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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了注册会计师,薪水过万的几率大,还是不考注册会计师,薪水过万的几率大呢?答案不用我多说了吧。那么,有人考过注会之后后悔的吗?有,肯定有。所以你需要思考清楚的是:为什么要考注会?考注会后,想要的是不是就能实现?
注册会计师是审计签字权的高级财会人员,是财会新人值得拥有的一个敲门砖,有了它就是有用了升职加薪的利器。如果你已经是CPA持证人,入职四大会计事务所,年薪一般30-40万元左右,随着你的工作时限的增加,如果成为合伙人,薪酬将会无法估量,要知道,百万年薪在四大合伙人中非常普通!国内的企业财务起薪一般不会很高,刚毕业一般第一年的起薪在5-8万元,但是对于拥有CPA证书的持证人来说,职业发展速度会非常快,而且薪资的涨幅也会很大,按照国内上市的公司公布的财务报表显示,很多财务总监或经理的年薪大部分均达到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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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我国需求的人才排行榜中,注册会计师位居榜首,尤其是熟知专业业务和国际事务的人才更为抢手。CPA证书是最抢手的最CPA含金量高,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体现:第一点CPA是一个热门职业。CPA是高收入职业。我国近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人数每年都保持在60万人左右,特别在大注会事务所,年薪有几十万不是梦。第二点行业发展对CPA人才的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事务所的成立,我国对CPA人才需要比较大,目前CPA行业的人才缺口依然很大。第三点社会对高素质财经人才特别是CPA专业人才的需求大。CPA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经验培养的能力都比较强,通晓专业技术知识和国际事务的会计人才更为抢手。是各大企业和金融证券机构竞相争抢的对象。第四点CPA就业率高,就业前景好。在高等院校开设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来看,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比较高,进入中国境内的国际会计公司以及国内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是进入国内各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保险、证券以及政府部门等从事会计审计工作,或者在其他领域就业,或考取研究生,或出国留学收入中等水平,就业率高,而且就业前景好。所以从上面几个方面来看,CPA在中国含金量高,认可度也比较高。注册会计师工资不是统一的。目前注册会计师工资的计算方法各不相同,每个事务所的规定也不一样,一般是底薪 再加提成, 加各种补贴. 注册会计师是财会、审计方面的高端人才,是一种比较稀缺的人才资源,不管是事务所还是其它企业事业单位,如果想聘用这样的人才,一般都会给比较高的工资。在事务所的项目经理或者副总、总级别或者在企业当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可能年薪在十几万以上。如果在大型注会事务所或四大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又是另外一个等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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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的演变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恢复重建阶段(1980-1991年)注册会计师审计起源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只要市场经济中存在两权分离,存在不同的利益主体,就有建立和发展这一社会监督制度的必要。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最早创建于1918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一度中断。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新时期。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社会基础薄弱,百业待兴,急需引进外资,参与国内经济建设,三资企业因此纷纷涌现。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建立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制度,为三资企业提供验资、查账和清算等审计服务,成为我国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的必要条件。1980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合营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时,应附送注册会计师查账报告。1980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这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一阶段大体经历了十年左右的时间。期间,国务院和财政部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和推进行业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行业从无到有逐渐发展起来。采用考核办法选拔注册会计师。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首先要解决执业人员的问题。由于注册会计师制度中断有近30年,没有这方面人才的积累,重新培养又需要一个过程。为应急需,国家采取考核的方式,从已取得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财务会计人员中,考核选拔注册会计师。以“挂靠”方式举办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所在的执业机构的性质,由于时代原因,认识不深,最初叫“会计顾问处”,有较强的职能部门的色彩,后改称“会计师事务所”,但仍明确要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发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仍是挂靠单位下属的一个附属机构。发布条例支持行业加快重建。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位、性质不明确,社会认知度很低,行业发展极为缓慢,为加快重建的步伐,1986年7月国务院颁布《注册会计师条例》对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以及业务范围等做出了规定。成立协会承担行业管理职能。随着事务所数量增加,业务范围的拓展,如何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实施必要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组织开展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教育,加强行业管理,保证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执业,成为进一步推进行业恢复重建面临的重大问题。1988年11月,财政部借鉴国际惯例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随后各地方相继组建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协会的成立迈开了行业管理的步伐,为行业的全面恢复重建和发展提供了组织基础。上述措施主要立足恢复重建的现实需要,在执业人员、执业机构、立法保障和管理组织等四个方面,着力推进和加快恢复重建的步伐。至1991年前后,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已有459家,批准注册会计师6722人,承办了大量的三资企业的纳税申报、查账、验资、外汇收支报表审查等业务,对改善当时的投资环境,吸引境外投资,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规范发展阶段(1991-1998年)衡量现代服务业发展是否规范,有很多尺度,比如是否有合格的人才队伍,是否有完善的执业标准,是否有健全的法律保障,是否有规范的竞争秩序等等。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专家行业,行业规范发展的基础在人才。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则是选拔、培养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基础,是国际通行做法。在行业恢复重建阶段,我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采取考核认定的方式,通过考核的人员主要是离退休的老财务会计人员。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年龄在60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比例超过80%。考核制度不仅缺乏客观、科学的考核标准,而且也缺乏独立、客观、公正的实施程序。1990年11月和1991年7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初步形成,这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执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适应这一形势发展,为加快改变行业队伍状况,科学选拔行业人才,1991年12月,首次举办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制度的建立,使得什么是注册会计师,如何成为注册会计师,有了明确的衡量标准和科学途径,有力规范了行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为注册会计师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2007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科考试的人数达到14万人。在这一阶段,不仅建立了行业人才选拔制度,还在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健全管理制度、整顿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规范发展工作,推进行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鲜明地体现了规范化发展的主题和特征。建立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体系,规范执业行为。1991年至1993年,中注协先后发布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等7个执业规则,统一执业标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在此基础上,1994年,财政部批准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组,参照国际惯例,着手研究制定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并先后制定实施了6批共计48个准则项目,基本形成包括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后续教育基本准则,以及具体准则在内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框架体系,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提高执业质量和队伍素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健全行业法制建设,规范行业管理。法制建设是行业规范发展的基础和有力保障。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资格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业务范围、执业准则、法律责任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职责作出系统规定,全面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建设发展。围绕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和中注协先后制定发布了注册会计师注册、事务所审批、境外所临时执业等14项行业管理制度,建立起以注册会计师法为中心的较为完善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大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实现两会联合,规范社会审计市场。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在社会审计市场同时存在着与注册会计师职能完全相同的另一支社会审计队伍——注册审计师。由于两支队伍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资格准入标准不一、执业规范标准不一,给市场竞争和行业管理带来很大混乱。经国务院会议多次研究协调,1995年6月19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联合,组成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创了统一法律规范、统一执业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行业发展新局面。相对于目前许多行业多头管理、市场分割、协会并立的局面,这既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发展的巨大进步,也是行业规范发展的一次成功尝试,独立审计市场的统一管理,对行业进步和规范发展产生着极为深远的影响。开展清理整顿,规范执业秩序。1993年深圳原野、长城机电、海南中水三大案件的接连发生,反映出一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不高、事务所分支机构管理混乱的弊病。针对这些问题,于1993年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资格,特别是分支机构进行重点检查清理,撤销了一大批执业不规范、管理混乱的分支机构。1997年7月至1998年底,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做扎实工作,整顿会计师行业”的指示精神,注册会计师行业再次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并更为全面地确定了“清师、清所、清业务”三方面的任务。经过一年多的清理整顿,共撤销注销事务所520家,撤销分支机构1474家,处罚事务所1181家,清理执业人员4871人,处罚违规违纪执业人员2748名,有效整顿了队伍,规范了秩序,为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和改革创新打下了基础。三、体制创新阶段(1998-2004年)步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道路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进一步加快发展的进程中,也遇到不少新的问题。其中,由于历史条件形成的体制问题,特别是事务所管理体制问题是制约行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需要我们对原有的体制进行改革创新。行业恢复重建时,事务所挂靠于党政企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管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这种管理体制的弊病日益显现。比如,挂靠单位对事务所人财物进行管理,甚至直接干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损害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也压制了事务所及从业人员创业进取的积极性;事务所依靠挂靠单位的行政权力招揽或指定业务,也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此外,在挂靠体制下,事务所的不当执业行为,导致党政机关可能因此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特别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逐步加大,挂靠体制导致的执业责任不清问题必须解决。所有这些问题,都要求对事务所的挂靠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和创新。为消除事务所挂靠体制的弊端,1998年至1999年底,在财政部领导下,注册会计师行业全面开展并完成了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会计师事务实现了与挂靠单位在“人事、财务、业务、名称”四个方面的彻底脱钩,改制成为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发起设立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中介组织。事务所脱钩改制,彻底改变了行业的责权利关系,为注册会计师实现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奠定了体制基础,极大地释放和激发了事务所活力。作为行业发展的微观基础,事务所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的革新,也有力推动了行业运行体制、组织体系、管理机制、监管制度的创新,成为行业走向繁荣创新的新的起点和动力源泉。由此,以1998年事务所脱钩改制为标志,行业发展进入体制创新阶段。在此后几年时间里,体制创新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旋律。实现行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创新。在事务所完成脱钩改制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改进和加强协会对事务所的监督、指导和管理,成为行业发展的新课题。在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各级协会积极探索和完善行业管理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中注协在研究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协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把自律管理体制归纳为三个方面:以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为核心的决策组织体系;以会员为中心的完整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以秘书处为主体的协会执行体系。各级协会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和完善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体系,不断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等行业管理组织体系。行业管理组织体系、运行决策机制取得重大进步,秘书处建设和执行力不断加强,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财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协会已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实现行业监管机制创新。事务所脱钩改制,也相应脱离了挂靠单位的管理体制,客观上要求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适应这一形势需要,各级协会以强化监管,提高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行业资格管理、继续教育、执业监管等行业管理制度创新。特别是在实践中,逐步构建起包括注册会计师年检制度、上市公司年报监管和业务报备制度、谈话提醒制度、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惩戒制度等在内的行业监管体系。其中,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要求按照五年一个检查循环周期,对全国所有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务所执业中存在问题,教育和惩戒相结合,帮助事务所提高执业质量。同时把证券、期货、金融行业审计作为执业质量检查重点,密切跟踪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期间“炒鱿鱼,接下家”行为,建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及分析制度,形成对上市公司审计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提升上市公司信息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另外,在推进行业各项体制机制创新的进程中,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诚信是行业体制建设的灵魂和文化之基,是行业发展的核心价值。为此,注册会计师行业确立了“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工作思路,并一直坚持下来。其中,发布实施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全面指导和系统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实施新批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制度;引导广大会员积极主动地通过签订诚信执业承诺、自律公约、加强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等多种形式,将诚信理念付诸行动。同时制定实施会员诚信档案制度,把会员职业道德遵守情况、不正当竞争情况以及受到处罚的类型和原因等信息,作为会员诚信档案的重要记录内容,加强对会员执业诚信行为的监管。“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理念现已成为行业共识,行业诚信水平的不断提高,赢得政府、公众和市场的信赖,为全面推进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了条件。四、国际发展阶段(2005年以来)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竞争,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和拓展市场,中国经济国际化发展的特征日益凸显。建设形成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离不开国际可比的财务信息和国际化会计服务,这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化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为此,2004年底,中注协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开放国内市场和进军国际市场并举的国际化发展思路,要求采取措施,大力推进行业国际化发展。围绕“四代会”提出目标任务,顺应中国企业走出去和注册会计师职业国际化发展的大趋势,200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确立了以国际化为导向的行业发展战略路线图,行业发展进入国际化发展的全新阶段。这一阶段行业发展的最强音就是紧紧围绕行业国际化发展目标,大力实施行业发展三大战略。以培养国际化人才为重点,全面实施行业人才战略。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的关键在提高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国际化水平。2005年,中注协制定实施我国市场中介组织第一个系统化的行业人才战略——《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发布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对行业人才的教育、选拔和培养工作做出全面规划和指导。根据这一战略要求,中注协以国际化人才培养为重点,大力实施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先后从行业公开选拔四批领军人才后备队伍进行跟踪培养,从中选拔优秀学员到境外学习和实践,着力培养能够熟悉国际商务规则、适应国际审计环境的国际化专业人才和事务所管理人才;加强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与境外职业组织做出考试科目互免安排,支持和资助中国注册会计师取得境外认可的职业资格;在香港设立考区的同时,在布鲁塞尔设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欧洲考区,吸引国际化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开展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优秀学生境外实习、师资培训、教学质量评估,建立起科学的行业后备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院校教学质量,培养国际化后备人才。以实现国际趋同为目标,深入推进准则国际趋同战略。实现准则国际趋同,既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要求,也是全面实现行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顺应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大势,中注协大力实施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2006年2月正式发布48项审计准则,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新审计准则体系,实现了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国际社会对此给予积极回应和高度评价。同时通过制定准则实施指南,全面加强培训,有效保障了新准则2007年1月1日在境内所有事务所的顺利实施,以及新旧准则体系的平稳过渡。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审计准则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准则的等效认同,率先实现与香港审计准则的等效互认,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国际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以事务所走出去为标志,大力推进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为了满足国内大型、特大型企业集团服务需求,以及行业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 2007年6月,中注协发布和实施《关于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全面启动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大力发展培育能够为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务所,以及能够服务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提供跨国经营综合服务的国际化事务所。2007年12月,国务院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支持有条件事务所积极走出去,建立国际化服务网络,树立国际化品牌,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在行业做大做强战略的指导下,国内大型事务所展开了强强联合和走向国际的步伐,在设立境外执业机构、开拓境外业务方面取得初步成果。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只有二十多年时间,与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发达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实现行业国际化发展,更好服务中国经济国际化和参与行业国际竞争,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进行长期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回顾和总结行业发展历程,对于我们继续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事业,乃至于进一步推进我国市场中介行业发展,有着很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尤其是以下几条基本经验,值得我们进一步坚持和发扬光大。行业发展应始终坚持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宗旨。公众利益是行业利益的源泉,不把维护公众利益作为前提,失去公众的信赖,就没有行业的发展。一旦行业的部分从业人员偏离了维护公众利益的轨道、单纯追逐执业机构的个体利益,都将使行业的发展受到重挫。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未来发展应当继续坚持以维护公众利益为根本宗旨,正确处理行业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关系,在尊重行业利益的同时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前提。行业发展离不开国家宏观政策和政府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成就,与改革开放密不可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密不可分,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的各次全会,都一再明确要大力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十七大报告再次提出规范和发展市场中介组织,为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政策扶持。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建设有过诸多重要指示和批示,财政部领导一直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作为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来推进,为行业的建设发展指明方向。各级财政部门也为行业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其他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理解和支持,对于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困难、改善行业执业环境,都提供了有力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行业发展得益于积极地对外开放与借鉴。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只有二十多年的历史。注册会计师行业能够取得如此迅速和规范地发展,能够跻身于世界会计师舞台,也得益于我们积极主动并不断坚持对外开放和科学借鉴。通过对外交流合作,我们不失时机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各国和地区以及国际会计职业组织的交流,积极学习和借鉴行业管理经验;加强执业界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在世界范围内吸收最先进的审计理念、技术、方法和事务所管理经验;积极参与会计职业组织的国际事务,提升行业形象和国际影响力。特别是近年来,大力开展与境外职业组织的人才培养合作,实施准则国际趋同战略,推动事务所走向国际,开拓国际市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始迈向国际舞台。行业发展一刻也不能放松队伍素质建设。市场经济是立足于诚信的信用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注册会计师行业之所以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来源于市场对注册会计师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期待。行业诚信和专业品质建设是行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进程中,无论是建立考试制度以规范行业发展,改革事务所体制以创新行业体制,还是实施行业发展战略以推进行业国际发展,最根本的还是围绕并服务于打造和提升行业的专业品质和诚信特质。进一步推进行业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统揽行业各项建设工作。行业发展需要尊重规律,坚持科学发展,不断进行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行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也有一个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在这种形势下,行业发展没有固定模式可以照搬,更不能因循守旧、止步不前,需要积极探索、总结和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并不断创新。行业未来发展是动态向前的,不可避免会遇到许多新困难、新问题,需要我们随着行业的发展和宏观形势的变化,不断探索行业发展规律,以及面临的发展形势和发展要求,与时俱进,积极进行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行业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行业组织。国际经验和我国实践表明,一个强大的行业离不开一个强有力的行业组织。在财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各级协会的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功能建设,得到稳步加强,协会管理服务得到有效发挥,协会在考试、培训、准则制定、监管、体制改革、会员服务以及行业研究和发展探索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对于推进行业的健康发展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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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原来的普华国际会计公司(Price Waterhouse)和永道国际会计公司(Coopers & Lybrand)于1998年7月1日合并而成,1999年1月公布的全球年收入为131.30亿美元,现全球共有合伙人8979人、专业人员42954人,在全球共有办事机构1183个。 主要国际客户 埃克森、IBM、日本电报电话公司、强生公司、美国电报电话公司、英国电信、戴尔电脑、福特汽车、雪佛莱、康柏电脑和诺基亚等。 中国业务 到1998年底为止,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公司在中国北京和上海有两家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此外,1996年12月,普华国际会计师公司吸收北京的张陈会计师事务所为其中国成员所。1997年11月,永道国际会计公司吸收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其联营所。 毕马威(KPMG) 基本情况 1999年1月公布的毕马威国际会计公司年收入为90亿美元,在全球共有合伙人6561人、专业人员59663人,办事机构844个。主要国际客户 美国通用电气、壳牌公司、辉瑞制药、雀巢公司、奔驰公司、百事可乐、花旗银行等。 中国业务 1983年10月在北京设立了第一家常驻代表机构,现在广州、上海和深圳设有常驻代表处。宝安/T/E/L:l353O54343l 1992年7月毕马威国际会计公司与北京的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办了齐创辉会计师事务所,并于1998年12月在上海设立了上海分所。 德勤(Deloitte & WEF) 基本情况 1999年1月公布的德勤会计师行年收入为74亿美元,全球共有合伙人5145人、专业人员52520,办事机构695个。 主要国际客户 微软公司(Microsoft)、美国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沃德芬公司(Vodafone)、克莱斯勒公司(Chrysler)等。 中国业务 1983年10月在北京设立了第一家常驻代表机构。现在广州、大连、天津、南京都有常驻代表处。1992年12月与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合作开办了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并于1998年6月在北京设立了北京分所。 安永(Ernest & Young) 基本情况 1999年1月公布的安永国际会计公司年收入为91亿美元,全球共有合伙人6000人、专业人员57000人,办事机构674个。 主要国际客户 英特尔、可口可乐、沃尔玛、英国石油、时代华纳、美洲银行、麦当劳等。 中国业务 1992年7月,安永国际会计公司与北京的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合作开办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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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因其灵活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是,这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新的环境中发展艰难,面临着总体收费偏低、地区收费差异较大、人员素质较低、受大型事务所排挤等问题,其不容乐观的现状导致了事务所审计质量低下,影响了公众对审计行业的信心,加大了行业风险。为此,中小事务所应明确市场定位、提供专业化服务,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执业质量,推行合伙组织形式、走联合发展道路,寻求事务所稳定持续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关 键 词]中小会计师事务所; 新审计准则; 内部控制随着社会的需要和政策的开放,中小型事务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截止2006 年4 月,全国会计师事务所达到 5639 家,其中大多数属于中小型事务所,他们已日益成为发展经济、繁荣市场和扩大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关注中小型事务所的发展,对保持行业持续稳定发展具有一定现实意义。中小事务所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狭窄的市场范围、严重的恶意竞争、不成熟的会计服务市场和不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并保持稳健的发展是中小规模事务所急需解决的问题。2006 年 2 月,财政部发布了新《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新准则的颁布和全面实施,对我国中小型事务所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一、新准则对中小事务所审计收费的影响审计服务的定价,不仅能够反映审计市场上审计服务的供求关系,还会影响到审计师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审计准则的进一步完善,会导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成本的上升,为保证一定盈利水平,会计师事务所会从其自身情况出发,相应地增加审计收费,但由于种种因素,中小型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情况似乎仍在原地踏步,并未发生太大改变。( 一) 中小型事务所审计收费现状分析1。 审计收费标准不合理,总体收费偏低。西方发达国家多采用小时收费制,即将审计工作小时作为收费的标准。由于客户公司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以及审计风险等因素都与审计师的工作小时数息息相关,所以,审计工作小时制是比较合理的审计计费标准。我国目前大多数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标准是由当地财政部门会同物价监督部门共同制定,这其中不少为地方标准,审计收费标准无法得到统一。还有的事务所按审计单位的资产规模来考虑,更多的是通过与客户的讨价还价来决定收费的高低。据悉,在中小型所中,审计收费单件 10000 元即可算作高收入,绝大多数的收费集中在几千元的水平,单项收费 1000 ~ 2000 元的也不占少数,如此的审计收费水平与目前承担的审计项目的工作量和所承担的风险无法相配比。低廉的审计收费水平难以支持会计师收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引发审计质量无法保证,长此以往,也就形成“中小事务所审计质量低下”的名声。另外,政府指定的收费标准与对执业质量的要求存在矛盾。随着行业制度和政策的完善,审计成本将持上升趋势,按照前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中小事务所将难以盈利,甚至会发生亏损。这种情况在中小事务所中的普遍存在,不仅会导致信息严重失真,也会使审计价格调节审计市场的功能难以发挥。2。 审计收费存在严重的恶意竞争。首先,脱钩改制之后,大部分事务所失去了原挂靠单位的支持,事务所唯有在市场需求不足的现实中以降低收费的方式来争夺业务、争取客户、谋求发展。价格竞争向来是企业争取市场份额的有效手段,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种市场主体,也不可避免地选择了这一生存方式。同时,政府部门采取“低价者得”的招标方式来聘用事务所,也迫使参加投标的事务所竞相压价的场面出现。此外,市场分割和行业的垄断,还会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其他经济类鉴证机构存在相互的价格竞争,违背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在低价收费的同时,审计市场上还普遍存在着佣金、回扣现象,我国审计回扣高达 30% ~ 60%,事务所面临着给回扣还要被压价的困境,审计成本很难收回。尤其对于中小型审计公司来说,审计风险常常要让位于事务所持续经营的生存因素,小型事务所的生存格外艰难。3。 审计收费地区差异悬殊。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标准由国家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共同制定,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制定的审计收费标准也存在较大差异,加之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审计收费规范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致使我国的审计收费体系形成较为混乱的局面。在经济发达地区,收费标准要高出经济欠发达地区很多倍。数据表明,审计资产 300 万元的小型企业年度财务报表,按北京地区收费标准计算,收费最低为 7500 元( 还可以协商乘 1。 5 倍的系数) ,而吉林省只有 2800 元,几乎只有发达地区的三分之一,差异如此之大远远超过了地区经济差异的限度。此外,注册会计师在可以跨省区执业的大前提下,不同省区的不同收费标准极易引起实务操作上的混乱,进而影响审计质量,也不利于中小型事务所进一步的横向发展。偏低的审计收费、执业收费上存在的恶意竞争以及悬殊的审计收费地区差异,负面影响着我国中小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及其独立性,这些将严重阻碍中小规模事务所的发展,加大行业风险。( 二) 新准则对审计收费的影响新准则的实施对审计收费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1。 新审计准则的审计程序发生了变化。新审计准则体系全面渗透了风险审计理念,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摒弃传统审计观念,全面树立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注册会计师要从更高层面上把握重大错报风险,必须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针对已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进一步设计和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在审计程序方面,新准则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注册会计师应加强对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 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所有阶段均要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识别和评估的风险与实施的审计程序挂钩; 注册会计师应针对各项重大交易事项的关键程序形成审计工作记录,以保证执业质量。2。 新审计准则的实施对审计成本的影响。实施新审计准则会导致审计成本费用的增加,主要原因如下:第一,新审计准则的实施会增加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直接成本。审计人员实施新准则,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也给相关者带来一定的成本。例如,新准则要求审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除对客户企业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进行评估之外,还要对其外部所面临的行业环境和内部战略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价。面对更高要求所带来的庞大和繁杂的会计信息,注册会计师要去伪存真,确定客户的财务信息是否如实地反映其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就需要收集审计证据、整理证据并分析评估,建立恰当的风险模型进行风险量化,如此的工作量,需要花费审计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必然会加大审计项目的直接成本。第二,新审计准则的实施会引起管理成本的增加。新准则中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要求执业人员随时注意知识的更新、识别行业的变化,在注册会计师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以及专业判断能力的基础上,还要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行业知识( 包括市场、研发、生产等方面) ,以保证较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分析能力,这对员工的执业后续教育和在职培训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都会导致包括决策、计划和控制等要素的管理成本的增加,相应地加大了审计成本。( 三) 执行新准则后审计收费的实际情况及其原因执行新准则后,事务所审计收费并未得到提高,原因如下:1。 在实务中新审计准则并未得到严格执行。从注册会计师的新执业准则实施近一年半的情况来看,在实施中,有相当部分的注册会计师对新执业准则所倡导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审计理论及方法还未能掌握。首先,大部分的会计师事务所( 尤其是内部治理机制不尽完善的中小事务所) 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执行新执业准则所倡导的风险导向审计程序。其次,有部分注册会计师仍停留在形式主义上,他们虽然在表面上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程序,例如,套用了几张风险导向审计的工作底稿,或者仅是在工作量上达到要求,实质上并未在更高层次上把握这些证据等,这些做法仅是应付检查人员的几张招牌,没有真正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程序。此外,对大多数中小型事务所的会计师来说,虽然从内心希望认真执行新的执业准则,但由于对新准则的认识和掌握还没有到位,不知道新准则下究竟如何规范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程序,导致工作结果与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导致审计准则无法深入人心的原因如下: 其一,新审计准则执行难度大。注册会计师需要一个逐步学习、认识和掌握的过程,这便需要中小型事务所拿出一定时间和资金来不断贯彻,为之努力。其二,执业成本高。审计程序的增加和实施,都需要审计成本的加大投入,对于中小型事务所来说,这项支出就要让位于事务所追逐利益、压缩成本的目的。其三,执行条件不成熟。从内部条件来讲,我国目前审计市场的环境有待成熟和完善,并未完全具备执行新的风险导向审计准则所需要的前提和条件,因此,我国注册会计师执行风险导向审计准则属于仓促上阵。多数中小事务所存在的注册会计师较低的综合素质、被审计单位不健全的经营管理机制、不完善的管理现状( 特别是中小企业) 等问题都体现了我国目前审计市场令人堪忧的状况。2。 在竞争激烈的审计市场中提高收费是不可行的。新准则要求细化审计程序,审计人员需要大量搜集审计证据以做出评价,工作量加大导致成本增加,但是成本的增加往往不会伴随着收费的同步增加。由于畸形的审计市场供求关系,客户通常拥有对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续聘、决定审计费用水平的控制权,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导致的激烈“抢夺客户大战”,使得中小事务所无法提高收费水平,甚至还要降低收费来拉生意或者保住生意。叶建芳、李丹蒙、李娜娜( 2008) 认为,由于审计成本上升,国内事务所提高了审计收费,而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反应并未如此,国际“四大”所 2005~ 2007 年的审计收费水平基本持平,在审计成本上涨面前,“四大”所选择了压缩利润以增强其竞争力,这种情况无疑对我国中小型事务所构成或多或少的威胁,我国小型事务所面临更大的冲击。( 四) 解决中小型事务所审计收费问题的对策1。 加大中小事务所对新执业准则的实施力度。对中小事务所本身来讲,首先要做的就是让本所的注册会计师接受新执业准则,这就需要做出一个长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有能力的事务所还可以适当考虑制定出分阶段的培训目标,让所内职员拥有一个逐步学习、逐步认识、逐步实践、循序渐进的过程,以加深执业人员的认识程度。此外,事务所还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对新执业准则下审计工作底稿实务操作的培训,随着广大注册会计师对风险导向审计准则的逐步掌握、实践,渐进地达到对新准则的贯彻和实施。各地政府和注协可以适当地给予中小型事务所一些特殊待遇,例如中小型事务所在支付培训费用上多少会有限制,这便需要外部给予帮助,可以适当考虑免费开设新准则培训课程。此外,注协也可以拨出一定培训经费给事务所用于培训,同时进行阶段性测试,监督其实施情况。2。 奖励、惩罚机制相结合,共同打击不正当竞争。目前的不正当竞争多集中于中小型会计事务所市场,因此,对中小型事务所的监管尤为重要。审计行业的监管机构应从保证审计独立性入手,从严处罚任何变相的收费行为。例如我国可以根据自身国情,适当地借鉴美国在 2002 年颁布的《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案》,来强化审计独立性的处罚措施,对于不按标准收费、随意降价、支付回扣佣金等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会计师事务所,加重刑事责任和延长诉讼时效,以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审计人员舞弊。此外,在一味强调加强监管、惩罚力度的同时,对于那些能够按照审计准则执业,实事求是敢于出具无法表达意见、否定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在业务委托中优先推荐,促使我国中小型事务所尽快走上良性竞争的发展道路。3。 创造审计市场的有效需求,拓展业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市场的供给方,不能仅仅被动地等待市场,应通过主动改善审计产品供给的品种和服务的质量,引导市场的有效需求,改变自身在竞争中的不利地位。中小型事务所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灵活性和低成本优势,发挥在某一业务领域的专长,打造出一两个具备竞争力、独具特色的精品项目,做到“小而专、小而精”,赢得客户与市场。对于正在进步的事务所,可以选择服务多元化战略,除了传统的审计业务,中小型事务所也应该致力于研究市场变化和客户的不同需求,开拓税务咨询、管理咨询、公司融资等业务,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从被动接受市场到主动创造市场,最终获取审计收费上的主动权。二、新准则对中小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影响在新准则中,《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010 号―――业务质量控制》规范了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量而应实施的管理标准。在内部质量控制上,虽然小型事务所拥有成本低、结构灵活、办公高效的特点,却也有不尽人意之处,例如规章制度不完善、一人多职、执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不够过硬,这些都不利于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我国中小型事务所应以新准则为纲领,充分考虑自身特点,完善其内部治理机制。( 一) 中小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现状在我国,虽说质量控制标准早已确立,但是制度的执行一直流于形式,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质量普遍不高,甚至偏离标准,中小型事务所的这一问题更为严重。一方面中小型事务所规模有限、人才匮乏、业务品种单一、主管人员大多由于缺乏珍视事务所声誉、做“百年老店”的长久打算,导致了中小型事务所行为的短期化; 另一方面由于外部审计市场的竞争压力,中小型事务所不得不压低业务收费,从而节省审计程序以节约审计成本来保证一定的利润空间,导致审计服务质量低下,如此造成的恶性循环将使小型事务所走向崩溃。在内部质量控制上,我国中小型事务所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 1。 项目经理复核环节失控,三级复核制度流于形式或者干脆被省略掉。2。 抗风险能力较低。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仅为 30 万元,如此身价无法抵抗高风险所获得收入的诱惑。此外,中小事务所自身风险管理制度薄弱,所内成员大多风险意识弱化。3。 不合理的组织形式。我国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制,这无疑对其执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的困境雪上加霜。可见,加强质量控制准则的执行对中小型事务所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业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赢得客户和社会的信任,有了客户和社会公众,事务所才有生存之本、收入之源,中小型事务所应从观念上改变短期经营的想法,以“持续经营”的理念不断发展壮大。( 二) 新准则中质量控制准则的一般作用1。 质量控制基本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符合独立审计准则要求确立的基本规范,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行为。2。 质量控制准则是每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必须遵循的管理标准。每个会计师事务所都必须要把涉及或维护质量控制政策的责任分派给适当的人来完成。同时,要做到及时地与成员沟通,使他们理解并遵循这些控制制度和程序。3。 贯彻质量控制准则是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目前由于国内事务所从事的业务日益多元化,面临的业务风险日益增加,而业务质量控制始终处于比较薄弱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执行新准则,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各类业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出具适当的审计报告,以降低业务风险。( 三) 新准则下中小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改善建议为更好地贯彻质量控制准则,对于中小型事务所来说应从以下环节加以落实: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套严密、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前提和审计结果的重要保证,中小型事务所应该在依照新审计准则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符合本所特定条件的质量控制准则。结合新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制定行之有效的合伙协议或章程,这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机制的核心。同时,可以为本所量身定做具有特色的业务承接规定、审计人员委派制度、人员考核与晋升办法等。最后,为防止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者对有关事项的判断或检查存在偏差,应强化事务所的三级复核制度。2。 加强审计人员的质量控制。人才是事务所最重要的资源,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归根结底还是人的质量控制。审计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自然也会得到提高。新准则中关于项目负责人有明确的要求,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应针对不同性质的审计项目选派合适的高级审计人员和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整个审计项目实施中的工作贯穿始终,他们的素质及能力直接影响到审计项目的质量。另外,在外勤工作中,高级审计人员承担着大量的指导和检查性工作,因此高级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职业判断能力及与项目经理的配合程度等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该审计项目的质量。最后,审计组成员的知识结构应与承担的审计项目内容相适应,将有助于高效高质的审计工作。3。 关于风险控制。新准则明确规定,风险控制是注册会计师必须履行的审计程序,并且应当针对评估的报表层次及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及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在业务执行中加强风险控制意识,并树立风险导向的审计理念,在审计实务中时刻以防范审计风险为重要前提,以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为审计工作的主线流程,将进一步审计程序执行到位。事务所更应该有选择地承接业务,充分了解业务的相关情况,以降低审计风险。4。 对审计过程的控制。审计过程的控制可以说是审计质量控制的中心环节,现代审计已由制度基础审计发展为风险基础审计,新准则强调的风险导向审计理论,要求审计人员检查客户企业内部的经营风险的同时,还要注意评估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外部风险要素,用以确定某一阶段审计项目的审计重点、范围和方法。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按照系统规范、实事求是等原则收集审计证据,科学地整理和加工这些证据,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和强化三级复核制度,以降低审计风险。在我国会计服务市场上,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广泛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市场的多层次、客户需求的多样化、各中小企业的大量存在和不断涌现均构成了小型事务所继续生存下去和得以繁荣发展的理由。中小所应当认清自身问题所在,建立和逐步完善独具特色的内部治理机制。三、新准则下中小事务所的发展策略( 一) 明确市场定位,提供专业化服务中小型事务所首先应该了解自身的定位,主要包括人员定位、业务选择、服务对象定位和品牌定位等。对于人员定位,中小型所的人员结构当以“多面手”为主,确保节省成本的同时,仍能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高水平的服务。其次,如果业务水平处于上升阶段,中小事务所可以尝试开展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非审计服务业务。再次,根据事务所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事务所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消费群体,以便更好地和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占领市场。最后,对于中小会计师服务机构,可以使用模仿型品牌和补充型品牌( 脚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定位与生存研究) 。中小所可以以榜样型品牌为模仿对象,并根据自己的特色开拓经营领域,也可通过补充型品牌实现服务、区域和价格上的专业化。因此,新准则的实施从客观上能够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提高,长期来看,这种专业能力与素质的提升必然会带来注册会计师社会公信力、公众形象及市场认可度方面的提升。( 二) 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执业质量新准则以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为指导,从业务执行层面和会计师事务所层面制定了相应的质量控制准则。在准则实施之初,会计师事务大多只是按照准则要求从形式上去满足,经过一段时间的知识沉淀后,会逐步潜移默化地深入到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和意识深处,会不自觉地将外在强制行为转化为自觉意识下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机制,包括合伙仪式、合伙文化与合伙机制,也会随着这一过程逐步形成和完善。当然,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无论如何,随着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的不断改善和新准则的不断推进,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必将随之节节增高。( 三) 推行合伙制组织形式,走联合发展道路从中小事务所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合伙制应该是首选。首先,合伙制的组织形式更加适合事务所“人合”的特点。其次,合伙制组织形式下,操作相对简单,有利于小型事务所节约内部管理成本。最后,CPA 承担无限责任,有利于增加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信任,便于业务的开拓。面对当前较差的社会公信力,中小事务所应当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扬长避短,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走向规模化经营道路、提高市场竞争力的过程中,合并已成为现阶段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的一个重要现象,中小型事务所可以通过强强联合,通过大范围寻找客户,提高事务所业务的覆盖面及其谈判地位和实力,提高规模经济效益,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打响自己的品牌,最终增强事务所的市场竞争力。此外,行业协会应积极配合和支持事务所合并,调查本行业各家事务所状况,对有意愿做大做强的中小所,进行政策咨询,牵线搭桥,促使这些中小所进行接触、沟通,为这些中小所联合、兼并及重组搭建平台。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会计市场的主力军,与大型事务所比较,他们自身的灵活性、可塑性及服务对象的特殊性,都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新准则的实施,尽管在短期内对小型所形成更多的是挑战,但在应对挑战的过程中,会形成长期发展的机遇。我国中小型事务所应当抓住各方面的条件和机遇,在新环境下更好更健康地发展,这对发展中国的民间审计具有极大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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