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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瑶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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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中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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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看单位是否需要,是否有岗位。个人是否能够胜任。

会计聘任申请

206 评论(15)

遍地孔方兄

会计从业资格证不是申请来的,要到会计局去报名参加考试,考三门,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会计电算化,这三门同时过关才会给你办理会计证。

236 评论(14)

Elena小妞仔

你好!这个没有具体时间限制,只要你能力达得到就可以胜任哈。

320 评论(8)

天棚元帅

助理会计师是会计中的初级职称,并不是申请获得此资格,而是要能过助理会计师考试(即初级会计师),通过后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后下发证书。

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扩展资料: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中专)或以上学历证件。

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开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级会计师

347 评论(15)

lily完美lily

一般情况下,考试成绩公布后六个月内,通过考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考试报名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具体会计证领取要求和办理时间以当地公告为准。一、概念: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俗称会计证、会计上岗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2、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必要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二、考试科目:1、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可随时在各区财政局和会计进修学院报考,通过后取得合格证书;2、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实行全市统一考试,通过后取得成绩合格证明(2年有效)。3、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4、但自2013年7月,实行了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取消了财会类专业毕业生自毕业后两年内免试会计基础和电算,需要三科同考。三、报名条件: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4、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255 评论(10)

种菜的阿布

1、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 所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 所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4、 所报单位的证明(证明申请人已被聘任为财务人员)5、 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 一寸同底照片两张7、 工本费15-30元至所报单位交税所在区区财政局办理。如果没有单位(或单位不愿意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那你就到街道去开个无业的证明就可以了。

323 评论(11)

天津的明

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只是证明你具备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什么情况下可聘任会计师要由单位决定。依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86)职改字第56号的规定:1、第三条会计专业职务名称定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为初级职务。2、第二条会计专业职务,由各单位根据会计工作需要,在规定的限额和批准的编制内设置。3、第四章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第十六条各级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应根据会计人员的编制定员、专业职务限额比例、所担负的任务和会计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第十七条聘任或任命会计专业职务,应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会计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评议,确认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单位行政领导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规定的限额,在评审委员会确认的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聘任或任命;未经评审委员会确认符合任职条件的,不得聘任或任命。第十八条各级评审委员会成员应由具有较高的会计专业水平或担任高一级会计专业职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员担任。在评审委员会成员中,具有较高会计专业水平的中、青年应占一定比例。第十九条会计专业职务任期一般每任不超过五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连任。在任期中工作成绩突出者,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合格,可在规定的限额内提前晋职。第二十条对由于专业职务名额的限制,未被聘任或任命的会计专业人员,各单位要区别情况,妥善安排。应允许和支持他们到其他单位任职,以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会计专业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对任职会计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记入档案,作为任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第二十二条评议、聘任(任命)会计专业人员,应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各级领导要认真掌握有关政策,保护聘任(任命)单位和会计专业人员双方的权益。 对借聘任(任命)之机打击迫害会计专业人员的领导干部,或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会计专业职务的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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