注册会计师
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报名科目有哪些?
注会考试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共有6科,分别为《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综合阶段考试共有2科,分别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其中,《会计》科目的难度在六科中最高,2021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平均合格率为22.91%,其中《会计》科目的通过率是15.92%,是六个科中最低的。想要成功通过《会计》这门科目,大家需要将各种会计分录烂熟于心,将知识点牢记且结合到实际题目中。同时大家要多做历年考题和模拟题,才能将《会计》科目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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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大明白
你好,2022注会专业阶段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8月26日:08:30-11:30会计(第一场)、13:00-15:00税法(第一场)、17:00-19:00经济法(第一场)。8月27日:08:30-11:00审计、08:30-11:00财务成本管理(第一场)、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第二场)、17:00-19:0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8月28日:08:30-11:30会计(第二场)、13:00-15:00税法(第二场)、17:00-19:00经济法(第二场)。2022注会综合阶段考试时间安排:8月27日: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关于在部分考区安排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两场考试。考虑到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相对紧张,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拟在部分考区对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等四个科目安排两场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为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山东省财政厅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现将全省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山东省(以下简称我省)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6号)规定执行。二、继续教育学分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三、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除以上内容外,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津补贴等相关制度办法等。各级工会组织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工会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各市财政局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二)继续教育形式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时应遵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1.网络培训。由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财政局公布本辖区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及继续教育的网站和平台,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2.面授培训。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前向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开展培训。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会计人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为确保培训质量,财政部门将不定期对备案单位的继续教育面授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检查。未提前备案组织的面授培训,不予确认学分。3.视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三)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2.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市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个人申报访问路径: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四、组织实施相关要求(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省财政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的继续教育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二)各市财政局要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时间和要求,加强对继续教育政策的解读,及时审核会计人员的视同继续教育登记申请。(三)要积极发挥各级会计学会、继续教育基地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四)各市财政局在选取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时,要坚持合法规范、有效可控的原则,严格遵守《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继续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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