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再也不吃了
新制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科目进行了指定,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的会计工作的情势决定的。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我国十分重视会计基础工作,相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同时,通过加强在职会计人员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了会计基础工作的改善和提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单位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把会计基础工作与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结合起来,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工作逐步规范,水平稳步提高,也使会计工作在单位经营管理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会计基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一些单位因为内部管理松弛而削弱了会计基础工作,帐目混乱,财产不实,数据失真;一些单位会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造成记帐随意,手续不清,差错严重,会计资料散失;一些单位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任意伪造、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有些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不认真行使会计监督职权,参与违法违纪活动,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削弱了会计基础工作,影响了会计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和会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千扰了社会经济秩序,对各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存在上述问题,有的是单位不重视会计基础工作造成的,有的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造成的,有的是单位有意违纪造成的,同时,也存在管理乏力、督促检查不够以及制度建设不规范、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必须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切实采取措施,加强会计基础工作。1984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对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管理会计档案、办理会计交接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是一个全面规范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规章,对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管理和会计工作的发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会计基础工作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因此,在总结《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及其他会计基础工作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等问题作出了全面规范,一方面为各基层单位和广大会计人员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提出要求和示范,使加强和改进会计基础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努力方向,以此推动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另一方面,为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会计基础工作、检查会计基础工作情况提供政策依据和考核标准,督促各单位不断改进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小坦克秋
新会计准则2021会计科目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新会计准则意味着新政策以后披露的财务报表要拆分成这三个科目披露。
《新会计》发刊词提出的办刊方向是:
苏联会计经验介绍,政府会计法规传达,为编著会计教材做准备,展开会计专门问题的研讨,给大众会计学习以辅导,对实际会计疑难问题作详细解答等。
《新会计》将以服务读者、作者为宗旨,及时把握业界研究和发展的脉搏,展示研究新成果,提供财会实践与探索的经验,是财会理论界和实务界笔耕和交流的园地。
是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财务与会计人员、企业CFO和CEO、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企业咨询人员的良师益友,也是科研机构会计研究人员、大专院校师生、政府部门相关管理人士喜爱的学习资料。
Yun云2870
新会计准则2021会计科目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意味着新政策以后披露的财务报表要拆分成这三个科目披露。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时间:
1、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2021新收入准则新增科目:
一、合同资产。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拥有的是有条件的收款权力)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三、合同负债。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注: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的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金额。
四、合同履约成本。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本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
企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合同,分别“服务成本”“工程施工”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五、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六、合同取得成本。
七、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八、应收退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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