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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不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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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mini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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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会计信息失真 (一)违法性失真 违法性失真是指有关企业或个人故意违反法律或规章制度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 根据契约经济学的解释,企业是由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组合而成的契约联结体。非人力资本的作用在于黏结企业各要素,从而具有了抵押功能,使其一旦被投入企业就处于一种锁定状态,成为天生的风险承担者。人力资本的作用在于做出决策并更有效地利用非人力资本,但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不能分离,可以随时抽回,相比之下其承担的风险要小得多(在不考虑资产专用性的前提下)。这样,企业组织上的决策功能便与风险承担功能产生了背离。人力资本所有者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加上其行为无法观察,使其完全可以通过滥用非人力资本使自己受益,其结果往往是使超标准的数据进入会计系统,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为避免上述弊端,人力资本所有者被赋予了具有激励功能的剩余索取权,但这只是部分地缓解了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问题,由此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可以通过操纵会计收益,虚增其所得的剩余,再将其卖出并从中获利。后者造成的损失以及会计信息失真程度要远甚于前者。 以上的分析将经理(人力资本所有者)和股东(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放在了截然不同的对立面上,其实经理本着把企业搞好(客观上与股东利益一致),以提升其在经理人市场上价值的目的,也同样有动机去披露不实会计信息。例如,虚增企业盈利能力,以降低企业的债券发行成本。如果再考虑到大股东与中小股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及利益冲突,出于转移利润、获取配股资格和提高配股价格等目的,不仅是经理,甚至大股东也会存在披露不实会计信息的动机。 (二)规范性失真 规范性失真是指由于会计规范不完善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它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会计规范下生成的会计信息能否绝对真实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二是会计规范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要求是否达到了目前供给能力的顶点。就第一种规范性失真来看,由于会计理论固有的局限性以及外界环境的复杂与多变,绝对真实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往往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追求。虽然随着理论研究的深人,对信息的揭示会逐渐趋向绝对真实,但从短期来看,这种信息失真是无法消除的,况且绝对真实的会计信息并不一定是相关信息使用者所必需的,获得绝对真实信息的成本往往要大于其收益。 就第二种规范性失真来看,由于会计规范是经过社会各利益集团充分博奔后所形成的一种公共契约,需同时兼顾信息供需双方的利益,为了在利益相关方之间取得平衡,以保证各方都能接受博奔的结果和降低交易费用,减轻规范执行的阻力,规范的要求一般都要稍低于现实的供给能力。另外,由于会计信息供给者的自我保护倾向以及规范制订者有限理性的限制,制订出来的规范也总会存在着种种不足。这就造成了会计规范的不完全性,即便会计人员完全遵循了规范要求,他所提供的信息也不可能完全达到目前供给能力的要求,存在着失真情况。 (三)技术性失真 技术性失真是指会计人员素质不能满足会计工作需要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 技术性失真发生的情况依各国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在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由于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较高,因技术性原因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概率一般较低。在我国,由于会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很多人难以达到准则要求,不能适应会计工作的需要,因而由技术性原因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也普遍存在。 从上述三类会计信息失真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规范性和技术性失真主要是由客观因素造成的,短期内无法消除,且这类信息失真由于没有明确的利益导向,所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违法性失真主要是由会计信息披露者主观因素造成的,有通过操纵会计信息从中牟利的利益导向目的,其结果是误导了相关利益人的投资决策,所造成的危害极大。违法性失真也是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最主要原因。下文关于我国情况的分析就主要是针对违法性失真而言的。二、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特有的原因分析 总体上看,目前我国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着质量低下,虚假会计信息层出不穷的问题。从已查明的情况看,1985-1994年的十年间,累计查出的违纪金额为1383亿元,1998年更是达到了268878.68亿元(估计数)。从未完全查明的情况看,自从中国证监会规定了有关配股和摘牌的净资产收益率(ROE)标准后,每年便有大量的ROE落在10%-11%和0%-1%等刚好达标的区域之间。显然,这是会计操纵导致信息失真的结果。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会计信息供需双方效用函数不一致、信息不对称以及会计信息天生具有经济后果等原因,违法性失真在世界各国都不可避免。在我国特有的制度背景下,会计造假已成为经理人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理性选择,会计信息失真愈演愈烈也表现出了明显的中国特色。 造成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性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国企经理制度 有学者的研究表明,国企经理制度中,对经理行为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是收入制度和组织制度。 从收人制度来看,根据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经理人员的目标函数是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包括货币收入、在职消费和精神报酬。从现有的制度安排看,国有企业经理的货币收入普遍偏低,且与企业经营效益不挂钩,在职消费模糊(如形式的实物化、消费成本化、对象不明确等),精神报酬不合理。这样,理性的经理人必然会倾向于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并通过高额在职消费与资源转让来谋取额外好处。这些事项最终会进入会计系统,由此造成信息失真。从组织制度来看,首先,经理人员的任命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的,由于其掌握了这种缺乏弹性要素的控制权,寻租行为难以避免,而这些租金支出最终会通过费用类项目进入会计系统。其次,国企经理作为政府官员,职务调动比较普遍,工作缺乏稳定性,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再次,经理人员的考核是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为证明自己的眼力,主管部门对下属企业虚报业绩的行为往往不闻不问,间接纵容了会计造假行为。最后,退休制度使国企经理在离职时面临着巨大的控制权收益损失,加上在职期间较低的收入水平,使经理人员产生不平衡心理,通过会计造假谋取最后一笔个人收人的"59岁现象"便随之出现。 可见,经理人员的制度性缺陷(报酬制度、选拔考核与奖惩制度)引发的会计信息造假动机,客观上造成了国有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低下。 (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外部所面临的产品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而资本市场与经理人市场的竞争则不充分,因此说,外部治理结构是不健全的。在内部治理结构方面,何峻(1998)和周清杰(1999)的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着严重缺陷,主要表现为国有股权"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 国有股权"一股独大",加上流通上的限制,促成了一种僵化、低效的产权结构。一方面,占有绝对控股地位的国有股权产权主体缺位,使其产生不了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另一方面,社会公众股东受制于持股比例的限制,不仅存在着"搭便车"的心理,而且即便有高质量的信息需求,其影响力也十分有限。其实,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社会公众股东已成为谋取短期收益的投机者,他们有时并不需要有关公司投资价值的信息,而是需要那种虚报公司业绩的失真会计信息。 "内部人控制"问题在我国同样十分突出,许多企业不仅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合,甚至连董事长和总经理也会二为一,为"内部人控制"大开方便之门。董事会不能起到监督经理层的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为何在新股发行及衡量配股资格时会计造假行为的盛行。在西方发达国家,为消除内部人的超级信息地位以及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公司治理结构中一般要求董事会下设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而我国在这一方面尚未做出明确规定,导致了会计信息质量内部保障机制的不健全。 (三)外部监管制度 既然制度性因素决定了我国各类企业内部都存在着披露不实会计信息的动机和可能,那么,外部监督应该是提高信息质量保证的另一条路径选择。可是从实际运行过程来看,监管效果也十分有限。 从监督有效性来看,由于我国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大多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的,而这种监督权的授予却掌握在作为被监督者的经理人手中,权力安排错位的结果必然是监督不力。与《财政部会计信息抽查公告》所揭示的高达80%以上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相比,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比率却低于20%,监督缺乏有效性由此可见一斑。 从处罚有效性来看,我国监管部门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处罚目前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手段,民事手段和刑事手段的运用少之又少,基本上构不成对造假者的威慑作用。经理人市场的缺乏,也使得声誉机制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过去的十年中,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各类财务报告总数超过10000份,而受到证监会处罚的却不足100起,如此低的处罚比例,必然会使会计信息披露者的机会主义倾向大量带入其行为模式中。 三、可行的治理对颇:一个暂行框架 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泛滥已严重影响到社会经济秩序,因此,端正经理人行为动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已成为当务之急。根据行为科学理论,端正行为主体的动机可从其内部需要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着手。当内部需要决定了经理人逐利的本性时,外部环境便成了调节的重点。结合我国实际来看,要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合理配置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制度安排问题,是指出资人和利益相关人如何通过制度安排,监督和控制高层经理人员的活动。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一方面可以通过激励机制的安排,同化出资人与经理人的效用函数,以降低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又可通过权利制衡机制安排,瓦解经理人的超级信息地位,以阻止其逆向选择,因此,它是会计信息如实披露的内部保障机制。从我国转轨经济中的国有企业经理制度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来看,不合理的治理结构对经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力显然是相当薄弱的。要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首先就要从这种内部保障机制上着手。 1.激励机制。激励机制设计是假定已知代理人偏好与委托人选择而设计的一种机制,以同化二者的效用函数,激励代理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尽力工作,并如实披露信息,减少代理成本。 为达到这一目的,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让经理人拥有一定量的股权。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让经理人分享企业剩余从而激发出其积极性,另一方面,这部分股权也成了经理人不损害股东利益的物质担保。Andtrei Shelfer的研究表明,经理人持股比率在5%-20%之间,可较好地避免道德风险行为,从而也就消除了经理人披露不实会计信息的动机。从我国目前经理人的实际收入水平来看,短期内达到5%的水平显然是不现实的。另外,即便经理人内部持股达到一定比例,也并不能完全消除因其道德风险行为而引发的会计信息失真。下面通过一个简单的对比模型进行分析。 首先,假定经理人拥有企业100%的股权,Ct为企业第t年的预期成本,Pt为企业第t年的预期收益,年利率为i,则企业价值为*。 再假定经理人对企业的持股比率为a(0<a<1),(1-a)的股权为外部股东所持有。在这种情况下,精明的经理人必然会提高在职消费水平△C(因为他只需承担其中a△c的成本),而寻找新收益△P的努力也会因此下降(因为他只能得到其中a△P部分的收益),企业价值随之降为*。其中,经理人拥有的企业价值为aV,股东拥有的企业价值为(1-a)V。 Jensen和Meckling证明,如果股市完全有效,股东将不会支付(1-a)V*,而只会支付预期企业价值(1-a)V,V*-V部分构成的剩余损失将完全由经理人承担。但现实的情况是,完全有效的资本市场并不存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经理人对外披露的企业价值只会是V*,由此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且股市越无效,经理人持股比率越低,会计信息失真的程度越高,这正好验证了我国的情况。 可见,激励机制并不能保证经理人披露完全真实的会计信息,因而内部保障机制不得不求助于第二条途径??监督机制。 2.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指通过以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为主体的内部监控机制来约束经理人的行为。我国的上市公司中虽然都设有董事会、监事会,但由于上市公司本身大多是经股份制改造后的国有企业,不仅国有股权缺位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而且董事会和经理层往往高度重合,董事会形同虚设,监控职能严重弱化。监事会亦是如此。为达到有效监控的目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治理结构中一般都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和外部审计师选聘工作。如果将这一制度引入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可以起到防止会计造假的作用。理由如下:(1)审计委员会由外部独立董事组成,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因此不可能存在会计造假动机;(2)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会计专业知识水平较高,洞察力强,容易发现造假行为;(3)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保证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4)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外部审计师选聘工作,有效防止了经理人的"意见采购"。 目前,我国已有一部分上市公司引入了审计委员会制度,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不规范和不健全,从而制约了其效力的发挥。 (二)完善外部监督管理体系 设计合理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能有效防止失真会计信息的生成,但这种保障机制由于缺乏对造假者的实际惩罚,其效力往往是有限的。当造假能够带来预期收益时,造假者还是会毫无顾虑地生产虚假会计信息。当这种内部保障机制存在缺陷时,虚假会计信息便得以对外披露。因此,要杜绝会计信息失真,外部惩罚机制的威慑力是不可或缺的。只有会计信息生产者的造假成本超过其造假收益,会计操纵的剩余收益小于零,才能从源头上阻止失真会计信息的生成。下面通过一个简单的博奔模型进行分析。 博弈双方分别为会计信息披露者和监管者,会计信息披露者有两种战略选择,即造假与不造假,监管者也有两种战略选择,即监管与不监管。具体倏设如下:会计信息披露者造假的概率为P,造假若不被查出,给其带来的收益为A,造假若被发现,给其带来的损失为-B。监管者监管有效(查出所有造假行为并进行处罚)的概率为Q,查出造假行为给其带来的收益(或避免的损失)为C,监管成本为D。A、B、C.D均大于0,P、Q为大于0小于1的参数。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混合战略博弈模型(见表1)。 表1信息监管者与造假者的战略博弈模型 ┌─────────┬─────┬─────┐ │信息披露者行为空间│ 造假P│不造假1-P│ │/监管者行为空间 │││ ├─────────┼─────┼─────┤ │监管有效Q │-B,D-C │0,-C│ ├─────────┼─────┼─────┤ │监管无效1-Q│A,0│0,0│ └─────────┴─────┴─────┘ 由以上模型可以得出两点结论。 其一,监管机构监管有效的预期收益为:(D-C)XP+(-C)×(1-P)=P×D-C。 监管机构不监管或监管无效的预期收益为:0×P+0×1-P)=0。 显然,只要会计信息披露者造假概率P与造假造成损失D的乘积大于监管成本C,监管便有了必要。结合我国实际来看,根据《财政部会计信息抽查公告》的调查数据,造假概率已达80%以上,造假造成的损失通过市盈率的扩大效应更是呈几何级数增长。相比之下,监管成本简直微不足道。因此,监管绝对是必要的,而且监管力度(成本)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其二,会计信息披露者造假的预期收益为:(-B)×Q+A×(1-Q)=A-Q×A-Q×B。 会计信息披露者不造假的预期收益为:0×Q+0×(1-Q)=0。 显然,要从源头上杜绝造假,使造假者无利可图,A-Q×A-Q×B必须小于0,即A<,因此,提高监督有效性和惩罚有效性势在必行。 从提高监督有效性方面来说,监督覆盖面的加大和监督能力的提高都是必不可少的。考虑到实际的监管(非注册会计师审计)大多采用抽查方式,不可能一次全面覆盖到所有企业,为避免企业的机会主义动机,通过合理的抽查制度安排,使若干次抽查可以覆盖到全部企业,并在这一周期内规定追溯处罚时效,应该是一个好办法。至于监督能力方面,则取决于监督人员素质的提高。 从提高惩罚有效性方面来说,首先,由于利用会计信息系统舞弊并做出披露虚假会计信息决策的是经理人,因此,具体惩罚也必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避免发生对企业的惩罚最终造成股东代经理人受过的问题。其次,惩罚力度必须大到产生足够的威慑力,否则客观上就形成对造假行为的纵容。再次,惩罚方式的选择上也应避免单一化的行政手段,民事手段可以调动起受害人起诉的积极性,刑事手段可以体现出法律的严肃性,这些都是不错的选择。最后,要建立完善的经理人市场,使有效的声誉机制和代理权竞争机制发挥强大的威慑作用。

会计披露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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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小渔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与应对

从市场营销学上来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必须依照公司的经营状况、整体的会计信息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的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状况,换言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也是一个上市公司要想进一步发展不得不自己研究的问题。

摘要 :在我国,上市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一个公司的经营只有达到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上市。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既关系着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也同样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有必要从市场经济学的角度来透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具体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治理对策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市公司本身就是净资产额至少满足三千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资本额较大,经营风险较大,公司股东人数众多、经营管理比较复杂。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指的是,作为上市公司其会计信息在多大程度上、多大范围内可以向外界披露。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越规范越能够切实保护公司的利益,更能够使得股东的利益落到实处.

毋庸置疑,只有真正明确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才能对此提出具有科学性的建议与对策,从市场营销学上来观察,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就要紧密结合上市公司的特点与经营特征来进行,尤其是要结合当前上市公司会计发展程度,才能真正找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化发展不均匀

会计信息化指的是一个公司或者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其公司会计人员或者队伍是否能够依据信息化技术,尤其是相关软件技术进行会计运作。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一方面能够真正提高上市公司会计运作效率,一方面也能够从最大程度上维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安全,保障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核心机密,从长远来说,以上这两点都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总体来说,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化发展并不均匀,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部分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化发展不能达到上市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更不符合信息化发展方向的要求。

首先,有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发展较高,有的会计信息化发展程度较低。主要看公司的资本总额,公司资本总额较大的公司、其会计信息化发展程度也就相应地升高,公司资本总额较小的公司、其会计信息化发展程度也就相应地较低。这是因为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也需要一定的资本作为后盾,比如一些会计软件的研发、会计人员的更新换代,尤其是对于会计人员的信息培训都需要公司进行资金投入作为保障。其次,大部分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普遍缺乏会计信息化发展意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的知识需要到互联网上寻找,尤其是软件APP的迅速推动,人们更需要利用这些会计软件来完成自身的相关业务。会计信息化发展就是立足在这个发展方向上,借助会计信息的相关软件,会计人员能够更快、更便捷地实现工作的高效。

2.信息披露对象不明确

在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虽然明确了上市公司具有披露会计信息的法律义务,但是并未明确会计信息披露的对象,在这一点上,使得很多上市公司往往特立独行,只是根据自己的公司章程来进行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市场利益化的驱动,往往使得上市公司仅仅根据公司的营利目的,以最大化地扩展公司的利益为指导,而把会计信息仅针对大股东进行披露,甚至对小股东不披露。这就显然地造成了:其一、上市公司的股东一般不会少于三千人,一般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只对大额股东进行披露,对小股东则不进行披露。造成了小股东对于公司知情权的侵害。

很多时候,股东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需要知晓公司的运作以及盈利情况,都必须依据公平原则。上市公司依据股东的出资额,选择性地进行信息披露在侵犯公司股东的知情权的基础上,也使得公司股东的其他权利不能有效行使。其二、很多上市公司为了在市场上谋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对会计信息进行选择性披露。选择性披露会计信息实际上也是侵犯股东知情权的表现,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理应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建议权。上市公司披露不完整的会计信息只会造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透明、盈利状态不透明的现实情况,实际上这些都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其三、缺乏国家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家对上市公司的披露行为没有具体地、可操作性的条款,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赋予了上市公司很大的经营自主权、侵害了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缺乏信息披露程序

信息披露程序指的是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之前所经过的、旨在进行更好地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的程序性规定。科学、合理的心理披露程序能够在最大范围内维护股东的合法权利,能够真正做到对股东合法权利的'巩固与维持。实际上,只有真正保障上市公司股东的知情权才能使得公司的经营与管理集众智。信息披露程序是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必经阶段,只有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公正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才能保证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与市场规律相契合,会计信息披露程序地制定旨在追求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在当前上市公司中,普遍地缺乏这种会计信息披露程序,使得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不规范、不能真正体现股东的利益。首先,缺乏会计信息披露程序,就会使得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显著地缺乏共识。

程序的制定就是为了保证共识的凝聚,尤其是股东的意见与建议能否被更好地体现出来,股东关于公司的经营、运作、盈利方面的建议能否被真正采纳,这些都是会计信息披露程序必须考虑的问题。其次,会计信息披露程序地不科学,使得这样的程序成为一种有名无实的摆设。尽管有的上市公司制定了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但是因为不能真正体现相关程序参与者的意志与利益,而成为了一种仅仅是一种虚设的程序,不能真正体现公司经营与运作的意图。综上,会计信息披露程序地缺乏已经成为当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治理对策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完善需要相关对策作为支撑,针对上述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应当明确下述治理对策:切实普遍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明确会计信息披露对象、制定科学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

1.切实普遍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任何一个市场竞争者的会计信息化程度都切实关系着该竞争者的综合实力。换言之,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真正重视、以及是否真正提高了公司的会计信息化程度实际上成为了衡量这个公司实力的重要基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不高已经在实质意义上阻碍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实际落实,从这个角度来说,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已经迫在眉睫。

首先,国家应当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做出相应推动与鼓励,尤其是国家完全可以给予会计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上市公司以相应的免税、减税政策,切实推动各个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的发展,只有国家出台鼓励措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化程度才会具有更强的发展动力。其次,各个上市公司应该充分重视本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拨出相应的资金来支持会计信息化的发展,真正做到把会计信息化的提高放到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因为只有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提高之后,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才会更加完善与符合市场规律的要求。

各个公司还应该加强对公司会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使会计人员不只掌握理论知识,要更加具有实际的、丰富的会计经验。最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的提高还应该提高上市公司会计准入门槛。比如上市公司应该对新纳入的会计工作人员实行相应的资质要求,使会计人员能够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技能与相关的软件操作技术是会计信息化程度提高的必要条件。

2.明确会计信息披露对象明确

信息披露对象是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方面,披露对象不明确就会使得相关的利益股东的合法权利遭受损害,同时,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众多,很可能会造成社会资金的动荡。国内外不少例子已经证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对象不明确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已经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的发展,因为诸多的上市公司管理层往往会为了公司眼前的利益而仅仅对部分股东进行会计信息披露,造成了公司发展的瓶颈。上市公司明确会计信息披露对象要求做到:

第一、国家出台相关的公司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中进一步明确会计信息披露的对象,亦即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向哪些人披露,披露什么内容,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彻底改变上市公司仅仅依据自身的公司章程就可以决定会计信息披露对象的现状,这样有利于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化、正规化,同时这也是会计信息披露的必然趋势。

第二、上市公司应该明确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亦即上市公司究竟应该向披露对象披露哪些会计信息内容、怎么披露,这些都是上市公司必须考虑的。应该从根本上改变只向公司大股东披露会计信息的惯例。只有上市公司真正做到向公司股东披露会计信息内容,公司股东的知情权才能得到维护,进而股东对公司的参与经营的权利才能真正落实。

第三、必须指出的是,公司会计对象的选择应该有助于保护公司的经营秘密,对于任何一个公司而言,会计信息总会关涉到这个公司最核心的经营秘密,公司应该依据相关的市场经验,真正把公司的核心机密放在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达到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正规化。

3.制定科学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

会计信息披露程序的制定是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的必要前提。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证,只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程序能够真正做到符合市场规律与契合股东利益,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程序的实际意义,达到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尽管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都拥有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但是在具体如何披露、怎么披露等程序性问题基本没有做出相关规定。制定科学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要求公司做到:

其一、举行相应的听证程序。在公司制定披露程序之前,应该召集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对象,广泛、深入听取会计信息披露对象的建议,尤其是要重视利益相关人的参与,只有保证参与人数较多、较全面,才能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程序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才能最大程度上保证披露程序的人性化。

其二、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所谓的公平、公正的原则指的是无论信息披露程序的制定过程中,还是公司依据该信息披露程序进行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的时候,都要始终贯彻会计信息披露程序的规定。树立信息披露程序的权威需要依靠相关人员对于程序的严格遵守。此外,制定相应的责任措施,亦即对于不遵守相关程序的人员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这是确保程序真正得以贯彻的必由之路。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研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时,必须针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特点与发展趋势,在寻找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顺应市场发展规律、以市场营销学与经济学为基本原理,才能制定合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实际的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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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基于公司内部治理视角[J].经济研究导刊,2014,(06):18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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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敏.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以江苏省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例[J].特区经济,2012,(11):82-83.

[8]徐维兰,薛宝莉.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其内部治理对策———基于深交所的经验数据[J].会计之友,2011,(27):1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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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魔都

(一)环境会计理论研究较为滞后我国对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近年来,虽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但基本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与定型的实践模式。同时,由于环境会计方法体系的多元化,核算对象的复杂化,使得需要用货币计量,披露的环境资产与负债,环境成本与收益等信息缺乏可操作性的方法,导致当前环境会计缺乏与实务相结合的理论支点,其结果是环境会计实务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出现盲点,所以无法评估公司的环境绩效以及公司的环境活动对财务成果的影响,这样造成大多数企业逃避社会责任。(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多样化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繁杂,既有将独立的环境年报公布在公司网站上的,也有将环境信息隐晦地包含在其他会计报告中的。据调查显示,企业目前环境事项的披露方式主要有5种:年度报告;内部工作会议记录;单独报告;包含于会计报表附注;包含于董事长报告。而披露方式没有哪一种占绝对优势,表现出较为复杂的局面。(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够全面、完整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比例不高,公布环境报告寥寥无几,即便是对强污染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但也不够理想和全面,公布环境资料方面持低姿态,公布的环境资料可比性差,定量分析资料很少,定性信息披露不附时期。在环境会计信息要素方面,不能满足使用者信息对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资本、环境费用、环境收益和环境利润的需求。在环境绩效信息方面,对于不能用货币量化披露企业与环境因素有关的会计信息,无法在财务报表内作为正式项目反映。(四)缺乏相应的有关环境会计和信息披露的会计准则在环境会计研究中,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最早进入实务领域的,但发展至今仍没有共同可接受的专业标准。目前,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方式各不相同。另外,企业出于竞争的压力,很可能只会披露一些取得较好环境绩效的信息,而对企业自身不利的信息则只字不提。如此,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就难以获得真实的环境会计信息,难以对企业环境信息进行对比分析,也就无法对企业的环境绩效进行全面的评价,影响其决策。而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的标准和准绳,对于规范和推广环境会计工作具有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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