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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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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tian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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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对于在建工程、开发过程中的无形资产等,企业在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时,就应当包括预期为使该类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而发生的全部现金流出数。

这里所说的“包括预期为使该类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而发生的全部现金流出数。”是指相对于企业在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时这个点上的资产来讲的,也就是说,如果要使用未扣除继续投入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话,未投入部分的现金现值也需要则算成,企业在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时这个点上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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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资产减值

198 评论(9)

豆大王zz

因为《准则》规定“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我认为同样是减值转回,债务工具的减值转回计人当期损益,权益工具的减值转回却要计入资本公积;同时这样处理会导致公允价值变动与减值转回会计处理相同,混淆了公允价值变动与减值转回。既然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那就应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一样处理计人当期损益。当然转回仅限于原计提的减值损失,超过部分作为公允价值变动,计人资本公积。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195 评论(9)

shenleireg

不矛盾,第一点侧重于现金流出,必须是为了资产使用的必要的,第二点侧重说明预计现金流量的基础,必须是以当前状况为基础,不能包括未来的不确定的事项

278 评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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