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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信息不对称
产权分离导致了管理者和股东财务目标的不一致,从而会出现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对称的状态。股东的目标是使自己的利益实现最大化,而管理者作为理性经济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考虑的,管理者和股东目标的背离就导致了管理层会选择性地公布对自己有利的财务信息,这就为舞弊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动机。
(二)产权制度不明确
产权制度是经济制度的核心。有效的产权制度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减少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但在现实的经济运行过程中,产权制度模糊、不清晰是普遍现象,从而导致了管理责任虚置、管理效率低下,这为会计舞弊的产生提供了可能的外在环境。
(三)内部控制制度失效
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够起到监督管理层的作用,从而减少舞弊产生的机会,增加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在很多舞弊案例中,被审计单位虽然有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都被高层管理者藐视或逾越,以致未能发挥应有的功能。
(四)对经营者缺乏有效监督
经营管理者为了隐藏、转移一部分利润,或者为了粉饰自己不好的经营业绩,甚至掩盖经营过程中的严重失误或失职,完全可能通过自己的“权威”,强迫会计人员或与会计人员合谋,通过会计舞弊达到自己的目的。
(五)法律监管体制不健全
虽然我国很早就制定了《企业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且在实际中进行了执行,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并没有起到合理有效监督企业经营管理的作用,执法不依以及执法不严的现象经常出现。另外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性、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也是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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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1.犯罪年龄年轻化。在众多财务人员犯罪案例中,年轻人犯罪现象突出。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提供的材料表明,国有企业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现象比较严重,犯罪人员中1/4是30岁左右的年轻人。北京海淀检察院1998年至2000年10月查处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等案件19件,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为25.6岁。如北京市通州信通电信器材经销部出纳员谷岩(19岁),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现金不入账、直接从银行提取现金及涂改单据等手段,将公款77万余元贪污为己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犯罪数额巨大化。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数额一般比较巨大。因为会计人员在岗位上犯罪后,会利用各种手段如伪造凭证、毁灭证据等掩盖罪行,这样就为会计人员的连续作案提供厂保证,致使连续作案金额累积到较大程度时,才会被人们发觉。如韩国昌利用担任中北方上市公司财务一处会计之便,以虚设账目、伪造收据、变造结算清单、多收少入账等手段,骗取、侵吞代管款人民币1412万多元,另外还擅自将公款45万多元借给他人进行盈利活动。3.犯罪性别女性化。据统计,在我国会计人员职务犯罪中,女性人数明显偏高,并且女性犯罪的情感化因素比较严重。例如,义税务局女会计为了满足情人的贪婪欲望而实施犯罪,利用自己保管增值税发票的便利条件,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多本,得款 40多万元,为自己的情人购买摩托车、住房等,她为自己的感情葬送了自己的前程。4.犯罪手段专业化、现代化。进行会计职务犯罪的人员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有些甚至是业务骨干、技术骨干,他们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知识在自己熟悉的业务圈里进行作案,能够准确把握时机,还对以利用单位会计制度上的漏洞,作案后销毁证据或者采取各种手段隐瞒犯罪事实。如广州某电算化会计,利用计算机进行串户,把他人账户上的资金转汇到外地,用行贿等手段非法提取现金900多万元,至被抓获。 二、会计人员职务犯罪的启示l.会计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意识,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第一要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应当忠诚党和国家的财会事业,热爱财会工作,努力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做好本职工作。第二要自尊自爱,廉洁清正。财会人员要珍惜自己的人格,在市场经济中要法身自好,不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第三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应当严格按照财会法律、法规等要求办理财会事务,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第四要统筹兼顾,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新世纪的会计人员要注重计算机、网络、财务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会计发展的需要。2.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内部控制措施。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就是要保证监督措施的有效性,使会计人员没有办法找到制度的缺陷,从而使其没有机会进行职务犯罪。3.要加强法制建设,严惩重大犯罪行为。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新《会计法》,新《会计法》第六章明确规定了有关法律责任。例如第四十三条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第四十条规定,因为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瞒或合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相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对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犯罪潜逃、拒不悔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严惩,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使那些想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的会计人员不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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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E理论对我国治理会计舞弊的启示1.减少会计舞弊的不良动机(不良需要)奥尔德弗(Aldefor)将马斯洛的五层次需要(生理、安全、外交、尊重、自我实现)加以简化,提出了ERG理论,即Exsit(生存)、Relation(社会关系)和Grow(自我成长)。按照ERG3种基本分类,考虑将会计舞弊行为动机也进行以下分类:(1)不良财务动机。舞弊者通常是出于未能满足自身财务(经济)需要而产生不良舞弊动机。不良财务动机也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源于个人不合理的财务需要而引发的不良财务动机,另一种是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获取企业利益的需要而引发的不良财务动机。(2)不良“自尊”动机。这一动机是出于人类社会关系的基本需要。舞弊者自身需要结构中“自尊”需要倘若处在非常突出的状态,或者说已经发生质变,也会引发舞弊动机。例如,总经理为了得到社会或行为公认的赞誉,借助于舞弊性财务报告对外展示虚假的优良业绩,或者通过“公费旅行”等公款消费使自己的付出与回报相匹配,以找回自己的尊严。(3)不良“自我实现”的动机。当舞弊者为满足个人价值自我肯定、自我实现的需要,会借助于舞弊这一需要技术、智力、充满挑战性的行为去验证自己的能力。动机是人的主观心理因素,要完全消除它是不可能的。因此,最好的治理措施是力争事前阻止行为动机的发生或者使已发生的行为动机发生改变,所以针对上述动机的治理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具体会计准则制定坚持奉行税法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的原则,完善税法的有关规定。安徽省会计学会课题组在“关于会计信息问题的质量调查”中发现,企业造假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获取减少税负的收益,因此从治理会计舞弊角度看,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要坚持奉行税法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原则,从制度上减少企业利用会计信息偷逃税的动机。同时,准则中规定的经济业务(有些是超前的),税法上也应尽快做出规范。(2)规范企业经营者的“职务消费”。我国企业的经营者特别是我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拥有很大一部分控制权,但它的剩余索取权却很少,经营者只能靠较高的“职务消费”来满足他们的需要。Hayashi和wanda (1997年)实证研究发现从1991年到1995年中国796家国有企业中,生产成本占销售额的比例变化很少,但管理费用和费用却大幅增加,这表明企业确实存在过高的“职务消费”。“职务消费”具有满足经营者行使职权的“自尊”需要,但经营者也会通过操作会计信息来满足他们过度“职务消费”需求。因此必须加以规范。规范企业经营者“职务消费”要建立包括职务消费专门记录、向股东会或董事会定期报告以及职务消费定额审核和奖励等系列制度,并提倡经营者自律行为。(3)营造良好的组织气氛,减少雇员不良“自我实现”动机。良好的组织气氛是指一定的组织形态、组织特性和增进人际间交往、沟通与理解,创造出一种自尊、互信、协调一致、和谐融洽的企业氛围。营造气氛具体途径包括坦诚对待雇员、保持沟通渠道公开化和畅通、公平的工资奖金报酬、员工资助计划以及建立舒缓不满情绪的机制等。其目的是通过降低摩擦和减少冲突,避免诱发不良“自我实现”的动机。2.减少舞弊机会(1)强化单位内部控制。COSO委员会将内部控制定义为:内部控制是一个组织实体的董事会、经理人员、其他人士参与的、旨在为实现各种目标而提供相关保证的过程。这些目标包括:①经营活动的效率与效益。②财务报告的可靠性。③合法性。上述目标表明了内部控制具有预防并觉察重大会计舞弊行为的重任,理由是内部控制的缺乏或失效会给舞弊者提供舞弊机会。企业内部控制应就会计舞弊的防范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①明确强调一切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必须以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为准绳,避免舞弊者以不了解准则、制度为借口进行舞弊。②订立书面的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增加会计系统各环节间关联与监督作用,减少舞弊的空间。③会计资料要适时审核,对审核人、审核重点、审核程序及结果处理要详细规定,保证对业务审核的及时性。④建立职责牵制、物理牵制、薄记牵制的控制程序。⑤定期内部控制进行测试与调整。(2)发挥内外审计的作用。内部审计最重要的职能是通过对本企业内控系统的适当性及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以确保达到内部控制基本目标,从而起到保护资产,尽量减少舞弊机会。内部审计在检查和评价时,应特别关注以下内容:是否有政策禁止的业务活动以及一旦违反该政策后是否有补救措施;是否有针对实物资产的控制程序;是否有提供会计舞弊信息的通讯渠道等。注册会计师只要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并尽到职业上应有的谨慎,是能够发现重大舞弊行为的,从而直接在会计舞弊上发挥作用,同时也给舞弊者以威慑力一一财务报表必须经过审计,让舞弊者意识到舞弊行为在认真规范的审计工作面前是容易暴露的,因而可以减少舞弊机会。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道德环境企业文化的内涵就在于存在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它决定了企业整体人员的共同行为取向,为员工提供了判断是非标准和调节行为及人际关系的导向体系。舞弊者个人道德观不是一成不变的,研究表明,个人价值观形成有一个“内向”过程(即社会公认价值观通过无形的观察、模仿、学习等社会活动无形地植入人体的过程)。因此工作在企业环境中的个体,其价值观必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企业共同价值观的影响,把企业共同价值观的观点无形地变成了自己的价值观,然后以此作为判断行为的标准;因此,加强企业文化建议,在企业内部树立诚实、正直的共同价值观,对会计舞弊的防范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4.发挥法律、法规内部规章的威慑作用,增加舞弊行为的机会成本舞弊者在实行会计舞弊之间,必须会有一个成本、效益估量过程,舞弊者舞弊失败后果(成本)包括企业内部规章对该行为的处置及惩罚以及可能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很明显,如果企业并无明确的规章,对舞弊行为的惩罚也未做出明确规定,或者外界法律、法规的惩罚空间太小,力量有限,那么对舞弊者就没有十分威慑力可言。因此,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对不允许作为做出明确规定,并应有相应的惩罚措施。要切实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必须做到:①从立法上讲,要明确区分会计舞弊与合法会计行为的界限以及会计舞弊与会计差错的界限,并且要有相应可行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以避免舞弊者钻法律的空子或因责任不清逍遥法外。②从执法上讲,强调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精神,建立起强有力的执法机构,特别是CPA工作监督与裁决执行机构。③普法,当作为行为主体的舞弊者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对舞弊行为相关惩处内容,法律法规的威慑力也能得到发挥。5.会计舞弊的治理的长期性与复杂性GONE理论告诉我们,如果不对4个舞弊因子同时控制的话,则舞弊的发生的可能性极大。对上述因子内容分析表明了会计舞弊既涉及到舞弊行为动机的驱动,也受到企业内控缺乏、法律法规监管力量薄弱甚至社会总体环境等多方面的共同影响。任何舞弊因子要素的防范不足均会导致会计舞弊治理的失败,因此治理会计舞弊并将是一个长期、综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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