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姐吉祥
会计分录大全(会计人员必备) 会计分录大全 一、资产类 一、现金 1、备用金a、发生时: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或直接设备用金科目) 贷:现金 b、报销时: 借:管理费用(等费用科目) 贷:现金 2、现金清查a、盈余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查明原因: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 其它应付款一应付x单位或个人 b、短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现金 查明原因:借:管理费用(无法查明) 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承担责任) 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公司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3、接受捐赠 借:现金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收货币性资产价值 缴纳所得税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收货币性资产价值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二、银行存款 a、货款交存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b、提取现金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三、其他货币资金 a、取得: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等) 贷:银行存款 b、购买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其他货币资金-(明细) c、取得投资: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明细) 四、应收票据 a、收到银行承兑票据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b、带息商业汇票计息 借:应收票据 贷:财务费用(一般在中期末和年末计息) c、申请贴现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贴现息-本期计提票据利息) 贷:应收票据(帐面数) d、已贴现票据到期承兑人拒付 (1)银行划付贴现人银行帐户资金借:应收账款-x公司 贷:银行存款 (2)公司银行帐户资金不足借:应收账款-x公司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帐户资金不足部分) e、到期托收入帐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f、承兑人到期拒付 借:应收账款 (可计提坏账准备) 贷:应收票据 g、转让、背书票据(购原料) 借:原材料(在途物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收票据 五、应收账款 a、发生: 借:应收账款-x公司(扣除商业折扣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b、发生现金折扣: 借:银行存款(入帐总价-现金折扣)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x公司(总价) c、发生销售折让: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收账款 d、计提坏账准备 (备抵法) 借:管理费用-坏帐损失 贷:坏账准备 注:如计提前有借方余额,应提数=借方余额 本期应提数; 如计提前有贷方余额,应提数=本期应提数-贷方余额(负数为帐面多冲减管理费用)。 e、发生并核销坏帐: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f、确认的坏帐又收回 : 借:应收账款 同时: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会计》与《税法》坏帐准备计提基数的区别: a、会计:“应收账款” “其它应收款”科目余额,不论是否购销活动形成 b、税法:“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科目余额,仅限于购销活动形成的 六、预付账款 a、发生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b、付出及不足金额补付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 银行存款(预付不足部分) 注: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七、存货 1、存货取得 a、外购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等) b、投资者投入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c、非货币性交易取得 (1)支付补价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银行存款(支付的不价和相关税费) (2)收到补价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补价收益=补价-补价/公允价*帐面价-补价/公允价*应交税金和教育费附加 d、债务重组取得 (1)支付补价借:原材料(应收账款-进项税 补价 相关税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补价 相关税费) (2)收到补价借:原材料(应收账款-进项税-补价 相关税费) 银行存款(补价)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相关税费) e、接受捐赠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银行存款(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税费) 月底: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贷: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处置后: 借: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存货日常事务 a、在途物资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b、估价入帐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估价 注:本月未入库增值税不得抵扣 c、生产、日常领用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等) d、工程领用 借:在建工程(或工程物资)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用于职工福利 借:应付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计划成本法 a、入库 借:原材料(等) 贷:物资采购(计划成本) b、付款、发票到达 借: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c、月底物资采购余额转出 借方(超支):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物资采购 贷方(节约) 借:物资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计划成本=实际入库数量(扣减发生的合理损耗量)*计划价 实际成本=包含合理损耗的购货金额(即发票价) 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差异 本期差异)/(月初计划成本 本期计划成本) d、分摊本月材料成本差异 借:生产成本(等, 或-) 贷:材料成本差异( 或-) 消费税计税价格=(发出材料金额 加工费)/(1-税率) 增值税=加工费*税率 d、转回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9、盘存 发生盈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盘亏) 借:原材料 贷: 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盘盈) a、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b、盘亏 借:管理费用(因计量、日常管理导致的损失) 其他应收款-x个人 其他应收款-应收x保险公司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存货期末计价 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a、计提跌价准备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低价准备 贷:存活跌价准备 b、市价回升未到计提前存货帐面价值,部分冲回 借:存活跌价准备 贷: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低价准备 c、市价回升高于原帐面价值,全部冲回,不得超过原帐面价值 借:存活跌价准备 贷: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低价准备 11、因销售、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 上期末该类存货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上期末改类存货的帐面金额*因销售、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而转出的存货的帐面余额 八、短期投资 1、取得时 借:短期投资 应收股利(垫付的股利,已宣告未分派的股利) 贷:银行存款 2、收到投资前宣告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3、取得后获取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 4、计提跌价准备 借:投资收益-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5、部分出售 借: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出售部分分摊额,也可期末一起调整)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借或贷) 5、全部出售、处理 借: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借或贷) 九、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 a、取得 (1)购买借:长期股权投资-x公司 应收股利(已宣告未分派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2)债务人抵偿债务而取得 a、收到补价 借: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补价) 银行存款(收到补价) 贷:应收账款 2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贷: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3处理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b、投资公司 1 借:长期股权投资-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被投资公司确认资本公积*应享有份额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6)被投资公司增资扩股 借:长期股权投资-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被投资公司确认资本公积*应享有份额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7)被投资公司接受其他单位投资产生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同上) (8)专项拨款转入(同上) (9)关联交易差价(同上) (10)投资差额摊销(期限:1、合同约定投资期限,按此期限;2、无规定不超过10年)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贷:长期股权投资-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11)被投资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例:发现某办公用设备未提折旧) 分录中12 3代实际金额 a、被投资公司 1)补提折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 贷:累计折旧 2)调减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所得税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 3)减少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2-1 4)冲回多提公积金 借: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按调整年度计提比例*3 -法定公益金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 调整后减少未分配利润(净利润)=3-4 b、投资公司 1)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上 3-4 贷:长期股权投资-x公司(损益调整) 2)若与被投资公司所得税率相同所得税不作变动 3)冲减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冲回多提公积金 借: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 调整未分配利润(净利润)=5-6 3、权益法转成本法(资本公积准备不作处理) a、出售、处置部分股权(导致采用成本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x公司(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投资收益(借或贷) b、转为成本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x公司……………………成本法投资成本 贷:长期股权投资-x公司(投资成本)…………权益法下帐面余额 长期债权投资-x债券投资(溢价) d、可转换公司债券 (1)取得时借:长期债权投资-x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溢价) 贷:银行存款 (2)计提利息借:长期债权投资-x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 (3)转换时(本例成本法)借:长期股权投资-x公司(若为短期持有,借:短期投资) 贷:长期债权投资-x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溢价)..未摊销部分 (应计利息) e、各投资项目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xx投资损失 xx投资减值准备 贷:xx投资(全部处置全部转出,部分出售部分转出)………帐面数 贷:投资收益-xx投资收益 注意: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资本公积” 借:资本公积-接收非现金资产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f、投资减值准备 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借:投资收益-xx投资跌价准备 贷:xx投资跌价准备 十一、委托贷款 1、计提利息 借:委托贷款-利息 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2、到期利息未收回,全部冲回,做1相反分录 3、年终计提减值准备 借: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减值 贷: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十一、固定资产 1、取得 价值构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价款(含增值税) 运杂费 包装费 安装成本 税金(资本化的)借款利息 外币借款折合差价 分摊的工程人员工资 专业人员服务费 其他间接费用(契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 a、外购不需安装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b、外购需安装的 (1)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买价、运杂费等) (2)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安装费等) (3)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 c、自行建造 (1)购买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含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领用工程物资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领用本企业产成品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帐面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4)领用本企业外购原材料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工程物资转做企业存货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工程物资 (6)联合试车发生费用借:待摊费用……………………一年内摊销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费用 原材料…………使用本企业外购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付工资……………应支付的工资 (8)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借:在建工程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7)完工交付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8)改扩建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9)改扩建变价收入借:营业外收入 贷:在建工程 (10)参照预计可收回净额①与改扩建(原成本-累计折旧)②熟低确认新的投资成本 借:固定资产 营业外支出………②>;①时 贷:在建工程 c、投资者投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股本) d、债务重组 (1)收到补价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 (2)支付补价借: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d、非货币性交易换入(举例) (1)收到补价 确认的收益=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 *(换出资产)帐面价 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 *应交税金和教育费附加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2)支付补价借:固定资产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银行存款 e、接受捐赠 (1)借:固定资产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2)借:待转资产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f、无偿调入(按调出单位帐面价值 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 银行存款 g、盘盈 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 入帐价值:1)市价-依新旧程度估计的损耗 2)预计未来现金流量(1不可使用情况下) (1)借:固定资产贷:固定资产清理 f、盘亏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g、出售、报废 (1)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税率5%) }……………发生的清理费用 5、期末计价(重难点,书本提及较少,注意符合计提减值的条件) 已固定资产帐面价值比较“可收回金额” 孰低法计减值准备 (1)发生减值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以后期间“可收回金额”恢复 a、价值恢复后仍低于未提减值准备状态下固定资产至本期的帐面价值,因提减值准备造成的未提减值准备状态下累计折旧与提取减值准备后计提的累计折旧的差额,全部补提。影响的损益(营业外支出贷方)=恢复的市值-当期帐面数 b、价值恢复后若高于未提减值准备状态下固定资产至本期的帐面价值,因提减值准备造成的未提减值准备状态下累计折旧与提取减值准备后计提的累计折旧的差额,全部补提。影响的损益(营业外支出贷方)=未提减值准备状态下当期价值-当期帐面数 bbs.xuekuaiji.com 会计分录(科目)变化大盘点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11.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 13.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4.“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5.“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6.新准则中设置的“预计负债”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7.“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8.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9.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0.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21.“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3.“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4.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5.“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秋月羽羽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 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 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 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度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第二部分 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略) 二、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 现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 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3.事业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员核收记账。 4.有外币现金的事业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 2.事业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银 行存款数额。 3.事业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事业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单位可按季或月结算),事业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节后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事业支出项目。 第105号科目 应收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同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 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第106号科目 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8号科目 预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0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 材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 2.材料入账价值的确认: (1)购入材料,应以购价、运杂费作为材料入账价格。单位购入的自用材料,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其购进材料应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的材料非自用部分按不含税价格计算。 (2)材料出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科目使用方法: (1)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日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按照采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就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按采购成本(不含税)借记“事业 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 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 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 5.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6.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第116号科目 产成品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 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3.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模设置明细账。 第117号科目 对外投资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2.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 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3.事业单位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 4.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第120号科目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2.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3.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的价值记账。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开支的工、料、费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安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4.本科使用方法: (1)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 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科目。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5)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购基金。 (6)出售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按原价“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7)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5.事业单位应按固定资产分类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124号科目 无形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2.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3.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入“事业支出”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6.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明细账。 (二)负债类 第201号科目 借入款项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 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202号科目 应付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单位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贷款时,借记“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借记有关支出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和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各单位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第203号科目 应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科目适用于实际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 2.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提供的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提供的发票账单,借记有关支出(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单位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单位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冲应坟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4.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明细账。 第204号科目 预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 2.单位预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货物销售实现(劳务兑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3.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将预收的账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购买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207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 Transfer interrupted! 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事业支出”、“经 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第208号科目 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收入。应缴预算收入主要包括: 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 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 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9号科目 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上缴财 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按财政部规定办理。 2.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 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10号科目 应交税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各单位应按所交纳的税 金种类进行 明细核算。其中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 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等专栏。 2.单位一般在月份终了,计算出应交纳的税金(除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 时,借记“销售税金”、“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税金时,借记本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有关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详见“材料”科目 说明。有关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核算,详见“经营收入”科目说明。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税金。 (三)净资产类 第301号科目 事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本科目应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一般 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2.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 本科目(一般基金)。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 转入本科目核算,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 3.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 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同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 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4.用材料、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302号科目 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有所有权的)、接受 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 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租金,借 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 本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 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出售、对外投资转 出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第303号科目 专用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 结存情况。 2.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 住房基金等。 3.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经营支出--社会 保障费”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 业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或“经营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 记专用“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 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 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詈提职工 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单位收 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单位应设置辅 助账进行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余存情况。 4.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 6.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账。 第306号科目 事业结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面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不含 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 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 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 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科目, 贷记本科目;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 (非经营业务)”、“对外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 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 “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 3.本科目贷记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 4.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当年实现的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 本科目无余额。 第307科目 经营结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2.期末计算经营结余时,应将“经营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 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 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销售售金”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实现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经营亏损。 4.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实现的经营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 科目无余额。如为亏损则不结转。 第308科目 结余分配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2.本科目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等明细科目。有所得 税缴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 税金”科目。单位计算出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专用基金),贷记“ 专用基金”科目。 3.年终,应将当年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全数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结余”、 “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结余。 5.分配后,单位应将当年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 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 的,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直接通过“事业基金”科目进行核 算,并在会计报表上中以注明。 (四)收入类 第401号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 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为加强预算资金的核算管理,主管会计单位应编报季度 分月用款计划。在申请当期财政补助时,应分“款”、“项”填写“预算经费请拨单” ,报同级财政部门。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补助?/ca>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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