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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海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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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ss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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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现实案例

130 评论(11)

gangyaya037

1,将因自身利益损害独立性,剩余50万元以该公司能否成功上市决定是否支付,构成或有费用,2.不损害,由该注册会计师将经会计主管审核的记账凭证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这件工作是机械。秘书性质的工作3,ABC会计师事务合伙人甲注册会计师目前担任V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官员,将因为密切关系损害独立性4,损害,注册会计师不能应为审计费用的原因,减少获取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5,损害,V公司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需要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可能的测试依赖,提供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将会因自我评价损害独立性

204 评论(8)

鸡汁小笼包包

近年来,国内外相继出现的一系列因缺乏审计独立性造成的审计失败案件,导致人们对审计的“独立性”提出了质疑。造成审计缺乏独立性的因素众多。审计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注册会计师审计被誉为最超脱、独立性最强的审计,因为职业规范要求它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独立于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但在现实中却难以做到完全独立于这两方。 审计机构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执业中追求利益最大化,按照成本收益原则所表现出来的信用程度是权衡得失的结果。审计人员除了自身的道德修养外,很大程度上还受到所处的执业环境及监督机制的制约。对于经济利益这一影响审计独立性的重要因素,本文将分析它对审计独立性产生的影响,以及审计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应对策略,从而使审计业的独立性得到提高。

87 评论(12)

依然泛泛

内容摘要: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完善,CPA行业的发展处于初期阶段。尤其是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证券市场混乱,执业人员素质低下等等,这些都严重干扰了我国CPA审计的独立性。本文拟分析影响我国CPA独立性的因素,并对如何保持CPA独立性作一些粗浅的探讨。关键词:CPA审计 独立性 非审计业务 在注册会计师(CPA)职业道德中,独立性堪称职业道德精髓所在。所谓独立性原则是指CPA在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当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机构。实质上的独立是要求CPA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是指CPA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一种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身份。由于CPA的审计意见是外界人士决策的依据,因此,CPA除了保持实质上的独立外,还必须在外界人士面前呈现出形式上的独立,只有这样才会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可见,独立性是CPA职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影响我国CPA审计独立性的因素 通过改制上市的国有企业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 在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中,CPA作为外部审计力量,受聘于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保证股东的利益,为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尽管已经具备了或者严格地说在形式上已具备了某些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治理结构,但距离其目标还相差甚远。 CPA行业内部竞争过于激烈,审计制度存在隐患 以CPA独立审计为主的审计制度在现代社会中占主流地位,CPA的监管采用的是自律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师事务所也参与了市场竞争,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在这种制度下,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就很易与维护审计独立性发生冲突,当冲突发生时,很难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牺牲自身的经营目标去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因此,这种审计制度本身对CPA独立性就存在隐患。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采取有限责任制的组织形式 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通常采取合伙制形式,违规可能带来的连带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CPA在审计中的非正规行为。而在我国,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采取有限责任制,这种组织形式并不适合会计师事务所这种特殊行业的实际情况,而且与国际上的通常做法也不一致。在有限责任制形式下,会计师事务所仅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这样即使事务所被摘牌,CPA也不必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见,这种组织形式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约束机制得不到强化。 CPA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可能存在利害关系 CPA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可能存在其它一些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如,CPA持有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在被审计单位内有经济利益,等等。当这种关系存在时,将会使CPA因牵涉到自身的经济利益而给其独立性带来潜在的利害冲突,同时也会给CPA执行判断或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带来阻力。这样,CPA在实质上的独立性会受到影响,形式上的独立性也会大打折扣。 非审计业务对CPA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我国目前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CPA可以承办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这就是说,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既可以提供审计业务,又可以提供非审计业务。当会计师事务所向被审计单位同时提供审计服务、咨询服务时,如果审计业务不能够让被审计单位满意,那么非审计业务这一块的巨额利润将会随之流失。可见,为被审计单位同时提供两方面服务的这种双重身份导致的利益冲突,将会影响CPA审计的独立性。 法律及市场监督体系薄弱,外部约束力量不强 无论是证监会,还是法律条例,都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强制性的外部约束力量。在我国,虽然《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规都从多方面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CPA的职业操守做出了规定,但普遍存在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的缺陷。同时,我国市场监督体系不健全,证监会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管作用。可见,会计师事务所受到的外部约束力量较弱,这也导致了CPA审计独立性的丧失。 如何保持CPA审计独立性 重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要从根本上改变审计主体失去来自所有者的约束而主要受制于经营者的状况,就必须对产权制度进行重新安排,寻求新的所有者职能行使主体,以求改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具体来说,一方面应赋予经营者部分剩余索取权,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强化其自我约束。另一方面,应赋予企业监事部分剩余索取权,使其行使所有者监督职能,削弱经营者的权力。此外,通过国有股减持,增大流通股的比例,也能使公司产权得以明晰,使来自资本市场的外部监督力量得以加强。这样,就能够解决现有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从而改变CPA受聘于经营者,又要监督经营者的弱势地位。 改革我国现有的审计制度 为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与维护审计独立性发生冲突而影响审计独立性,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行业监管部门来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审计时与被审计单位保持独立,也可以考虑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资源库,由相关的管理部门在被审计单位相适应的范围内随机抽取,委派审计,这样也可以保证CPA审计相对于被审计单位的独立性。 鼓励和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非审计业务,加强监管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结构基本上是单一的审计服务,此种服务结构不仅没有带来审计的高独立性,而且也不利于事务所的稳定和长远发展。因此,应鼓励和引导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咨询等非审计业务。 同时,应加强对非审计服务的监管。有效发挥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审计委员会可由公司董事会中推选几位成员组成,负责帮助审计人员保持对管理当局的独立性。加强行业自律监管作用,研究细化CPA职业道德准则,加强对独立性的行业监管。充分发挥联合监管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例如,有关部门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标准外,还可适当考虑增加披露非审计服务收费以及要求委托人定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推行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与一般公司存在区别,通常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产不高,但是破产时,会给相关利益人带来巨大的损失。这种行业的实际情况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合伙制这种组织形式才是最佳选择。合伙制事务所需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的个人利益与事务所业绩紧密相联,使其在承担风险和责任上更有压力,在增强质量和诚信意识上更有动力。因此,我国应推行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变有限责任制为合伙制。这样可以使CPA真正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体,承担无限责任,从而迫使CPA强化风险意识,提高执业水平,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真正做到“独立执业”。 加强CPA的职业道德和价值观念培训 独立性是CPA保证和提高自身执业水平的基石,是CPA职业的核心价值所在,为了实现自己的审计工作能满足社会公众利益的要求,CPA必须把独立性作为自己的一种职业素养,提高自身素质。 优化CPA执业环境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多方面的因素影响CPA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与审计质量背离的现象表明,要提高CPA审计的执业水平,单靠CPA行业自身进行改革是不够的,还必须培育和完善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的支撑环境。因此,应优化CPA执业环境,加快改革步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证券市场和金融市场,为保证审计独立性,提供一个健康、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 参考资料: 1.邓向华,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事业财会,2002,(5) 2.刘元秋,审计独立性对非审计业务说“不”?,山东审计,2002,(7) 3.许辞寒,怎样改革会计准则,中国经济时报,2002.11.22 4.王曙光,CPA业务拓展与独立性的冲突和协调,审计与经济研究,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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馋猫儿星星

(一)独立审计的自愿性需求不足在我国,审计服务的最大需求者是政府部门,而不是政府以外的各种利益相关者。但是,政府部门对财务报表鉴证质量的关注程度要低于其他利益相关者,因为其他利益相关者需要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作出决策,风险和收益由自己承担;政府部门作为非人格主体,其决策的风险和收益最终转嫁给其他利益相关者,其对审计质量的关注是间接的和派生的,是建立在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审计质量关注的基础之上,关注审计质量缺乏内在动力,而只是将审计视为“过关”的一道程序性工作。因此,以政府部门作为主要需求者的审计市场缺乏对审计质量的高度关注。而对审计部门来说,会计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具有经济上的依赖性。审计人是审计师的衣食父母,注册会计师如果坚持正义,保持其公正的态度,抵御客户的压力而出具客观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很可能会因为客户改聘他人或更换会计事务所,从而使其会计事务所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因此,审计部门为了获得生存空间,甚至不惜通过向某些业务单位支付介绍费、回扣等手段来取得业务,这就很难保证审计的独立性。(二)公司治理结构缺陷在直接审计委托模式下,包括企业所有者、注册会计师和经营者三方。企业所有者是委托人,注册会计师是审计人,经营者是被审计人,三者身份明确,形成相互制衡的审计关系。作为审计人的注册会计师独立于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和作为被审计人的经营者,从而保证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随着股份制的高度发展,公司股权越来越分散,审计采取直接委托模式已经不现实,间接审计委托模式成为股份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我国现有股权结构中,大股东“一股独大”但却“虚设”,财产所有者无论是大股东还是中小股东都处于缺位状态而无法做现实的审计委托人。上市公司的真正控制权大多由集团公司高层掌握,并成了真正的审计代理委托人,审计业务合同经常在管理当局和审计师之间签定,股东通过代理权投票或干脆放弃投票权,将雇佣、聘任注册会计师以及支付审计师薪酬的决策权交给了管理当局。这一现实使得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审计委托关系扭曲为注册会计师接受经营管理者的委托对经营者进行审计。审计代理委托人可以通过选聘和审计付费来对注册会计师施压,使得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遭到破坏。(三)非审计业务的开展允许会计师事务所为被审计企业提供代理纳税申报、管理咨询等非审计服务,使得会计师事务所过度地介入被审计企业的业务活动,必然会将两者的利益更紧密地捆绑在一起,从而影响到审计的独立性。而且,非审计服务的质量,一般要用客户的经营成果来衡量,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站在客户一边。安然事件之前,安达信为安然公司提供服务的年收入为5200万美元,其中审计服务收入为2500万美元,管理咨询及其他服务费用为2700万美元,非审计业务的收入超过审计业务的收入。更有甚者安然公司有不少高级职员是原安达信的雇员,甚至连首席财务主管、首席会计主管和发展部副总经理也是从安达信聘用的。安然与安达信的“完美结合”使他们俨然成为经济利益共同体。巨大的商业利益使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渐行渐近。这样,审计独立性就更难保证了。(四)审计市场竞争的激烈在审计市场中,本应由审计师之间的竞争演变为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由于审计市场总量有限,划分不均衡,导致市场竞争激烈。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确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会计师事务所能否竞争到较多的客户,关系到其生存和发展。当前,我国审计市场存在众多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质量控制及自律机制不健全的事务所。载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4403家会计师事务所,其中只有71家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这些中小事务所往往违反市场规则,支付佣金,杀价竞争,低价揽客。有的甚至为了获取不当经济利益置客户的信用度不顾,冒险承揽业务。据2002年在深圳、河南、北京开展的一份相关的问卷调查可知,在被调查的审计人员中约有72%的人员能完成绝大部分审计程序,只有19%的审计人员能一丝不苟地完成所有的审计程序。特别是某些客户从满足自身不正当利益出发,常常选择诚信不高的事务所为其服务或对原提供服务的事务所以种种理由进行变更威胁,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市场的无序竞争导致了在注册会计师界形成了一种怪圈:规范执业寻死——被上市公司解聘,不规范执业找死——被吊销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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