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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786639854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珍爱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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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疯子的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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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打算几年考完啦。。。还有看你的基础咯。。一般很多都是先考简单的经济法,,因为这科跟其他科关联小,,,会计和审计建议一起考,也可能先考了会计第二年考审计公司战略可能会越来越难,最好是先考了。。经济法和税法是偏考察记忆力的科目,根据你的时间自由安排了~~你如果打算试试的话,我建议第一年难的科目里选会计或者财务管理其中一科,再搭配公司战略、经济法、税法其中一科或两科,先试试,不然如果简单的都过了再一直准备难的很困难。

珍爱注册会计师

333 评论(8)

尛小尛111

注会很难考的!相当于高考你要考清华北大复旦等有了注册会计师证书就业就很容易了,看你的要求是什么!你考得了就会有很多单位来找你的。对数学和英语的要求嘛,不说你应该知道的,你考会计,审计这两科你没有数学基础能学得好考得过么?英语更不用说。。你想发展的好基本所有工作都需要懂英语

163 评论(12)

sml90050056

珍爱生命远离注会!

82 评论(8)

cafa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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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评论(14)

兔了里个酱酱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三条 财政部考委会确定考试组织工作原则,制定考试工作方针、政策,审定考试大纲,确定考试命题原则,处理考试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地方考委会工作。 地方考委会贯彻、实施财政部考委会的决定,处理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第六条 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 每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明确。 考试范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 第七条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第八条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需要交纳考试报名费。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条 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第十一条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第十二条 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财政部考委会负责认定,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第十三条 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第十四条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及组织考试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则、守则等,违者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按照国家秘密管理。 每科目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保密期限,从该科目当年命题开始至该科目考试结束前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的时间止。 第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会[2001]1053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公布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者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参加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办法,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269 评论(13)

陽-iYummy

我曹 不要考啊 相信我 考那东西的不是奇才就是现实生活中受过刺激的人 请你一定相信我啊 珍爱生命远离注会!

183 评论(13)

小雨012345

我认为是先难后易 因为如果简单的考出来 难的考不出来 那压力会很大 而且过了年限前面通过的也得作废。所以建议是先考会计、审计 同时搭配经济法、公司战略、财管、税法 比如今年考会计 审计 经济法 那重点就看会计和审计 经济法为辅 第二年如果会计审计中过了一门 那就剩下的一门加财管、经济法 财管为辅

307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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