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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影妖妖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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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tcn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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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控制经营没有形成独立的会计主体,合营企业形成独立的会计主体。

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下,并不单独成立一个区别于各合营方的企业、合伙组织等(即不构成—个独立的会计主体),为了共同生产一项产品,各合营方分别运用自己的资产并且相应发生自身的费用。

例如飞机的生产过程中,一个合营方可能负责生产机体,另外一个合营方负责安装发动机,其他的合营方可能分别负责组装飞机的某一组成部分。

作为参与飞机生产的每一个合营方,其责任仅限于完成整个经济活动中的某一个组成部分,之后各合营方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分享飞机销售所产生的收入。

合营企业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按其合营的方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两种。

二、二者核算的方式不一样。

共同控制经营由于没有构成—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所以其在会计上不是独立核算的,共同控制经营各方以本企业的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某项经济活动,经济上单独核算,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分享利润或承担亏损。

合营企业是投资兴办的企业,很显然成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自负盈亏。合营企业各方按一定的股权比例或协议的约定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承担亏损。

扩展资料:

共同控制经营的会计核算:

一、归集合同中的费用支出

借:生产成本-共同控制经营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二、共同控制经营生产的产品对外出售时,产生的收入中应有本企业享有的部分: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出售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共同控制经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会计定义

172 评论(8)

michelleyi

合营安排就是对被投资企业的共同控制,共同控制是合营安排的基础,合营安排包含合营企业

和共同经营,合营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共同经营可以理解投资方以共同控制对

被投资方进行一项业务经营。联营企业以重大影响为基础,主要参与被投资方的活动,享有被

投资方的净资产所有权。

控制、重大影响及合营企业的界定如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

益。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业应将子公司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2)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

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

位为其联营企业。

(3)合营企业的共同控制:是指合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

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

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162 评论(10)

招财KItty.

共同经营和共同控制的关系如下:

共同经营是共同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管理层次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资本有机构成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共同经营以社会福利为中心,共同控制对企业管理中所需资金的筹集、投放、运用和分配以及贯穿于全过程的决策谋划、预算控制、分析考核等所进行的全面管理。

共同经营的控制性决定了必须以共同控制为中心。共同控制的职能包括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评价。其中,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处于关键地位,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

共同经营与共同控制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共同经营的表现形式是股份证书。不同类型的股份制企业,其股份证书的具体形式各不相同。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用以表现公司股份的形式才是股票。

而共同控制根据股份所代表的资本额,将股东的出资份额和股东权予以记载,以供社会公众认购和交易转让。持有了控股就意味着占有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取得了股东资格,可以行使股东权。

2、范围不同

共同经营设置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份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股份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但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而共同控制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相对控股)。

3、作用不同

共同经营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而共同控制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扩展资料

处理原则

1、确认其所控制的用于共同控制经营的资产及发生的负债。

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下,一般合营方是通过运用本企业的资产及其他经济资源为共同控制经营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如果合营方将本企业资产用于共同经营,同时按照合营合同或协议约定,合营期结束后合营方将收回该资产,则合营方应将该资产作为本企业的资产确认。

2、确认与共同控制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及共同控制经营产生的收入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

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下,每一个企业运用本企业的资产及其他经济资源进行合营活动,视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应当对发生的与共同控制经营的有关支出进行归集。

例如,在各合营方一起进行飞机制造的情况下,合营方应在生产成本中归集合营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借记“生产成本——共同控制经营”科目,贷记“现金”或 “银行存款”等,对于合营中发生的某些支出需要各合营方共同负担的,合营方应将本企业应承担的份额计入生产成本。

共同控制经营生产的产品对外出售时,所产生的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应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同时应结转售出产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共同控制的基本特征

(1)双方或多方共同决定某项经济活动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合营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作出决定;

(2)共同控制的基本方式是:合营各方所持表决权资本的比例相同,并按合同约定共同控制;合营各方虽然所持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不同,但按合同约定共同控制;

(3)共同控制是以合营合同来约束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共同控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共同控制经营

326 评论(13)

慧心永梅

共同经营和共同控制的关系如下:

共同经营是共同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管理层次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资本有机构成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共同经营以社会福利为中心,共同控制对企业管理中所需资金的筹集、投放、运用和分配以及贯穿于全过程的决策谋划、预算控制、分析考核等所进行的全面管理。

共同经营的控制性决定了必须以共同控制为中心。共同控制的职能包括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评价。其中,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处于关键地位,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

共同经营与共同控制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共同经营的表现形式是股份证书。不同类型的股份制企业,其股份证书的具体形式各不相同。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用以表现公司股份的形式才是股票。

而共同控制根据股份所代表的资本额,将股东的出资份额和股东权予以记载,以供社会公众认购和交易转让。持有了控股就意味着占有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取得了股东资格,可以行使股东权。

2、范围不同

共同经营设置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份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股份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但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而共同控制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相对控股)。

3、作用不同

共同经营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而共同控制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共同经营

百度百科-共同控制经营

107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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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对合营安排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被称为“合营方”;对合营安排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被称为“非合营方”。

(一)共同经营中合营方的会计处理

1.一般会计处理原则

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是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和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二是共同经营中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按比例确定。

2.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共同经营将相关资产出售给第三方或相关资产消耗之前(即,未实现内部利润仍包括在共同经营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应当仅确认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利得或损失。如果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3.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二)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原则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比照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利益份额进行会计处理。例如,如果该参与方对于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并且具有重大影响,则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该参与方对于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并且无重大影响,则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向共同经营投出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以及取得共同经营的利益份额的,则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及企业合并等相关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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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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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合同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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