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鲁鱼
会计有一定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公司也有规章制度,他这么做就是犯法的。但是要看你是否追究了,如果你原谅他。他把取走的钱退回来没有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念在以前他工作的份上,你可以不去追究。这样也就谈不上犯法了。
艾迪奥特曼
看公司的性质。如果是国有公司,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根据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是非国有性质的公司,那么属于挪用资金罪或者职务侵占罪(必须以主观方面考虑)而这两罪数额相对较大,那样的话应该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
四川创和
财务不可以代表公司,但是财务可能是公司董事长的传话筒。
资料扩展: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以现行公司制度,担任了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等职位的负责人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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