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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馍馍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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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姨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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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一下:经股东会批准,甲公司2012年1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为:甲公司向1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万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为甲公司201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6%,截止2013年12月31日2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7%,截止2014年12月31日3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8%;从达到上述业绩条件的当年末起,即可以6元每股购买1万股甲公司股票,从而获益,行权期为3年。具体资料如下:(1)甲公司201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5%,本年度有1名管理人员离职。该年末,甲公司预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2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将达到7%,未来1年将有3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估计该期权在2012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12元,2012年12月31日为每股12.5元。【分析】2012年可行权条件为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6%,实际增长为5%,没有达到可行权条件,但预计2013年将达到可行权条件。2012年末确认的管理费用=(100-1-3)×1×12×1/2=576(万元)借:管理费用576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76(2)2013年度,甲公司有5名管理人员离职,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7%。该年末,甲公司预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3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将达到10%,未来1年将有8名管理人员离职。2013年12月31日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每股13元。【分析】2013年度可行权条件为2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7%,实际为(5%+7%)/2=6%,没有达到可行权条件,但预计2014年将达到可行权条件。2013年末确认的管理费用=(100-1-5-8)×1×12×2/3-576=112(万元)借:管理费用112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12(3)2014年4月20日,甲公司经股东会批准取消原授予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同时以现金补偿原授予股票期权且尚未离职的甲公司管理人员1200万元。2014年初至取消股权激励计划前,甲公司有2名管理人员离职。2014年4月20日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每股8元。【分析】2014年4月20日因为股权激励计划取消应确认的管理费用=(100-1-5-2)×1×12×3/3-(576+112)=416(万元)借:管理费用416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16以现金补偿1200万元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1104万元的部分,应该计入当期费用(管理费用)相关会计分录为: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76+112+416)1104管理费用96贷:银行存款1200

股份补偿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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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豆包

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分如下三种情况。一、一般企业一次性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会计核算一般能持续经营而裁减人员的企业,由于企业的性质、股权结构、经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范围都没有变化,裁减人员只是为了达到减轻包袱、快速发展的目的。企业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必须按标准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由于支付的是职工未来应付的工资报酬,所以按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应在“管理费用——工资”中列支:借记“管理费用——工资”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如果人员较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对当前损益影响较大,则按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应先计入递延资产,在企业以后年度分期摊销。支付时: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递延资产”科目。二、公司制改建企业一次性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核算公司制改建是指国有企业经批准改建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合国有独资企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司《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和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2002]313号文件)第19条“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补偿金由改建企业承担,可从改建企业净资产中扣除”的规定,分析净资产中的几个科目,笔者认为应在“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两个科目中核算,具体原因是:1.公司制改建企业的实收资本(股本)记录的是已核实、注册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变动的,所以不能用作支付职工补偿金核算。2.资本公积是指由投资者投入但不构成实收资本,或从其他来源取得,由所有者享有的资金,按规定可用来转增实收资本,所以也不应该用来支付职工补偿金。3.盈余公积是按照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就是利润分配的一部分,它可用来弥补亏损,因而可以用来作支付职工补偿金的核算。支付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现金”科目。4.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它既可用来弥补历年的亏损,也可用于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因而它也可以用来作支付职工补偿金的核算。支付时: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三、解散、破产企业一次性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核算解散、破产企业如何支付职工的补偿金法律上已有明确规定,二者的会计核算都应该按照财政部《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字97(28号)文件]执行。即“破产企业财产收入在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如一些诉讼费、资产评估费用等)后,应首先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费,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费用,应直接计入清算费用,不通过‘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可见,解散、破产企业支付职工的补偿金应在“清算费用”科目核算。支付时:借记“清算费用”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清算终结,要将清算费用的余额转入清算损益,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清算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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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嘉麻麻8866

1、企业支付对方公司补偿款: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2、企业收到对方公司补偿款: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3、结转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贷:营业外支出借:营业外收入贷:本年利润企业支付对方公司补偿款,应当设置“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核算;企业收到对方公司补偿款,应当设置“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核算;结转本年利润,应当设置“本年利润”科目结转核算。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营业外收入是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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