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189

极夜北极光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王彤注册会计师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麻辣de火锅

已采纳

一则不起眼的公告隐藏着什么惊天秘密?国际实业 :关于控股股东相关信息变更的公告201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乾泰中晟投资有限公 司的通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新疆乾泰中晟 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 新疆乾泰中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住所 变更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 座1011室”,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股权投资: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 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其他信息如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股东情况 等均无变化,目前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本次控股股东名称、注册地及经营范围变更对本公司经营无影 响,截至目前,新疆乾泰中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47,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7%,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28日 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是通过专业的方法把客户闲散的资金通过定向私募的方式聚集起来,投资到未上市的具有高成长高回报的企业当中去,通过一系列的增值服务,促使企业快速成长,做大做强,和资本市场对接,主要通过资本市场退出使我们得到较高的收益。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并不是百分之多少来计算,是几倍或几十倍的收益来计算。国际实业( 000159 )现金宝!参股40%的万家基金与支付宝合作1、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新增支付宝支付渠道,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万家基金与支付宝合作,新增支持支付宝为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的支付渠道据悉,国际实业(000159)持有万家基金40%股权。2、万家基金开通网上直销现金宝快速取现服务,即客户通过万家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万家货币 ,可享受T+0赎回实时到账。3、公司6.19日收到新兴铸管 资源发展公司30%股权转让款3.35亿,将带来4385万的投资收益,据此测算三季报预增100%以上。2013年7月7日,阿里小贷资产证券化获批。这是首单获批的基于小额贷款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也是证券公司与小贷公司合作的初次探索,被金融业界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破冰之举。而获批后仅仅过了4天,阿里小贷与万家共赢基金、诺亚财富等公司发布的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就在7月11日宣布募集完成。仅仅一周的时间,阿里小贷再次让整个金融业界汗颜:资产证券化,这个刚刚出现在国务院文件中的、用以要求传统金融行业的金融词汇,转瞬间出现在一家互联网企业新发的产品名称中。反应速度之快,也让阿里再度成为金融业界关注的焦点。“阿里小贷已经成了金融业创新的榜样。”中国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网络秘书长白澄宇说。所谓资产证券化,是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一部分资产,打包建立一个资产池,并以其将来产生的现金收益为偿付基础发行证券。来势汹汹的阿里小贷其实一直为资金发愁。按照规定,小贷公司只能用自有资本金进行放贷。目前,阿里旗下两家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总和为16亿元。按照小贷公司融资杠杆率只有0.5倍的规定,阿里金融两家小贷公司可供放贷的资金最多为24亿元。而资产证券化最多可滚动盘活50亿元,等同于帮助80万家微型企业获得资本市场的融资支持。虽然在阿里小微创新金融公关总监王彤看来,阿里小贷并无意对战传统银行业,但这却足以让传统银行有了危机感。银行家们在颤抖“很明显,阿里金融对银行业已经形成挑战。”民生银行 行长洪崎说道。“我已经深切感觉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彻底颠覆传统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生存模式。”交通银行董事长牛锡明坦言。银行家们在颤抖。而让他们颤抖的,不仅是阿里小贷的资产证券化,也是在6月份银行业“钱荒”中,那些被互联网金融席卷而去的、他们梦寐以求的资金。局外之手正在伸出,金融行业的边界在变得模糊。6月17日,对于银行业来说一片阴霾。在资金上勒了半个月裤带的银行没能得到央行的一丝怜悯。银行业似乎已经预感到,央行态度的强硬或将推高同业拆借利率。3天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升至13.444%的历史最高位。就在这天,半道“杀”出的余额宝悄无声息地“偷”走银行原本就不富裕的资金。上线18天后,这个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基金产品,便拥有了250万用户、60亿的规模,而现在余额宝每天还在以数亿元的资金量流入,这让银行家们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互联网带来的强大冲击。实际上,银行业防范的对象并不仅仅是阿里金融一家。近年来基于互联网模式产生的P2P借款服务平台也呈现出“爆炸式增长”。一项数据显示,2012年末,P2P借贷服务平台超过了200家,可统计的P2P平台线上业务借贷余额超过100亿元,投资人超过5万人。若是加上尚未统计的P2P线下业务,其借贷余额和投资人数还将倍增。在白澄宇看来,传统银行业担心的不是信贷业务的流失,而是存款的流失。央行的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在“钱荒”最严重的6月份,银行业的存款较去年同期少增了近一半。而近年来存款负增长的现象也数不胜数。马云:百年一遇的特大题材-阿里金融!国际实业(000159)占万家共赢基金40%股份,阿里信贷资产证券化题材远大于余额宝和一般金改及手游题材,才5元多的国际实业比内蒙君正/香溢融通 /中青宝 /乐视网 /东方财富 /生意宝 /天音控股 等更具炒作爆发力。万家基金旗下万家共赢 与阿里巴巴金融合作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国际实业(000159)持有万家基金40%股权7月12日报道 【财新网】(记者 张冰)万家基金旗下万家共赢和阿里金融合作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两亿元,速度更快,可能已经募集完毕。国际实业(000159)持有万家基金40%股权,万家共赢的股东是万家基金(51%股权),诺亚财富间接持有35%,员工持股14%。由于这层股东关系,诺亚财富(NYSE:NOAH)周四晚(7月11日)宣布,其与阿里小贷公司的首支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募集完成。在外界看来,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计划是阿里金融第一次触碰资产证券化,但实际上阿里此前已经和嘉实基金的子公司嘉实资本发行过两期私募性质的小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总的募集规模在2亿元左右。万家共赢的阿里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私募性质,根据财新记者了解,万家共赢参与阿里小贷的资产证券化,看中的是品牌效应和熟悉业务模式的机会。万家共赢两亿产品主要面向个人,申购起点100万元。阿里小贷发放的小微贷款实质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电子商务网站淘宝或天猫网的订单贷款、信用贷款和阿里信用贷款,行业覆盖范围广,贷款期限短(平均周期127天),贷款区间集中在5-50万元。 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拥有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和重庆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两家小贷公司,其注册资本共计16亿元人民币。按国内监管规定,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东注资和银行借款,银行借款不得超过注册资本50%,阿里小贷的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后,受到了资本的约束。 万家共赢的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是浙江阿里小贷的贷款,优先级和次级分级比例为9:1,阿里的商诚担保也用担保的方式增信,但担保公司会担保其中的15%。因为优先级不需要上市,所以基金模式下的优先级份额没有评级。根据财新记者了解,运营方式上,阿里金融相当于管理人的角色,募集资金交给阿里金融,进入阿里的资金池,资产准入、资金运营和实时监控都是交给阿里金融去做,相当于购买这些信贷资产之后委托阿里小贷去管理。即便如此,由于技术上不复杂,万家共赢可以用网络端口来实时监控贷款情况,阿里金融会把资产清单定期交给万家共赢和客户查看。如果发生不良,万家共赢会要求阿里小贷补充同等规模的新的基础资产进入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替换原有的不良贷款。万家的方案里,投资人持有的90%份额的优先级收益率在6.5%左右,中介机构的成本在1%左右,理论上,阿里小贷持有的10%次级收益在18%到21%,甚至更高。按照这种模式,整个资产包的融资成本在7.5%左右,但阿里向贷款客户收取的年化利息为21%左右,这中间还有13%左右的差价。几家方案给阿里提供的利润空间差不多都在这个水平浮动。万家的整个产品的存续时间是15个月,即12+3的模式,每6个月开放一次。为了保证信贷资产的顺利清算结转,可以有3个月的延期,方便已经形成贷款的投资退出。虽然业务利润空间较大,但竞争激烈。国际实业占万家共赢基金40%股份,阿里信贷资产证券化题材远大于余额宝和一般金改题材,国际实业比内蒙君正和香溢融通更具炒作爆发力。资产证券化酝酿常规化 阿里鲶鱼与证基信全线出击“目光聚集的地方,金钱必将追随。”——这句来自《技术元素》且被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多次引用的话,用来描述当前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再合适不过。就在“金十条”发布不久,央行表态,将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牵头,拟就资产证券化业务联合各相关机构扩大试点并进行常态化发展和管理。与此同时,券商、基金、信托已先行一步,与阿里小贷等企业合作,轮番推出资产证券化创新业务。来自业内的声音是:未来10年,资本市场的最大创新将围绕资产证券化展开,现在还只是刚刚开始。常态发展呼吁规则建设尽管资产证券化业务自1996年就开始启动研究,但直至2005年才由建设银行发行第一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至今规模尚不足千亿。期间,2005年-2009年间共发行17单,总计667亿元。因国际金融危机叫停3年后,2011年首度重启,到目前共发行6单,共计228亿元。目前所有产品运营良好,无一违约。“资产证券化已经经过三轮试点,虽然产品创新力度不强,但也积累了一定经验。这都不是关键,关键是今年3月银监发布银行理财8号文,意味着银行投资非标债权将受到严格限制,资产证券化是破解非标风险最可行的办法。同时银行无法通过持续的大规模融资补充资本,急需借道资产证券化调整资产负债结构,这将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一大型券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这样说。市场有需求,政策也支持,为何推进却如此缓慢?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中国的资产证券化试点已近十年,但至今还没有配套的专门法律、市场和交易规则,对特点资产的认定、载体、配套会计准则等都不明确。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常态化,涉及多个技术环节,尤其基础设施是个系统工程,仅靠单个部门出台规则无法成型,需要多部门协调推进。电商鲶鱼搅动金融创新相比主流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缓慢推进,私募市场资产证券化业务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悄然行进。7月初,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申请的阿里小贷专项计划在历时半年的反馈落实与沟通之后,终于获得了监管批文。一个星期之后,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诺亚财富宣布与阿里小贷公司的首支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完成募集。阿里小贷这条电商鲶鱼,正在为资产证券化注入持续的市场活力。来自诺亚财富的公开资料显示,此次的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是将阿里小贷的信贷资产打包,以其收益权作为投资标的,发行的基金子公司特定多客户资管计划,由诺亚财富的高净值客户认购。发行主体为万家共赢资产管理公司,一期募资2-5亿元,产品收益率略高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年化6.15%。而“东证资管-阿里小贷专项计划”则多了更多创新之处。据悉,该产品采取统一结构、一次审批、分次发行的模式,产品分为1号至10号,每只专项计划募集资金规模为2亿元至5亿元,募集资金总规模在20至50亿元之间。产品为三层分级结构设计,外部引入担保机构和市场评级,采用循环购买基础资产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同时,东方资管也称,该产品将在条件成熟后择机于深交所上市交易。无论是“万家共赢-阿里小贷特定多客户资管计划”还是“东证资管-阿里小贷专项计划”,在产品设计和运营管理上都有所突破。海通证券权益投资部人士表示,未来10年内资本市场的最大创新都将围绕资产证券化展开,阿里小贷的这两单业务还只是刚刚开始。很少有人留意到的是,早在2012年下半年,阿里小贷就联手山东信托推出了类资产证券化产品——“阿里星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用以购买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下称“重庆阿里小贷”)的等额信贷资产收益权,为淘宝网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中小企业和商家循环提供贷款。东部信托公司金融市场部负责人表示,资产证券化是个大课题,它不仅拥有融资功能,更重要的是调节资产负债。“相比资产支持票据业务(ABN)、债务型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及其他私募产品,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ABS)无疑拥有更大的市场。券商、基金、信托各有各的优势,也都会形成适合自己的模式,目前都还在摸索之中。”阿里资产证券化产品拟深交所挂牌【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深圳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周一(7月8日)公告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1号-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并将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转让,为资产证券化产品序列增添了新的资产类型。据深交所介绍,该产品以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基础资产,将在3年内不定期发行10期产品,每期发行额度为2至5亿元。根据小贷资产期限较短、随借随还的特点,该产品在交易结构设计上采用了循环购买的方式,即基础资产相关债权获得偿还后,用获得的资金循环购买新的合格小贷资产。此类交易结构在海外市场实践中已有成熟应用,可解决短期贷款资产和长期证券化产品的期限匹配问题,在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则是首次尝试。深交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阿里巴巴1号-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小额贷款类资产证券化的首次尝试,具有重要意义,也具有一定风险。深交所拟进一步强化该产品的持续跟踪、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机制,通过相应提高优先级份额最低转让数量门槛,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持续关注产品转让与回购情况,细化重大环境变化的风险应急预案。深交所称,阿里小贷凭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的用户数据积累,与互联网贷款模式相结合,在有效识别与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贷款效率,成为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融资难问题的有益尝试。将小额贷款资产进行证券化后,阿里小贷可从资本市场获取可贷资金,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作为阿里小贷的主要客户,将受益于该类产品的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是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重要金融工具,提供了将相对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变成标准化金融产品的途径,对于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流动性具有重要作用。近一年多来,深交所陆续挂牌了南京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欢乐谷主题公园入园凭证、澜沧江电力收费等产品,为企业融资62.5亿元。 ■肖钢:阿里巴巴资产证券化尝试 小微企业受益7月15日,在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证监会肖钢主席讲话中提到:“推动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承销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如近期东方证券公司对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并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为支持众多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融资进行了有益尝试。”肖钢主席所说阿里小贷的证券化,即为前不久证监会所批准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项目中,阿里小微信贷将旗下小贷公司的优质贷款组合出售给东证资管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此贷款组合为基础,向投资者发行证券。借助资产证券化,等同于是让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间接获得了资本市场的融资支持。据悉,阿里小微资产证券的专项计划,也是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新规发布以来首单获批的基于小额贷款的专项计划。对于该项目顺利获批,外界解读这其中透露出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创新,引导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态度。肖钢主席的讲话,无疑验证了这一看法。有分析称,借助该项目,阿里小微信贷或可满足80万家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并进一步促进国内实体经济发展。而阿里小微信贷,也无疑是当前服务小微企业融资的各种机构中,最受关注,同时,也是成绩最为亮眼的一家。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2季度末,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筹)自营小微信贷业务成立3年来,已经累计为超过32万家电商平台上的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累计投放贷款超过一千亿,户均贷款4万元。就在几天前,阿里小微集团总裁胡晓明表示,未来,阿里小微信贷将争取为100万家小微企业提供纯信用贷款的融资服务。周小川: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15日在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合理的货币信贷总量,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将盘活的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阿里小贷尝鲜资产证券化试点有望小范围扩大由东方资管与阿里小贷合作推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近日获得证监会批准并拟在深交所挂牌,这一重磅消息在小贷业界引起轩然大波。行业人士认为,资产证券化打破了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瓶颈,必然引起同业效仿。突破放贷杠杆率限制由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与阿里小微信贷合作推出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1号-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基础资产,在3年内发行10期产品。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小贷行业人士将阿里小贷的先行先试看做是“业内的曙光”。目前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率受到严格的限制,按小贷公司0.5倍的融资杠杆规定,远远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资产证券化相当于放大了小贷公司的资本金规模,放贷能力进一步提高。阿里巴巴昨日称,以其原有资本金规模已累计服务30万家小微企业计算,此次资产证券化所获资金可额外服务50万家小微企业,贷款规模以及客户数量均得到倍数提升。对此,被誉为“中国小额信贷之父”的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表示,在目前小企业融资难度日益加大、民间资本出路难觅的尴尬局面下,资产证券化实践让业界看到了曙光。网贷公司人人聚财网联合创办人及首席执行官许建文则表示,资产证券化突破了小贷公司放贷杠杆率过低的瓶颈,拓宽了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未来陆续会有更多优秀的小贷公司通过券商资管、信托计划等方式实现杠杆率的放大。许建文称,以往大多数小贷公司依靠有限的资本金放贷,妨碍了业务拓展,因此部分小贷公司采用了私下集资的灰色手段来加大杠杆,如果能绿色软件阁 加大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将缩小灰色领域,让民间借贷更加阳光化。国培机构董事长、小贷联席会副秘书长刘勇对记者表示,阿里信贷资产证券化将小贷公司的信贷资产打包卖出,盘活了存量资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望小范围扩大试点在中国金融改革紧锣密鼓进行的2013年,资产证券化还被金融业赋予了更重要的使命。近日银监会发布的旨在盘活存量货币的新金融十条中提到,要逐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特别是把一些收益率较稳定、期限较长的优质贷款证券化。业内人士猜测,阿里小贷资产证券化能顺利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与其契合当前金融改革的要求相关,也与阿里小贷的客户为国家政策重点支持的小微企业有关。尽管外界对于阿里小贷盈利模式的质疑声一直不绝于耳,但阿里小贷确为不少小微企业提供了融资服务。阿里巴巴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阿里巴巴经营小微信贷业务3年来,已累计为逾32万家电商平台上的小微企业及个体户提供融资,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000亿元,户均贷款4万元。尽管阿里小贷在资产证券化上开了一个好头,却并不意味着所有小贷公司均可享受此番待遇。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一季度末,全国共计小贷公司6555家,实收资本5671.84亿元,贷款余额6357.2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4%、46%和42%。杜晓山认为,小贷公司数量庞大,股东实力、人员素质以及风控水准也参差不齐,因此监管机构未必会全盘放开,未来可能会采取由地方金融办推荐合适的小贷企业,小范围扩大资产证券化试点。许建文同时提醒,小贷公司资产证券化类似银行的资金池模式,可能会存在资产端和负债端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以及信贷资产信息不透明的风险,需要引起业界注意。

王彤注册会计师

161 评论(14)

Krystaldxe

【案例1】1999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甲、乙、丙、丁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1999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力。(2)2000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0年3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0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00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B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C公司提供担保。(4)2001年4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于2001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01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2)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A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3)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 甲聘任B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5)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6)合伙人丁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案例1答案】 (1)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尽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但A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2)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丁向A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合伙人甲、乙、丙、戊进行追偿,追偿的数额为24万元。解析:退伙人丁(对外)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3)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甲聘任B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以下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②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③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④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⑤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⑦ 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5)合伙企业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属于当然退伙,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6)合伙人丁属于通知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通知退伙应满足以下条件:①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② 合伙人退伙不会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③ 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案例2】A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A公司”)于1999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A公司2001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1)为扩大经营渠道,A公司经批准于2001年1月成立一家分公司兼营装饰材料业务,并由董事包某兼任该分公司经理。2001年2月,包某代理甲公司从外国进口一批新型装饰材料,并以甲公司名义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包某从此项交易中获利5万元。(2)A公司董事会于3月11日召开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人,有5人亲自出席。列席会议的一名监事向会议提交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董事甲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授权委托书,委托该名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该次会议主要讨论通过了三项议案:①决定解聘某会计师事务所;②决定解聘装饰材料分公司经理包某,并由副董事长李某兼任该分公司经理的决议;③由于独立董事杨某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定撤换杨某,并补选张某担任A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为6年。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并由董事长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3)A公司于6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年会,并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三项议案:① 决定发行公司债券;② 决定回购本公司的股票;③ 通过了董事会拟订的亏损弥补方案。要求:(1)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内容,说明包某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2)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内容,说明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接受董事委托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作出的决议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3)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内容, 说明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案例2答案】(1)包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2)① 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接受董事委托行使表决权的作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中应当载明授权范围。在本题中,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只能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而不能委托列席会议的监事。② 公司董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解聘或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③ “解聘装饰材料分公司经理包某,并由副董事长李某兼任该分公司经理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有权聘任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外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聘任或者解聘。 ④ 撤换、补选独立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决定。在本题中,对于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独立董事杨某,董事会可以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此外,独立董事的任期为3年。⑤ 由董事长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3)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回购本公司股票”两项议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如发行公司债券、回购本公司股票应当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案例3】A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A公司”)于1997年8月登记设立,1997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1.5亿股(每股面值为1元,下同),其中,已上市流通股份为8000万股。A公司拟于2001年9月申请配股,有关资料如下:(1)经注册会计师核验,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单位:万元 2001年6月30日 2000年 1999年 1998年总资产 90000 85000 80000 70000负债 60000 58000 55000 50000净资产 30000 27000 25000 20000扣除非经常损益前的净利润 500 1800 1750 1500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400 1500 2000 1200(2)本次配售发行的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对A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甲股东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票。(3)经查明:1999年A公司未经股东大会认可擅自改变招股文件中所列募集资金用途。2000年4月A公司为乙股东的附属公司丙公司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此外,A公司因一项标的额为5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于2001年4月1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截止配股申请材料提交时,仍在进行中。要求:(1)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内容,A公司经历的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申请配股的条件?并说明理由。(2)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内容,A公司本次配股发行的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3)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内容,A公司擅自改变招股文件中所列募集资金用途、为乙股东的附属公司丙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以及正在进行的诉讼事项是否对本次配股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案例3答案】(1)首先,A公司经历的会计年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配股条件。根据有关规定,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会计年度。本题中,A公司已经历3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其次,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配股条件。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配股的,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在本题中,2000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5.56%(1500/27000)、1999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7.00%(1750/25000)、1998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6.00%(1200/20000),经计算,最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18%。(2)A公司本次配股规模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前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如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份,可不受30%的比例限制。在本题中,A公司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总数虽然超过了前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1.5亿元的30%,但由于对A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甲股东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票,因此6000万股的配股发行规模符合规定。(3)首先,A公司擅自改变招股文件中所列募集资金用途、为乙股东的附属公司丙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将对本次配股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擅自改变招股文件中所列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上市公司存在为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或者个人债务担保的行为,其发行新股的申请不予核准。其次,A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事项不会对本次配股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案例4】2001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01年4月1日-2002年3月31日。根据乙银行的要求,甲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800万元的机器设备A设置抵押。在抵押合同中,双方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如甲公司不能清偿本息,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直接转移为乙银行所有。2001年7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机器设备A出租给丙公司,租赁期限为1年(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甲公司将该设备已经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丙公司。此外,根据乙银行的要求,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的书面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丙公司保证担保的债权为1200万元,其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2002年4月1日,由于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银行要求行使抵押权。丙公司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为由,拒绝了乙银行的主张。2002年5月1日,乙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月1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甲公司清偿贷款本息。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丙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具体说明丁公司的保证期间,并说明理由。(4)具体说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并说明理由。(5) 如果债权人乙银行放弃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担保,则丁公司的保证责任如何变化?并说明理由。【案例4答案】(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但该约定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教材P413)。(2)丙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如果抵押人已经书面通知承租人该财产已经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教材P415-416)。(3)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2002年4月1日-9月30日。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教材P409)。(4)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002年6月1日-2004年5月31日。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断,从判决或者仲裁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教材P409)。(5)如果债权人乙银行主动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担保,则丁公司的保证责任为400万元。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应当优先执行物的担保,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债务人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教材P410)。

154 评论(14)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