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彩虹624
发展前景:考完注册会计师证书之后一般可以:
1、进入企业从事财务、成本和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工作;
2、进入金融行业在银行、证券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从事会计相关工作;
3、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福利慈善机构等担任会计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一般对应于公务员行政级别;
4、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鉴证服务、税务代理、资产评估、会计服务、管理咨询等工作。
行业选择:考完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很广泛: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毕马威、德勤、安永。
它们的工资都不高,相对于繁杂的工作量可能有些不值得,但名声很好,工作3-5年后出国读商学院或转入其他外企的希望很大,因此有“人才跳板”之称。
即使在“四大”从事一般的审计工作,也有许多学习和实践商业咨询业务的机会。值得注意的是,“四大”不鼓励员工较早的去读商学院,因此在这方面可能有所阻挠。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大学毕业生的新入职参考工资:
普华永道10万RMB/年,加上出差补助和奖金等,可能达到13万RMB/年,经常在外工作的可能接近16万RMB/年。其他三大都比普华永道略高。
咨询职位工资比审计职位高一点。但是如果已经是注会持证人,入职四大会计事务所,年薪一般30-40万元左右,随着你的工作时限的增加,如果成为合伙人,薪酬将会无法估量,百万年薪在四大合伙人中非常普通。
而在德勤,一次性考过 CPA 的五门,不仅报销所有考试及资料购买费用,还会奖励10000元。两次以上,只要考出CPA,奖励5000,报销所有费用,考出以后,每个月工资加500 CPA 补助。
除了德勤外,在四大的其他任意一家,报考 CPA 不仅有考试假,通过后都会有相应的奖金或涨薪。
国内会计事务所
占行业大多数的内资会计事务所注会的持证人的薪资确实比“四大”略逊一筹,但是25-35万年薪也是注会持证人的自身价值体现。
一份辛劳一分收获,在工作强度上,内资所的压力要比“四大”相应低了一些。
国有大中型企业
国内的企业财务起薪一般不会很高,刚毕业一般第一年的起薪在5-8万元,但是对于拥有注会证书的持证人来说,职业发展速度会非常快,而且薪资的涨幅也会很大。
参考工资:按照国内上市的公司公布的财务报表显示,很多财务总监或经理的年薪大部分均达到30万。
某些员工待遇很高的大型外企
这些职位比较分散,但大多集中在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战略策划等部门。
公认待遇很高、前途很光明的外企有:宝洁,玛氏,马士基,戴姆勒-克莱斯勒,通用汽车的金融部门等。
其工资不如投资银行、咨询公司那样高,但对个人的培养和前途多样性远超投资银行,实践性超过咨询公司,对将来从事业务工作非常有利。
以上外企的工作强度一般比投资银行低很多,而且附带许多培训机会,“性能价格比”很高。
某些大型外企参考工资:(不同部门差别往往很大,以第一年工资较高的为准):
宝洁营销或财务部门7万-10万RMB/年,马士基10万-20万,玛氏12万左右。强生、联合利华略低于宝洁。
外资商业银行或全能银行
如荷兰银行、法国兴业银行、汇丰银行、巴克雷银行等,它们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隔膜不是很大,但各个部门工资也有一定差别。
公司财务(相当于投资银行)、私人银行等工资较高的职位,往往比一般的消费者银行、保险职位高许多。无论如何,这些外资全能银行给人的锻炼比投资银行更全面,各个部门间转换的概率也更大,因此前途未必不如投资银行或咨询公司。
外资全能银行参考工资:投资银行类职位可达40万-80万RMB/年,商业银行类职位7万-12万RMB/年,比较好的可能达到20万RMB/年。
外资投资银行
特指高盛、摩根士丹利、花旗全球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德意志银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瑞银华宝等海外第一流投资银行,它们都在中国设有代表处或分支机构。
投资银行在中国招聘的毕业生,有东京、香港、新加坡、北京、上海等不同的工作地点。在任何一流投资银行工作满3年,申请美国顶级商学院,几乎一定能成功,MBA毕业后前途不可限量。
投资银行参考工资:(研究生第一年,本科生可能略低):高盛东京90万RMB/年,德意志亚太区75万RMB/年,摩根士丹利北京25万RMB/年(年终分红另算)。
合资或中资投资银行
包括中金公司、高华证券,中银国际勉强可算一个。
事实上中金相当于摩根士丹利的中国分支机构,工资极高。高华相当于高盛的中国分支机构,刚组建一年多,前途尚未可知。
参考工资:工资可参考外资投资银行,一般略低一些。
外资咨询公司
特指麦肯锡、贝恩、波士顿咨询集团、摩立特集团、美世、艾森哲等海外一流咨询公司,其中可分为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人力资源咨询、市场咨询、技术咨询等多个板块。
咨询公司工资差距比较大,但工作3-5年都能有很大幅度的涨薪,资深咨询师工资不下于投资银行家。在咨询公司申请美国顶级商学院基本都能成功,而且MBA毕业后前途更宽广。
咨询公司参考工资:麦肯锡、贝恩15万-20万RMB/年,罗兰贝格10万RMB/年,其余介于两者之间。第二年工资涨100%,第三年涨50%-100%,三到四年后年薪一般可超过50万RMB。

王子恭贺
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①主要由《注册会计师法》和《证券法》两部法律规范。《注册会计师法》涉及到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主要有两个条文,即第 21条和第42条。第21条第1款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第2款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项目的财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四)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第3款规定:“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第42条是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责任的总括规定。该条规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条的“本法规定”主要是指第21条关于注册会计师具体法定义务的规定。 《证券法》第161条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个人,必须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对其所出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第202条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的资格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还有一些司法解释涉及到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界定。具体有:1996 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处理的复函》;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等。 虽然《注册会计师法》和《证券法》都对审计师的第三人的法律责任问题做出了规定,但责任的性质属合同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并不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②中将其界定为侵权责任。在侵权责任中,归责原则先后经历了结果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不问过错原则等阶段。但是由于注册会计师提供的独立审计服务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职业活动,如果采纳过错责任原则,要求没有专业知识的外部第三方证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存在过错,无异于要求第三方再执行一次审计,这一要求从社会成本角度看是很不合理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要求审计师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其核心仍然是对过错的认定,它与过错责任差异在于举证责任发生了转移。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如果注册会计师能够证明自己在审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那么就可以避免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二、强化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约束的途径 规范审计收费行为的关键是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约束。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涉及制度设计和制度执行两个层面的问题,既要从立法角度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也要从司法角度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同时,要完善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要增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能力,使法律责任约束的威慑力真正具有执行的基础。而为了防止“严刑峻法”可能导致的行业萎缩效应,应积极推行注册会计师职业保险,为事务所提供适当的风险转移渠道。 (一)完善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体系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虽然已经界定了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相关的司法解释也开始为公众向注册会计师提起诉讼创造条件,并已经有了成功的案例③。但是,在追究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的民事法律责任的过程中,尚有许多问题有待政策法规的支持。 首先,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责任范围的确定。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法》和《证券法》都未对“第三方”的范围作出界定,也未区分欺诈与过失,这意味着任何一个与虚假审计报告有利害关系的人都有权利向注册会计师提出索赔的请求。尽管从法规条文的规定来看,我国的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非常重,但现实情况却恰好相反。司法机构对证券诉讼一直都持消极态度,并对投资者向注册会计师提起的索赔诉讼制造了很多的诉讼程序上的障碍,从而使得注册会计师实际面临的诉讼威胁很小。 其次,可选择的诉讼形式。由于证券交易民事纠纷中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人数总多,如何提高诉讼效率、简化诉讼程序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可以采取的诉讼形式主要有:单独诉讼、共同诉讼和集团诉讼④。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虚假陈述案件只能采取单独诉讼或共同诉讼的方式,而不宜以集团诉讼的形式受理。这样规定的理由是:证券市场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受侵害的投资人人数众多,且侵权行为和侵权行为人往往不是单一的,投资人不可能起诉完全相同的被告;同时,目前我国没有类似美国的中介机构对数以万计的投资者及其损失进行登记和计算,仅依靠人民法院完成公告、对权利人进行登记以及权利人选择加入诉讼等工作是不现实的。故对证券市场人数众多的赔偿诉讼采取原告人数确定的共同诉讼,是符合人民法院现有条件和证券市场现实状况的。有学者提出,创造条件,引入集团诉讼形式,以降低投资者的举证难度和诉讼成本、增加投资者的诉讼动机,从而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不断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 在审计诉讼案件中,注册会计师有无过错,往往是极富争议且难以认定的问题。一般来讲,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即为有过错,问题在于如何确定注册会计师应有的注意义务。《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就审计而言,注册会计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或执业规则是“公认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准则的完善与否也制约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大小。完善的独立审计准则,既可以通过直接的对审计过程产生影响,提高独立审计的质量;又可以通过间接的对事后法律责任的追究,提高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谨慎程度。 另外,完善的独立审计准则也是注册会计师的保护伞,由于法院处理审计诉讼时一般采取过错推定以及举证倒置原则,如果注册会计师能够证明自己在审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那么就可以避免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完善的独立审计准则有利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诉讼提出有力的抗辩,只有完善的独立审计准则才能起到合理抗辩的作用,才能使注册会计师承担适当的法律责任。法官所确认的注册会计师的注意义务标准与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并不总是完全一致,他们会通过法院判决来主动地推动审计准则的演进。因此,审计职业团体应该积极的完善独立审计准则,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提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执业资格要求 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普遍以有限责任形式从业。他们往往以 30 万元人民币为限承担经济责任,从事着百万元、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资产的独立审计业务。这显然是一种权力与责任不匹配的表现,使得法律责任约束成为一种不可置信的空头威胁。必须提高有证券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门槛,以确保其有经济实力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具体的改进方法有两种:第一,提高设立有限责任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标准,特别是具有资格执行上市公司独立审计业务的事务所。以注册资本形式,保证可抵押性资产在事务所总资产中的比重,提高事务所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第二,创造适当的条件,积极推行事务所的合伙制改革。合伙制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的,合伙人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样合伙人出于保护自身财产的动机,会更加勤勉的从事独立审计活动。因此,合伙制是一种强化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保护资本市场投资者利益的有效途径。 (四)推行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为事务所提供适当的风险转移机制 对资本市场投资者来说,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使审计服务具有了提供保险服务的功能,一旦因虚假财务会计信息遭受投资损失,投资者就有机会从注册会计师处获得经济补偿。但是由于法院认定的注册会计师应负有的注意义务与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并不总是完全一致,注册会计师对自身无过错或无过失的证明可能存在举证困难等问题的阻扰,有时候注册会计师不得不承担预期外的风险赔偿责任。如何分散转移事务所面临的风险?在西方发达国家很普遍的责任保险却能够实现风险的分散和转移。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方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⑤,如果没有责任保险,事务所可能因为畏惧法律赔偿风险而拒绝为高风险客户提供审计服务或退出高风险审计领域,由此遭受损失的将不仅仅是注册会计师,从长远来看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也将为此受损。但我国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比例低于 30%。例如在北京的 236 家会计师事务所中,仅有 70 家左右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还不足 30%⑥。因此,有必要创造条件,推广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一个可靠的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 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过重的负面影响 从社会整体角度看,是否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越重越好呢?当然不是。因为过重的法律责任会导致审计收费的增高、审计服务量的减少,以及社会成本的提高。而美国的历史经验则为我们的理论分析提供了实践证据。 美国司法界扩张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范围的第一个目的在于,发挥法律责任的约束功能,促使注册会计师提高注意程度,减少虚假信息的出现。厄尔马斯规则认为,审计报告主要是为其客户的利益而准备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只是偶尔、附带地受益。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商业环境的变化,资本市场的运作越来越依赖会计信息,到了六七十年代,没有人再坚持注册会计师只对其客户负责,而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股东、债权人、政府机构、潜在投资者和广大公众承担责任,而且注册会计师职业界也认可了这一责任。 扩张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范围的第二个目的在于,实现有效的风险损失分担,因为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购买责任保险、提高收费等方式向社会分摊责任成本。支持厄尔马斯规则的最有力的理由是,将注册会计师曝露在对公众的不确定责任中,会危及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生存。《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更为严格的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后,当时美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界领袖George O.May就曾提出抗辩:“我不能相信这项法律是公正的,或者长期有效。它精心设计了一个证券购买者从其他非交易关系人那里获得投资损失补偿的可能,而这种可能也许只是因为在他决定购买股票时,存在着一些当时他并不知道的文件或根本没有看过的报表,且报表中恰巧存在错漏。而我们对此将承担的损失赔偿则是无法估计的。”但是在1968年的腊斯克·伐科特斯诉莱维因(Rush Factors Ins v. Levin)案中,法官对厄尔马斯规则及限制注册会计师责任的倾向提出了质疑:“为什么要无辜的信赖方被迫承担起证明会计师渎职的沉重的举证责任?他们可以把责任保险的成本转移给客户,由其客户最终将成本转移给全体公众消费者。最后,运用可预见性规则难道不能提高会计界的谨慎和技术水平吗?” 在这种商业环境背景和思维模式下,基于上述目的扩张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责任的意见很快就得到很多人士的支持。但是,注册会计师第三方责任范围扩张后,却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第一,大量出现的审计诉讼案件和不断攀升的审计索赔数额,并没有能够减少审计过程中出现的过失行为,虚假或有错误的财务信息依然在资本市场泛滥,审计失败时常发生。第二,注册会计师并不是采取积极措施以提高审计质量来应对诉讼危机,而是采取消极的防御性策略,以减少甚至撤出高风险服务领域、大幅提高审计收费来应对审计诉讼。第三,在保险市场上,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的保费越来越高,在美国甚至一度出现了“保险危机”⑦,许多会计师事务所竟然无法以可负担得起的价格购买到责任保险。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一份调查报告8显示,美国“六大”以外的会计事务所面临的索赔额在 1987 年到 1991 年间增长了2/3,责任保险费自 1985 年到 1991 年增长了300%,而且保险单所规定的免赔额也大幅提高了,1985 年责任保险免赔额平均为 4.2万美元,而 1991 年的责任保险免赔额平均为 24 万美元,几乎是 1985 年的六倍。在如此沉重的保费负担下,有 40%的事务所被迫选择在不购买责任保险的情况下执业。第四,在损失赔偿方面,也出现了严重的搭便车现象和滥诉的局面,法院里向注册会计师索赔的案件堆积如山,许多法官终日忙碌也无法应付,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并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工作效率。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特别是在90年代,普通法国家的立法和司法机构都出现了态度的转变,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的法律责任范围呈收缩的势态。也说明只有适当的法律责任约束才能够提高社会的整体效用,让注册会计师承担过轻的法律责任或过重的法律责任都是不恰当的。
阳光白龙
注册会计师近几年报名人数增长迅速,有不少考生意识到了注会证书的含金量,甚至有人说只要考下注会就能够年薪百万,这或许有夸大的成分,但是确实并非没有可能。
一、注会全国一二三线城市的待遇情况
从上表来看注册会计师在各个城市的待遇是所不同的,但是相对比同城的其他工作来看,注会的待遇要好很多。这也是为什么众多考生在大学毕业后选择全职备考注会的原因,毕竟能够考下来对于自己未来的发展还是有很大帮助的。特别是一些本身学历不是很高的毕业生,想要找个好工作,一定要有含金量高的证书傍身,才能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有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为什么报考注册会计师?
市场缺口大就业面广
官方数据统计,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中注协个人会员总数为235398人,其中非执业会员130485人(包括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非执业会员586人),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104913人。市场缺口还是非常大的,对于财务行业来说,初级财务人员基本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很多财会专业的毕业生想要找到合适的工作并不容易;而高端财务人才却很稀缺,这也证明想要在财务行业长久发展下去,仅凭一张初级证书是远远不够的。
待遇丰厚,加速财会人员晋升进程
注册会计师待遇普遍是较好的,通过对招聘网站的调查样本分析显示没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月薪过万的机会只有24.22%,拥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月薪过万的机会上升到43.54%,而且在事务所工作薪酬也会随着经验的提升而提高,成为合伙人的工资更有可能达到百万。这也是吸引众多考生历尽辛苦也不放弃注会备考的主要原因。
同时注会证书也是一个最有说服力的敲门砖,进入事务所、国企、高福利的银行等让众多人向往的单位,是一定要有这样一个证书的。
报名门槛低,证书含金量又高
注册会计师是国内唯一具有审计签字权的人员,专业水平和社会地位都是很高的。根据以往的报名条件可以发现,只要是满足高等专业以上学校毕业,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都可以报考注会,而且应届生是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的。所以说注会考试对于大家是比较宽容的,相当于给了每个人一个通往梦想的机会。
沉默的玫瑰
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考试的难度是以英国大学学位考试的难度为标准,具体而言分为四等学位,第一部分F1-F4阶段相当于学士学位的一班课程,第二部分F4-F9阶段的难度分别相当于学士学位高年级课程的考试难度,第三部分P阶段的考试相当于硕士学位最后阶段的考。小编再送一个2019ACCA资料包,可以分享给小伙伴,自提,戳:ACCA资料【新手指南】+内部讲义+解析音频
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的每门考试只是测试本门课程所包含的知识,F1-F4阶段着重于为后两个部分中实务性的课程所要运用的理论和技能打下基础。第二部分的考试除了本门课程的内容之外,还会考到基础部分的一些知识,着重培养学员的分析能力。第三部分P阶段的考试要求学员综合运用学到的知识、技能和决断力。不仅会考到以前的课程内容,还会考到邻近科目的内容。
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考试科目中全球单科通过率基本在30-40%左右,中国学员通过率为50-60%。
其实,提这个问题的小伙伴顾虑想必是以下两点;
一方面:acca其实很大的一个障碍就是英语,全英文的考试,还有就是很烧钱,大概需要2-3年的时间,有的人考下来可能要10年,当然这也就是极少数人。
另一方面:但是只要想学,那就一定可以考出来的的,从零基础开始学习由易到难掌握知识,入门还是没有那么难的。选个好老师带着学习就没问题啦。所以高顿ACCA提醒大家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的考试难度其实并不大,需要恒心!进入四大只能等秋招春招?如何先人一步提前开始准备,拿下四大Offer?四大资料,戳: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学霸汇总版2019更新笔经面经
国际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
随着国内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日益临近,会计行业的风向也在发生着变化,手执国际会计资格,精通新会计准则的国际会计师越来越受到企业的欢迎。专家认为,在会计准则方面同国际接轨也是大势所趋。
据了解,许多中国企业,目前正在积极实施“走出去的”全球化战略,以壮大民族企业和品牌,因而,招募国际化人才也显得尤为紧迫,特别是在国际资本市场的运作、海外市场的财务运营与管理等领域。正是这样的需求让众多中外名企纷纷向招聘者伸出橄榄枝。这无疑传达出一个信号,它表明今后越来越多的中国本土企业在壮大自身、实施“全球化”战略的过程中,将急需一大批熟悉国际会计准则、掌握国际资本市场惯例、精通现代企业战略规划及国际化经营的财会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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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包括两个方面——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AICPA也在职业行为守则中要求:“在公共业务领域中的会员(职业注册会计师),在提供审计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与形式上的独立。”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道德守则也要求执行公共业务的职业会计师(执业注册会计师)保持实质上的独立与形式上的独立。 1、实质上的独立。,实质上的独立是一种内心状态,是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本质上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一种公正无偏的态度,一种发表审计意见时不屈服于外界压力的精神状态 2、形式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是对第三者而言的,即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一种独立于委托单位的身份。简言之,就是注册会计师、委托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三者之间是没有任何联系的。 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又密不可分。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无形的,难以测量的;而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有形的,可以观察的。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结合起来构成审计独立性的全部内涵,二者缺一不可。豍 二、与独立性相关的概念 1、独立性威胁。独立性威胁是指审计人员面临的、可能危及或按理性预期会危及审计人员做出无偏见的决策的能力而导致潜在偏见的因素。根据欧盟(European Union, EU)、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Accountants, IFAC)及美国审计委员会(Auditing Standards Board, ASB)对划分,独立性威胁主要可以分为自我利益威胁、自我复核威胁、拥护(倡导)威胁、熟悉(信任)威胁以及胁迫威胁等五种。审计人员处于或认为他们处于审计客户或其他利益集团公开的或秘密的胁迫之下。比如,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过分依赖某一客户;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客户提供财务系统的设计或操作服务后,又对系统的运行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等。鉴别特定活动、关系及情形所带来的威胁有助于审计人员理解他们的性质及其对独立性的潜在影响。 2、独立性决策者。独立性决策者是指对独立性问题作出判断的个人、团体或机构,包括审计人员、事务所、客户的管理当局、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性准则制定机构及监管机构等。 3、独立性防护。独立性防护是指能减轻或消除独立性威胁的控制手段,包括禁止、限制、披露、政策、程序、惯例、准则、规则、制度安排和环境条件等。在具体工作中,应对措施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层面的防范措施,比如,领导者强调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重要性及强调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应当维护公众利益等;还包括具体业务层面的防范措施,比如与客户治理层讨论有关的职业道德问题、向其说明提供服务的性质和收费的范围等。 4、独立性风险。独立性风险是指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威胁达到防范措施无法消除的程度,已危及或按理性预期会危及审计人员做出无偏审计决策的能力的风险。独立性风险随着独立性威胁的出现而增大,但可以用防范措施加以减轻或消除。 5、独立性基本原则。ASB设定了审计人员为保持独立而应该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评估独立性风险水平、确定独立性风险的可接受水平、考虑成本与收益和考虑各利益方观点。这四项基本原则被作为独立性决策者在分析广泛领域的独立性问题时的指南。 三、独立性的意义 (一)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财务报表是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是非常重要的会计信息,而会计信息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能在投资者与筹资者之间公平、公正、公开地交流,那么就能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发挥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注册会计师只有保持独立性,才能有效缓解或解决处于劣势地位的公众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的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更好地指导投资者进行决策,更好地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 (二)保护市场投资者的利益。 如前所述,由于信息屏蔽,市场投资者远离公司控制中心,无法及时、准确的了解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特别是当下,很多上市公司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常会有粉饰财务报表或者隐瞒公司重要信息、甚至传播虚假财务信息、诋毁竞争对手等舞弊行为。这些无疑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而审计师的审计报告,对他们极具参考价值,可以就企业会计、财务问题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持续经营、经营业绩、资产质量和现金流量做出综合评估。 另外,由于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同,他们对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有着较大的不同,利益点存在差异。对于控股股东和大股东而言,他们往往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被持股企业管理层的人事安排、发展战略、投资决策、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而中小股东却相对处于劣势地位。竖 总之,独立的注册会计师能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揭示企业在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对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维护注册会计师自身公信力。 注册会计师是市场经济中维护经济秩序的“经济警察”,没有了公信力,注册会计师行业就没有了存在的根基。保持独立性就是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公信力。只有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诚信建设,提高其执业的独立性,塑造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形象,才能把该行业建成社会公众信得过的专业服务行业,从而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四、独立性的影响因素 很多因素都会影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比如,经济利益,贷款和担保以及商业关系、家庭和私人关系,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与审计客户长期存在业务关系,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业务,或有收费,市场竞争,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组织形式,被审计单位的影响力等都会影响审计独立性。 从独立性受到威胁的来源来看,影响独立性的主要因素可以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以下主要强调外部因素。 1、市场竞争及由此带来的生存压力。在审计市场中,审计者即是审计产品的提供者,审计委托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即是审计产品的需求者,审计信息即是这个市场的核心。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很容易导致逆向选择。而且,从我国审计市场的供需现状来看,审计市场供需失衡。主要表现在有效供给不足和外部不经济两个方面。极度的市场竞争使得市场的竞争结构和手段变得相当复杂,审计机构和专业人员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客户。其审计质量可想而知。尤其是一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他们正处于如何生存下去的阶段,选择业务的自主性非常小,怎么能保证他们不会为了生存压力而放弃原则,降低收费,抢夺市场,降低执业质量呢? 2、政府影响和管理当局的力量优势。某些政府管理部门凭借其政治权利,垄断行业,以各种形式“指点”或变相指定某个会计师事务所承接某行业或某项业务,更有甚者,直接干预审计意见。而管理当局也有权聘请或解雇注册会计师,并且决定审计收费以及审计工作条件。这些都无疑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威胁,使注册会计师处于两难处境,很难不受影响的发表意见。 3、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上市公司的审计中存在着委托人、被审计人与注册会计师三者之间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被审计人主要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然而我国国有股东的缺位,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不能真正起到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应有的控制作用,经营者实际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于一身,股东大会形同虚设。豏 4、监管体制不到位,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及诚信压力不够。现行体制下,注册会计师绝大多数失信行为还不至于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还没有受到政府强有力的监管。 五、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建议 1、建立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 2、加强政府的监督和行业监管,使政府与市场力量相结合。明确政府、行业自律组织、或独立第三方之间的职责分工。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审计委托关系。 4、加强披露管制,抑制管理当局施压。 5、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明确责任合约安排。 6、注册会计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的基本原则:诚信、独立性、客观和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良好职业行为等。 六、结语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32年第一次对审计独立性提出相关规定:审计人员不能同时担任公司高管。自1933年美国证券法颁布后,联邦商业委员会第一次提出审计独立性。2002年安然公司的破产再一次使审计独立性成为被指控的焦点之一,之后美国证券委员会重新修改审计独立性准则,而审计独立性也真正走进投资者议论的焦点。毋庸置疑,审计独立性的缺失将影响审计质量,从而导致审计失败,甚至形成投资者对审计的不信任的恶性循环。丰 不可否认,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要因素。然而,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准则要讲诚信,要诚实地按照准则要求认真执行,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执行准则要充分理解该程序和要求的本质内涵,要实现或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即实现审计的效用——结论的可靠性。仅有独立性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合理、严密的专业判断等。因此,独立性只能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必要条件,绝非充分条件。
若伦丫头
一、注册会计师未来前景怎么样?
(一)投资银行
像是花旗全球投资银行、德意志银行、瑞银华宝等都是海外第一流投资银行。想要进入这些知名的国际级投行工作,学历、经验都必须要拿得出手才行。如果是注册会计师,可以享受的待遇也是非常高,另外还有一般年终分红,这收入可以说是相当可观诱人了。
(二)咨询公司
倘若有注会证书傍身,入职咨询公司也是一个不错的求职路径,其工资待遇也很不错。
咨询公司参考工资:麦肯锡和罗兰贝格在10万-20万/年。
(三)会计师和审计师事务所
很多人会首选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里最顶尖的肯定是四大。工资薪金会很高但是工作强度大要求的其他条件也会很高,可能会很注重毕业院校和学历。如果其他事务所的话,要求的条件会低一些。如果是刚刚入职四大事务所,年薪能达到10万/年。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的话,年薪可以达到40万左右。有领导能力一跃成为合伙人的话,百万年薪不在话下。而其他普通会计事务所待遇相对低一些,但是作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在北京20万年薪还是有的。
也就是说,cpa证书依旧含金量十足,手持证书找到好工作的概率也很大,但是呢,只有证书还是不行,出色的能力也是有必要的。大家在认真的为注会考试做准备的同时,也要做好工作,积累经验,培养自己其他的综合能力,这样才有可能成为出色的人,得到自己想要的。
二、注会全国一二三线城市的待遇情况
从上表来看注册会计师在各个城市的待遇是所不同的,但是相对比同城的其他工作来看,注会的待遇要好很多。这也是为什么众多考生在大学毕业后选择全职备考注会的原因,毕竟能够考下来对于自己未来的发展还是有很大帮助的。特别是一些本身学历不是很高的毕业生,想要找个好工作,一定要有含金量高的证书傍身,才能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有更多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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