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12

Banyantree212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阳光白龙

已采纳

对的,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279 评论(15)

沉默的玫瑰

以最新的规定为准。

360 评论(9)

宜木构思家具

法律分析:《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如果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法律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353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