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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june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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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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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转销,是指发生的费用是从存货跌价准备、坏(呆)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的结转核销。比如直接转销法是指发生坏账时,将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直接从应收款项中转销,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备抵法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当期费用,同时建立坏账准备,待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已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款项,体现会计核算配比原则的要求。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转责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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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yptshizhe

1、这个问题,我不知道你是在问什么?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本月完工入库的产成品,怎么不是权责发生制?2、结转销售成本,就是东西卖掉了,库存商品要减少吧!到哪里去了?结转到销售成本去了。就这么个意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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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大宝贝儿

权责发生制原则亦称应计基础、应计制原则,是指: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以实质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权责发生制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进行确认。而不是以现金的收入与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结转,或期末结转,指期末结账时将某一账户的余额或差额转入另一账户。这里涉及两个账户,前者是转出账户,后者是转入账户,一般而言,结转后,转出账户将没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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蹦蹬的小兔子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区别 当然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紧密联系的同时,还具有着明显的区别。 1、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实质不同 会计责任是被审计单位在经济管理活动中,为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而应负的直接责任。但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监督活动中,为揭露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重大错误和舞弊,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负有的更高层次的责任(因为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过程中按规范进行审计,就会大大降低甚至消除会计责任的危险)。因此,当会计报表出现问题时,在追究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的同时,要更加严格地追究作为高层次监督活动的审计责任。 2、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具体内容不同 会计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会计报表项目的存在和发生、完整性、权利和义务、估价和分摊、表达和披露进行认定;而审计责任包括: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应发表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报表总体的合理性、所列金额的真实性、完整性、所有权、估价、分类、交易截止和报表披露的公允性进行评价和判断。可见审计责任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履行会计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价。 3、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承担者不同 会计责任的承担者包括:企业管理当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主管、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而审计责任的承担者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两者有明显的差别。 4、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追究者不同 有权追究会计责任的部门包括: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档案和司法部门;而有权追究审计责任的部门包括: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司法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企业的其他利益相关者。 四、辨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现实意义 从以上对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分析可以看出,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两者在具有相同特征的同时又有明显的不同,我们既不应该由于其共性而将其混淆,也不应该由于其差异而过分强调一方忽视另一方,正确认识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对消除有关各方认识误区,指导实践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助于增强被审单位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近年来,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会计造假足以让人膛目,其中原因不乏被审计单位对自身责任认识上的模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琼民源原董事长马玉对公司造假帐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仍然不服,认为“人家都这么干,为什么单单抓我”可谓代表了造帐者的典型心态。2000年7月1日,尽管国家实施的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会计责任,然而会计造假的案例仍有发生,表明会计责任主体意识在当事人心目中的淡漠,此外,有的被审单位存在转嫁责任的不良心理,认为产品合格与否,全靠检验员(注册会计师)的检验,只要检验过关,产品出厂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是由于检验员失职,人家会追究检验环节的责任。这种转嫁责任的心态会使其利用审计的自身局限以及注册会计师的疏漏铤而走险,助长其造假之风。正确认识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有助于被审计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明确自身职责,增强责任感,自觉接受会计法规的约束,提高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水平,从而提高会计信息可靠性。 2、有助于增强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执业水平。 尽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将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审计报告,要求被审单位出具声明书以示对会计责任的强调,同时在业务约定书中强调审计的局限性及审计意见的“合理保证”作用,但这些防范责任风险的措施只能防范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应承担的审计责任,不能减轻其应负的审计责任、成为推脱责任的借口,规避责任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格按照专业标准,规范执业行为,谨慎执业,只有正确认识和切实履行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事业才可能取得长足发展。 3、有助于司法部门和社会公众合理确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维护其合法权益。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各国控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急剧增加,人们称之为注册会计师的“诉讼爆炸”时代,我国控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诉讼虽然始于近几年,但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注册会计师被控告的原因可能是注册会计师方面的责任,也可能是被审计方面的责任,也可能是使用者认识差异所致,如何合理确认各方责任,做到司法公正,把握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就显得尤为关键,实务中,受法院判例的影响,往往会加重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因此,这一理论问题只有职业界才给于关注。明确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的关系,能够为司法部门合理判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提供前提,同时可以减少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误解,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中常用的两个概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注册会计师事业不断地发展,进一步分清两者的区别和联系,合理界定各自的责任范围,对于发挥审计在现代经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会计市场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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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1968

权责发生制与结转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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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e站邯郸站

哈哈,第一个问题我也不知道你在问什么,不过呢,第二个问题就是你商品必定有一个生产成本,即一件产品的成本价,比如说是20元,你生产了100件,所以呢你有2000元的商品,但你卖出去的时候,不可能一件产品20元吧,那岂不上没得赚,所以价格一定在这之上,比如说是30元,这是售价,你的销售收入为销售单价*销售数量,100件的商品你不一定能全部售出,而你售出产品就要知道成本,销售成本为单位生产成本*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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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mine7927

是指随着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的终止确认,而同时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结转。补充资料:一、转销,是指发生的费用是从存货跌价准备、坏(呆)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的结转核销。比如直接转销法是指发生坏账时,将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直接从应收款项中转销,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备抵法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当期费用,同时建立坏账准备,待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已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款项,体现会计核算配比原则的要求。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二、核销,英文是Verification,指加工贸易单位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出口专用报关单等有效数据递交海关,由海关核查该合同项下进出口、耗料等情况,以确定征、免、退、补税的海关后续管理中的一项业务。核销分为贷款核销、坏账核销、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加工贸易的核销等。核销是销账,就是减少坏账。收到发票之后就可以核销相应账目。否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应收款项,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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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te宸

会计凭证里的“转”字表示这个凭证是转账凭证的意思。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

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前者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后者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记入账簿内各个分类帐户的书面证明,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注意事项:

在制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规定其传递时间时,应注意一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以合理的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

定传递路线。各单位应根据经济业务的特点,结合内部机构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满足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需要,规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并据此规定会计凭证的份数,使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的办理各种凭证手续,既符合内部牵制原则,又能加速业务处理过程,提高工作效率。

定传递时间。各单位要根据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经济业务的情况,恰当地规定凭证在各环节的停留时间和交接时间。

总之,会计凭证的传递既要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又要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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