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水的一方
工资业务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归集,各项扣款根据情况计入对应科目,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除。具体会计分录如下:一、计提工资(应付工资)借:成本费用科目(根据工资受益对象确定)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二、代扣职工基本社保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三、代扣个税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四、代扣其他暂借款、罚款等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收款-XXX
huangmanjing
公司核定工资是17200,个人请假扣款是369,个税是175,保险(扣个人)是367.74,实发工资是16288,请问这样的会计分录应该做-----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7200-369=16831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75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367.74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16288 贷:营业外收入 0.26
小小mini罗
从工资中扣款可以按罚款或者补助津贴来做会计分录;1、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应当扣除的款项;2、工资应当及时足额的进行发放。3、工资罚款借: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 1、你说的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员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律师提醒:此类案件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有关劳动合同当中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的约定,只有明确了员工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才能确定员工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二是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的确定,劳动合同中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薪酬、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承担责任的大小,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北方小渔
法律分析:1、法院强制执行扣划公司银行存款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法院
贷:银行存款
2、待法院纠纷解决后的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法院
法院扣划银行存款相关规定: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2、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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