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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兜爱李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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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真的p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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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案由的依据: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他。劳动纠纷案件案由包括: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发生;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初级会计劳动争议案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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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银杏飘

案例为 李某于2008年8月6日,被公司聘用,签订了2年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经3个月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工。 2009年4月,李某结婚。同年5月,李某怀孕,10月10日,公司以孕妇不能正常从事工作为由,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答案:公司在妇女员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即2009年10月10日起,为双方发生劳动争议计算起始日。 11月1日,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李某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是符合法律程序(《劳动合争议调解仲裁法》)要求的。 [发生劳动争议时,应首先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未经劳动仲裁程序的,法院不予受理。] 李某生完孩子后,于2011年4月8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再次要求确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后,裁决驳回仲裁请求。 答案:2011年4月8日,李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被驳回申请,劳动仲裁委的裁定是符合《劳动合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要求的;即:自2009年10月10日劳动争议发生时,至2011年4月8日申请仲裁时的时间已经过了 1 年多,因此,过了仲裁时效,因此,劳动仲裁委按法律程序要求,对申请人的的申请予以驳回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因此,虽然单位违法剥夺了李某的合法劳动权益,但是因为李某不懂劳动合同法,而错过了仲裁时效及未先申请仲裁而去要求诉讼,因而形成了自己放弃权益的事实,所以,李某的合法权益无法再得到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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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后来510

仲裁是要看证据 的,你没有证据就只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336 评论(14)

京城第一伪娘

【导读】对于劳动合同,想必大家并不陌生,我们在企业工作的时候,都是需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相互之间遵守一定的规定和制度,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员工的利益,也是企业正常运行的基石,因为和经济活动息息相关,所以也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对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我们需要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才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劳动合同,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劳动合同

提问内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解答: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10年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2)2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简称“劳动者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例-多项选择题】2008年以来,甲公司与下列职工均已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甲公司应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

A.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能够胜任的李某

B.因交通违章承担行政责任的范某

C.患病休假,痊愈后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王某

D.同时与乙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甲公司提出立即改正的张某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李某经培训能够胜任);

(2)选项B: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非行政责任)的;

(3)选项C: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王某可以从事原工作);

(4)选项D: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张某已经立即改正)。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劳动合同,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祝大家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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