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藤新之助
中国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广泛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增加了执业过程中的审计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业务操作不规范。由于执业环境不规范、审计资源难以满足审计业务要求以及某些审计人员素质较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审计业务操作不规范,审计方法选用不科学、审计取证不全面和不充分、审计报告的编写不准确或不公允等现象,这些不规范的操作很容易导致审计风险。二是偏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审计风险。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因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工作质量,其结果只能是增加审计风险,引起法律责任,如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业务收入作为经营的唯一目标,仅对业务职能机构的业务收入进行考核,而不注重服务质量;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增加收入,置审计风险和法律责任于脑后。三是缺乏足够的保护意识和措施。仍有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要负法律责任认识不足,不重视研究社会审计规律,并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来防范风险和控制风险,未能建立健全的审计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未将审计风险分析与评价纳入业务管理中。四是许多审计人员不重视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目前许多会计事务所存在着人员结构不合理,知识老化,业务水平低的问题,虽然在逐步改进,但仍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对社会审计工作的要求。而许多审计人员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或虽意识到却不积极改进。此外,审计理论界对于审计风险的研究不够重视,呼吁重视审计风险的声音不强,从而进一步导致了审计实务中对审计风险存在和控制的忽视。上述各种情况如果继续下去,不仅会危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更是会影响到整个社会诚信环境的建设。控制措施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使审计结论与客观事实完全相符是不可能的。但可以采取措施来控制审计风险,努力提高审计结论的公允性,增加审计结论的安全程度。(一)建立一套合理公认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并严格按审计准则办事,加强质量控制不按审计准则执业,注册会计师将面临犯重大过失的指控,在法律诉讼中很难不负赔偿责任。加强质量控制,有助于减少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不适当审计意见的风险。面临审计诉讼的巨大压力,回避不是出路,拒绝对“公允”发表审计意见也不是办法。惟一的出路是以公众利益为导向,努力提高执业能力,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办事。(二)以公众利益为导向为了阐述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弄明白审计职业界与社会公众在一些观念上的分歧。审计存在的价值是什么?信息观、代理观和保险观有不同的解释。信息观认为,审计信息属于一种附加信息(AdditionalInformation),它通过增进财务信息的可信(Credibility)来增加财务报告信息的价值。代理观认为,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资产所有者(即委托人)无法观察到资产经营者(即代理人)的行动,因而委托人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当然,也可能代理人会主动聘请“审计”,以向股东证明自己付出努力的有效性。总之,代理观认为,审计是促进股东和管理人员利益最大化的产物。不论是信息观还是代理观,更多的是强调审计的鉴证作用。既然审计是一种鉴证,那么,注册会计师就只能对会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而不是绝对的担保。但为了社会稳定或出于保护弱小投资者的需要,法律界作为保险观的支持者,其倾向观念是:审计人员有义务向寻求避免财务损失的投资者担保财务报表的准确。会计师事务所坚持认为自己不是保险公司,只能提供鉴证而不是保险。但社会公众期望审计成为投资损失的“保险锁”。不论是信息观、代理观还是保险观,其核心都是:审计应为公众提供服务。注册会计师应该站在独立的立场上,对公众用于决策的会计信息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与客户达成的任何妥协,都要以不伤害公众利益为前提。虽然审计费是由客户支付的,违反客户的意志可能失去客户,但注册会计师必须明白,公众才是其服务的真正对象。从服务于客户转到服务于公众,这是事务所减少审计风险的基本前提。如果某项信息按会计准则可以不披露,但按照充分与公允的要求需要披露,注册会计师就不能只顾讨好客户,而应促使客户披露有关信息。防范措施1、建立风险责任制度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事务所内部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其基本内容主要是明确审计组织内部各个层次、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做到事事有人审核,有人实际操作,有人负责指导监督,有人员负责考核,出了问题能够及时反映出来,并能分清责任。2、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事务所内部应该注意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在招聘专业人员时,严格把住质量关,不具备条件者不能聘用。另一方面,应注意对现有注册会计师不断地进行后续教育。在中国经济成份极其复杂,新规定新政策不断出现,审计对象和内容也就处于经常变化之中,所以应形成一种制度,让每个注册会计师都有机会吸取新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同时,还要加强职业道德的刚性约束。首先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不能只顾增加事务所的经济收入而忽视社会效益,给事务所带来巨大的审计风险。其次,必须把执业质量放在事务所工作首位,执业质量关系到社会审计事业的兴衰成败,绝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按照市场规则,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各项审计业务,坚决反对弄虚作假的行为。3、认真制定审计方案要针对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案,在对审计的内容和被审计单位的特点进行深入的研究之后,对审计的范围、重点、程序、方法、人员分工和工作进度等作出详细的规划,使注册会计师有所遵循,对审计质量的考核也有所依据,减少失察的可能性,从而规避审计风险。4、建立利用专业指导机制事务所要建立专业指导机制,保证注册会计师在遇到超出自己的知识范围的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咨询服务、恰当的业务指导。例如,事务所可以聘请法律、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做审计的技术顾问,使审计人员在做出判断和决定时,有权威的专业人士作后盾,这样就可以增强审计结论对审计风险的承受力。5、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如欲避免法律诉讼,有效地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必须慎重选择被审计单位。如果被审计单位对顾客、职工、政府部门或其它方面没有正直的品格,也必然会蒙骗注册会计师,使注册会计师陷入他们设定的圈套。注册会计师审计不同于政府审计,事务所有权拒绝被审计单位的委托来降低风险。另外事务所也不要承接胜任能力不足的业务,否则会增加审计风险。6、正确处理降低风险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审计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但不可能完全消除,这是由审计客体的不可控性决定的。同时,控制审计风险需要花费一定的代价,随着审计成本的增加,审计风险的降低幅度呈递减趋势,这就要求审计风险的控制要限定在一个经济意义上适当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一味降低审计风险,就可能违背成本效益原则。这就要求事务所在接受审计委托时,要认真评价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程度,以避免高风险的审计客户。7、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中国已经加入WTO,要求注册会计师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也将使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风险在范围上、深度上都不可与以往同日而语。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国内外客户,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以更高的执业质量和更有保障的资信条件来迎接新的挑战。而通过提取风险基金和投保的方式可以提高事务所的赔偿能力,从而取信于国内外客户并提高社会信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也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这一措施能帮助注册会计师转嫁风险,避免遭受或减少损失。防范对策审计风险因素的防范,从本质上说是审计质量的控制问题。审计风险管理程序是难以严格划分的,它是一个全过程的相互关联的概念。控制审计风险的对策涉及到审计风险的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的控制。一些控制对策的设计涉及到审计风险管理的方方面面,因而,严格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或管理程序来划分是无法做到的,只能对每一种对策一一说明。综合起来说,控制审计风险的对策主要有:1)只与正直的客户打交道,引入对客户的评价程序;2)招收合格的人员,并对他们进行适当的培训和监督指导;3)遵守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4)深入了解委托单位的业务;5)签订业务委托书,取得管理当局声明书;6)执行合格的审计;7)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宣传审计风险;8)投保充分的责任险;9)保持审计的独立性;10)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11)争取对注册会计师有利的立法。对审计风险的控制不仅是审计人员应尽的职责,也是审计职业界应努力的方向。仅靠审计人员的力量,而不注重对审计执业环境的净化,审计风险的控制是不能取得明显的效果的。因而,审计风险的控制对策既涉及到审计人员也涉及到审计职业界,还有的涉及到社会。

超级好奇诶
1.减少过失行为, 防止欺诈行为注册会计师要避免法律责任, 就必须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尽量减少过失行为, 防止欺诈行为。而要尽可能不发生过失、防止欺诈, 注册会计师就应当达到以下基本要求:①增强执业独立性。我们知道,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生命。②保持职业谨慎。在所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过失中, 最主要是由于缺乏认真而谨慎的职业态度引起。③强化执业监督。许多审计中的差错是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失察或未能对助理人员或其它人员进行切实的监督而发生的。2.消除 “审计期望差距”消除 “审计期望差距” , 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由于 “审计期望差距” 是会计师事务所面临法律诉讼、 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在 “审计期望差距” 中, 有一部分是注册会计师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实际执业与专业标准之间的差距,这部分差距要靠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自身努力来消除;“审计期望差距” 中还有一部分是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要求过高造成的, 他们基于自身利益, 或者是对审计工作的不甚了解,从而对社会审计工作的要求达到了一种近乎完美的地步, 但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 对于这一部分的 “差异” 只能通过对社会公众进行审计专业知识的普及宣传, 使他们能够对审计职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来实现。 这需要国家、 审计界、 广大媒体的大力协助。3.提高业务素质、 增强专业技能, 强化风险意识注册会计师本身应提高业务素质、 增强专业技能, 强化风险意识, 严格执行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要时刻想到:工作稍有疏忽或不公就很有可能在将来为此承担法律责任。为此, 就要必须十分严格地按照审计准则来执行审计业务,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谨慎、 认真而又警惕地处理审计过程中的每一步骤及具体业务, 以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如果中天勤的注册会计师在对银广夏进行审计的过程中, 能够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进行工作, 相信他们也不会落到今天的局面;在香港洪良国际案例中,由于毕马威即时披露出其存在的问题,不仅使得广大股东得以保障自身利益,作为其事务所也维护自身名誉,保障自身利益。4.会计师事务所完善自身相关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自身的完善首先应建立、 健全风险保障制度, 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提高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如:在2010年2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提到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执业的回避制度和关键审计合伙人轮换制度。对上市公司及其他涉及公众利益的实体,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要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定期轮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关键审计合伙人。
拽拽小蘑菇
中国已经加入WTO,要求注册会计师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也将使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风险在范围上、深度上都不可与以往同日而语。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国内外客户,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以更高的执业质量和更有保障的资信条件来迎接新的挑战。而通过提取风险基金和投保的方式可以提高事务所的赔偿能力,从而取信于国内外客户并提高社会信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也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这一措施能帮助注册会计师转嫁风险,避免遭受或减少损失。
hj黄小兔
1.减少过失行为, 防止欺诈行为
注册会计师要避免法律责任,就必须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尽量减少过失行为,防止欺诈行为。而要尽可能不发生过失、防止欺诈,注册会计师就应当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①增强执业独立性。我们知道,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生命。
②保持职业谨慎。在所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过失中,最主要是由于缺乏认真而谨慎的职业态度引起。
③强化执业监督。许多审计中的差错是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失察或未能对助理人员或其它人员进行切实的监督而发生的。
2.消除 “审计期望差距”
消除 “审计期望差距” ,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由于 “审计期望差距” 是会计师事务所面临法律诉讼、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在 “审计期望差距” 中,有一部分是注册会计师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实际执业与专业标准之间的差距,这部分差距要靠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自身努力来消除。
“审计期望差距” 中还有一部分是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要求过高造成的,他们基于自身利益,或者是对审计工作的不甚了解,从而对社会审计工作的要求达到了一种近乎完美的地步,但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
对于这一部分的 “差异” 只能通过对社会公众进行审计专业知识的普及宣传,使他们能够对审计职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来实现。这需要国家、审计界、广大媒体的大力协助。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