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虫虫的橘子
这个题,如果是应试学习,按现行中级教材的思路,正确答案为A B D,原因是负债的计税基础等于负债的账面价值-税法允许未来期间可税前抵扣的金额,A和D本未来可抵扣的都为0,所以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但是现行实务中,企业因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合同违约金,税法是允许在以后期间实际发生时税前列支的,所以根据实务判断的话A账面价值就不等于计税基础,B选项是永久性差异,当期税法允许全额抵扣,未来可抵扣为0,以负债的角度来看则计税基础=账面价值0-未来可抵扣0=账面价值,因其只影响当期应交所得税,所以实际上账面和计税本身就是相符,以资产的角度来看未来可抵扣为零,账面价值为0,一样是相等的。C是点型的以后可抵扣,账面为会计账面,计税基础为0,所以不相等。以上可以给分否?
武汉碧海蓝天
生活中,借款合同可能会以房贷、消费贷、网贷等等情况发生在我们生活中。如果想考得很难,可以和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混合起来考。但个人认为,中级会计职称会考的比较常规。主要是考察的最高利率、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利息,以及借款利息不能预先扣除的基本概念。 生活中,诈骗分子往往就是利用民众可能不知道一些特殊情况其实是法律不支持的,所以达到了他们诈骗的目的。曾经,我朋友问我:她的朋友想不要给家里添麻烦,于是找网贷借了一笔钱。结果网贷公司说她填错资料,涉嫌“贷款诈骗罪”,并收走了她几百块的“手续费”,并要求她赔偿5,000块钱,不然就告她诈骗。我跟我朋友说:你让你朋友千万别给他们转钱。诈骗的是对方,那个绝对是个假网贷公司。你只是填错资料不可能就构成“贷款诈骗罪”。后来,我朋友还是成功地劝这位姑娘报警,虽然最终还是损失了几百块的“手续费”,但是没有进一步陷进犯罪分子的圈套,还是好的。 题外话扯远了。我意思是,有些时候有些法律知识,还是能够帮忙提高自己的反诈意识,减少自己的损失。 1、借款合同的成立 如果是和企业,比如银行,或者正规网贷公司,就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书面合同。 但如果是和自然人借钱,借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都是贷款人把钱交给借款人时开始。自然,利息也从贷款人收到钱时开始计算。 2、贷款人的义务 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贷款人(一般指的企业机构,因为自然人间借款是交付款项时成立,所以一般不存在这种问题)没有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款项,造成了借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可以追究金融机构的违约责任,要求金融机构赔偿损失哦。 3、借款人的义务 这个不用说了,俗话说得好:“借债还钱,天经地义”。只要借款合同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借款人就应当在约定的期限里还钱。如果没约定什么时候还钱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贷款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4、关于利息的规定 利息并不是随便想怎么定就怎么定的。在合理范围内法律会保护,超出合理范围借款人愿意给就给,法院是不会保护不合法的利息的。 (1)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 刚才故事里的姑娘,连借的钱的影子都没看到,就先交了几百块钱“手续费”。事实上,如果大概了解法律的话,她是有机会意识到不对劲了。正规的金融机构是不可能因为借这么几万块,就要几百块钱的“手续费”的,这根本就是变相利息。算一下,这手续费算一下,比例已经高得吓人。感觉已经接近“砍头息”了操作了。如果日后有机会学财务管理学,就仔细讲讲,这种操作的实际利息的年化利率能有多高。 (2)利息的计算和利率的规定 一定要树立一个观念:高利贷是违法的。怎么算是国家认为的高利贷,也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超出国家规定利率的借款,就是高利贷,超出部分的利息,国家是不会帮放高利贷的那个人的。 我们知道,利息的计算基于这样一个公式: 利息=本金*利率*借款期间 所以法律就基于这3个层面进行规定了 。 ①关于借款时间 借款时间越长,自然利息就越多。所以要解决的问题一个是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利息,一个是什么时候终止计算利息。 一般就是以约定的借还时间作为起止时间囖。但是或许买房的人都遇到过,需要提前还贷的。那么提前还贷按什么时候停止计算利息。按照《民法典》的要求是,如果有约定就按约定的来。没有就按提前利息当日作为停止计算利息的日子。 ②关于借款利率 自然人之间如果没有约定,是没有利息的。但如果想要利息,只要脸皮厚,开口达成约定还是可以有利息的。而企业,通常我们都是默认企业是盈利的,所以可以根据当地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一个利息。 从2020年8月开始,新出台了新的法规。之前规定的民间借贷年利率24%受法院支持,对于现在新签的就借款合同就不管用了。如果是去年参加过“经济法”的考生,请务必注意这里的变化。 按照民法典最新的要求,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这一条对逾期利息也同样适用。而且,如果发生逾期时,不但约定了逾期利息,还约定了违约金和各种各样的“费用”,那么可以试着把这些“逾期利息”、违约金和费用都加起来。看看是否超出签合同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千万不以为,只有叫做“利息”的部分才是利息。 ③关于本金 正常一笔借款,借完了,还了就没什么事情了。循环借款时出现一种特殊情况。比如,我找某贷款公司借了一万元,年利率8%,一年后我还不起。于是我连本带利一万零八百元借了一次,年利率仍然是8%。那这个合同的本金应该算多少呢? 这个时候有没有想起一个熟悉的词“定投的力量”,可惜在这里就不是什么好词了。 那要看这个一万零八百元结算出来了的利息864(10800*8%),重新按照一万元的本金计算利率(864/10000=8.64%)是否超出了合同成立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没超过,那么法院会支持你这么干,如果超出了,那么法院不会支持超出的部分。 (3)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如果有另行约定的,就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看看借款是否超过1年。如果借款期限是超过1年的,每届满一年支付利息。如果期限是不满一年的,在返还借款时本息一并支付。
小天使006
【导读】目前,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第三批次考试已经圆满结束了,最后一场考试是《经济法》,在考试结束后我们免不了需要进行考后的分析和总结,对于前面的考试进行总结可以帮助2021年考生更好的应对下一次考试,所以我们需要对已经结束的三个考试科目进行具体分析,才能更好的迎战接下来的挑战,下面给大家带来的就是2020年第三批次中级会计职称科目难度考后解读,下面就来具体看看吧。
1、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实务相对来讲难度适。总体来说,考点仍是会集在平常教师多强调的重难点上。主观题重要会集在告贷费用、其他债券出资、长期股权出资结合兼并报表以及无形资产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告贷费用中首要触及的就是专门告贷,所以相对来讲难度适中,其他债券出资首要调查了从购入,到利息确认,公允价值变化以及减值的账务处理。长投和兼并报表的结合首要触及的就是兼并日的调整分录,以及由于内部买卖对兼并报表全体所触及到的调整抵消分录。而递延所得税触及内容首要是买卖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化对递延所得税影响以及自行研发无形资产资本化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我们如果平常重难点掌握不错的话,做题应该仍是不会太困难。
2、中级财务管理
中级财政管理的考点相对来说仍是比较涣散的,而全体难度总体来说中规中矩。可是像第六章出资项目点评目标和固定资产更新决议计划一直是重难点,也不破例的出现在了考试题中,而股票价值和内部收益率也在考题中有所触及。另外主观题还触及到了第三章预算管理结合第五章高低点法,来求制造费用总额,以及进行销售收入预算和资金预算。第十章财政剖析与点评中的财政剖析根本目标一直是历年考试中的常客,包含求解流动比率、营运资金、产权比率、权益乘数、资产负债率,以及据此判别是否完成了控制杠杆水平的目标(根本财政目标的剖析)。此外还有触及第八章中本量利剖析的根本原理求解边沿奉献和边沿奉献率。全体来说,中级财政管理假如我们能够把握住老师平时讲授的重难点,财管题目答题起来应该仍是不会费太大力气。
3、中级经济法
经济法考试全体来说相对来讲难度偏易。在主观题中首要触及了第二章公司法中股份转让的约束,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包含无形资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和事务招待费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考试难度相对来讲比较简单,而公司法律制度中触及到的首要是违约金,定金以及惩罚性赔偿金等相关内容,第五章增值税中首要触及折扣销售,包装物押金,进口环节应交增值税,旅客运送服务进项税额,办理不善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为其他企业免税品印刷说明书以及宣传册销项税额的核算。这两道大题的难度相对适中。
以上就是2020年第三批次中级会计职称考后解读相关内容,不知道大家是不是了解清楚了,总的来说,今年试题难度不是很大,只要考生们认真复习和准备了,通过考试还是很有把握的,在这里要提醒2021年考生,在考试准备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复习计划指南等等,合理进行考试复习,祝大家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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