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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20年10月11日,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20年10月11 日( ( 适用于部分考区)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13:00-15:00 税法(第一场);16:30-18:30 经济法(第一场)。
2020年10月17日,08:30-11:30 会计(第二场);13:00-15:00 税法(第二场);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2020年10月18日,08:30-11:00 审计;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二、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
扩展资料
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
每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明确。
2020年9月10日,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发布《关于取消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宣布取消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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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组织安排的通知》(财考办〔2020〕1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目前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实际情况,举行大规模考试导致疫情传播的风险依然存在,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落实足够考试机位,经过慎重研究,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决定取消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通知》精神,财政部考办将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制度规定,为已报名参加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有关科目有效成绩延长一年。
2、已报名参加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16日以后登录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将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扩展资料:
北京地区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确取消依据《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确定的比利时考场的考试。
取消依据《2020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确定的考试,包括香港、澳门、北京和上海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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