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粮食的满福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部分)一、单选题1、下列关于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选项】A.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表现形式B.法律规范等同于法律条文C.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一一对应D.法律条文的内容除法律规范外,还包括法律原则等法要素【答案】D2、【题干】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负责决定征收反倾销税的机构是()。【选项】A.财政部B.商务部C.国家税务总局D.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答案】D3、【题干】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6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选项】A.1月7日B.1月5日C.6月6日D.5月31日【答案】A4、【题干】甲上市公司上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50亿元人民币。甲公司拟为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6亿元,并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甲公司章程规定,单笔对外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披露该笔担保的最早时点应当是()。【选项】A.甲公司股东大会就该笔担保形成决议时B.甲公司董事会就该笔担保形成决议时C.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时D.证券交易所核准同意甲公司进行担保时【答案】B5、【题干】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使的抗辩权是()。【选项】A.不安抗辩权B.先诉抗辩权C.不履行抗辩权D.先履行抗辩权【答案】D6、【题干】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境外公司股东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该境外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一定年限内应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该一定年限是()。【选项】A.2年B.1年C.4年D.3年【答案】D7、【题干】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死亡,其未成年子女乙、丙是其全部合法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选项】A.乙、丙可以继承甲的财产份额,但不能成为合伙人B.乙、丙因继承甲的财产份额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C.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D.应解散合伙企业,清算后向乙、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答案】C8、【题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其中,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机构报特定主体批准。该特定主体是()。【选项】A.上级人民政府B.本级人民政府C.国家出资企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D.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答案】B9、【题干】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的表述中,符合涉外投资法律制度规定的是()。【选项】A.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其最高权力机构B.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为合伙企业或股份有限公司C.合资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应按照《公司法》关于股份公司组织结构的规定办理D.总经理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答案】C10、【题干】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选项】A.盈余公积金B.未分配利润C.法定公益金D.资本公积金【答案】D11、【题干】根据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负责不涉及价格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执法工作的机构是()。【选项】A.国家工商总局B.商务院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D.国家发展改革委12、【题干】甲盗用乙的身份证,以乙的名义向丙公司出资。乙被记载于丙公司股东名册,并进行了工商登记,但直至出资期限满仍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出资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选项】A.乙承担出资责任B.甲承担出资责任C.乙首先承担出资责任,不足部分再由甲补足D.甲、乙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答案】B13、【题干】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选项】A.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合伙人B.国有企业不能成为合伙人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合伙人D.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成为合伙人【答案】B14、【题干】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的种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选项】A.海域属于不动产B.文物属于禁止流通物C.金钱属于非消耗物D.牛属于可分割物【答案】A15、【题干】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在搬运为公司购买的办公家具时,不慎将丁撞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丁的侵权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选项】A.若公司未成立,丁仅能请求甲承担该侵权责任B.若公司成立,则由公司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C.若公司未成立,丁应先向甲请求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乙、丙承担D.无论公司是否成立,该侵权责任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答案】B16、【题干】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定抵销权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选项】A.支配权B.请求权C.抗辩权D.形成权【答案】D17、【题干】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选择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企业管理者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享有的权限是()。【选项】A.任免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监事B.任免企业的经理、副经理C.任免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D.向企业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答案】D18、【题干】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个人借款,拟将其合伙财产份额质押给债权人乙。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使该质押行为有效,同意质押的合伙人人数应当是()。【选项】A.超过全体合伙人的三分之二B.超过全体合伙人的二分之一C.全体合伙人D.超过全体合伙人的四分之三【答案】C19、【题干】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选项】A.既可以是将来事实,也可以是过去事实B.既可以是人的行为,也可以是自然现象C.既可以是确定发生的事实,也可以是不确定发生的事实D.既包括约定事实,也包括法定事实【答案】B20.A公司因急需资金,将其作为收款人的一张已获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汇票票面金额为50万元,B公司向A公司支付现金42万元作为取得该汇票的对价。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啊A公司背书行为效力及其理由的表述中,正确的是()。【选项】A.背书行为有效,因为该汇票已获银行承兑B.背书行为有效,因为A公司是票据权利人C.背书行为无效,因为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D.背书行为无效,因为B公司支付的对价过低【答案】C21、【题干】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于申报的破产债权是()。【选项】A.社会保障债权B.税收债权C.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D.职工劳动债权【答案】D22、【题干】境外甲私募基金与境内乙有限责任公司拟合作设立丙有限合伙企业,在境内经营共享充电宝项目。其中,甲为有限合伙人,乙为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设立丙有限合伙企业须遵守的相关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选项】A.应当由乙负责办理审批手续B.甲出资的货币应当是人民币C.应当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D.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登记【答案】C23、【题干】某上市公司2013年5月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1000万元、3年期公司债券1500万元。2017年1月,该公司鉴于到期债券已偿还且具备再次发行债券的其他条件,计划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经审计,确认该公司2016年12月末净资产额为9000万元。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务的最高限额是()。【选项】A.2700万元B.3600万元C.1700万元D.2600万元【答案】D24、【题干】朋友6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小汽车,未约定共有形式,且每人的出资额也不能确定。部分共有人欲对外转让该车。为避免该转让成为无权处分,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同意转让的共有人至少应当达到的人数是()。【选项】A.4人B.3人C.6人D.5人【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1、【题干】下列各项中,属于法人的有()。【选项】A.北京大学B.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C.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D.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答案】ABCD2、【题干】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入外债管理的有()。【选项】A.境外发债B.境外借款C.境内机构对外担保D.国际融资租赁【答案】ABCD3、【题干】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有()。【选项】A.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B.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C.发行人拟增加注册资本D.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答案】ABD4、【题干】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选项】A.信用证与作为其依据的买卖合同相互独立B.信用证具有融资功能C.开证行可以单方修改或撤销信用证D.受益人可以将信用证的部分权利转让给他人【答案】AB5、【题干】赠与合同履行后,受赠人有特定忘恩行为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忘恩行为的有()。【选项】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亲属B.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业务D.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业务而不履行【答案】ABCD6、【题干】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所涉及的境内外公司的股权应符合特定条件。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条件的有()。【选项】A.无所有权争议B.股东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C.境外公司股权如挂牌交易的,最近3年交易价格稳定D.没有设定质押及任何其他权利限制【答案】ABD7、【题干】甲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乙可以行使的职权有()。【选项】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召集股东会会议C.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D.决定聘任公司经理【答案】BD8、【题干】为消除经营者集中对竞争造成的不利影响,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在批准集中时附加业务剥离的条件。下列关于业务剥离的表述中,符合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定的有()。【选项】A.剥离受托人的报酬由剥离义务人支付,监督受托人的报酬由反垄断执法机构支付B.剥离受托人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C.监督受托人不得披露其在履职过程中向商务部提交的各种报告及相关信息。D.在受托剥离中,剥离受托人有权以无底价方式出售剥离业务。【答案】BCD9、【题干】下列关于《反垄断法》适用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选项】A.只要垄断行为发生在境内,无论该行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均应适用《反垄断法》B.只要行为人是我国公民或境内企业,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境内,均应适用《反垄断法》C.只要行为人是我国公民或境内企业,无论该行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均应适用《反垄断法》D.只要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境内,均应适用《反垄断法》【答案】AD10、【题干】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证券大宗交易系统的表述中,正确的有()。【选项】A.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B.目前只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了大宗交易系统C.买方和卖方就大宗交易达成一致后,自行交易,无须交易所确认D.买方和卖方可以就大宗交易的价格和数量等要素进行议价协商【答案】AD11、【题干】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务院和地方人大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选项】A.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B.政企分开C.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能分开D.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答案】BCD12、【题干】甲、乙和丙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从事餐饮服务,2017年6月5日,甲退伙:6月10日,丁入伙。6月9日,合伙企业经营的餐厅发生卡式燃气炉灼伤顾客戊的事件,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等总计45万元,经查,该批燃气炉系当年4月合伙人共同决定购买,其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该合伙企业支付30万元赔偿后已无赔偿能力。现戊请求合伙人承担其余15万元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合伙人有()。【选项】A.乙B.甲C.丁D.丙【答案】ABCD13、【题干】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提起诉讼是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下列各项中,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效力。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选项】A.申请强制执行B.申请仲裁C.在诉讼中主张抵销D.申请追加当事人【答案】ABCD14、【题干】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限合伙人的行为中,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选项】A.参与决定转让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B.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C.参与决定合伙企业为第三人提供担保D.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答案】AC记得采纳哦~
再也再也不吃了
您好,158教育在线为您服务有很多相关的涉及到了此。其主要观点可归纳如下:审计委托模式的缺陷使CPA缺乏独立性;法规不健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不够;各级政府的不当干预;审计定价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不到位等。这些研究从多角度,有针对性的指出了导致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对于有关部门对症下药,采取相关办法,遏制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有较大的价值。但由于这些研究的论述所占角度比较多,从多个不同的方面来论述,因此观点比较庞杂,在系统性、条理性方面有稍许欠缺。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将沿着人的行为路线来分析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即从CPA产生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到行为选择,再到最终行为实施这一路线,对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论述。本文力求比较系统并有条理地分析和阐述导致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指出其中的关键因素及次要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遏制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提高其执业诚信水平的基本办法。旨在为进一步探讨解决问题的和办法提供一点参考。一、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CPA产生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CPA的审计要服务于众多的会计信息运用者,如:债权人,股东,潜在投资者等,即CPA的审计是服务于公众的,因此审计的实际委托人应该是公众。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实际委托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进行协商签约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实际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并向其支付审计费用的人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这即为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在这种存在天然缺陷的审计模式下,由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即上市公司可以自行选择某家会计师事务所来对自身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并向其支付审计费用。上市公司即成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他要靠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获得报酬来支持其生存和。因此注册会计师有充分的理由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换句话说,作为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一方??会计师事务所会本能地产生满足客户需求的心理倾向。这对于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是一个考验。从现实的情况来看,有些注册会计师就或多或少地产生了袒护被审单位不良会计行为,以满足客户需求的心理倾向。这种心理倾向往往会激发CPA产生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而追根溯源,这些情形是由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所导致的。由此可见,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了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二、一系列控制机制的失效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选择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了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而从行为动机到行为选择还有一个抉择的过程。当注册会计师发现上市公司有掩饰其不良会计行为的意图时,其面临两个选择,分别为:1、偏袒客户,与上市公司合作,出具虚假审计报告;2、尽可能客观、公正的审计上市公司的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下面我们将把CPA作为一个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的经济人,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角度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从而阐明其如何进行抉择并最终进行其行为选择,并揭示这一抉择过程的影响因素。(一)对第一种选择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如果注册会计师选择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发表虚假审计报告以掩饰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问题,那么他的收益是花费非常小的人力、物力、财力完成审计工作,获得比较满意的审计收入,并与客户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CPA面临的成本或风险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其违法违规行为有可能被有关部门查出的风险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的是行业自律监管体系,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其会员进行监督和管理。质量复核是行业协会的一项自律性监管制度。但是这种质量复核方式并不能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在全国每年1000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中,只有少数被抽查到。这就导致事务所存有侥幸心理,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CPA可能会出具虚假审计报。可见,我国现在对于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察力度还是很不够的,从而使注册会计师愿意铤而走险。2、可能要承担的责任及到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法规有《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刑法》。虽然所立的法规比较多,但是这些法规对于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即CPA的造假成本太低。我国《刑法》规定,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罪,轻者判5年,重者判5至10年,并处罚金;《证券法》也规定,因中介机构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介机构要负赔偿责任。然而,注册会计师违反上述条款的案件虽然屡有发生,但绝大多数处罚还停留在罚款、停止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的层面上。而罚款这种经济上处罚的成本,与注册会计师从被审上市公司得到的比较高的审计收入相比,就显得比较微小了,因而难以起到遏制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作用。由此可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即违法成本较低,无疑助长了一部分职业道德不高的事务所及CPA的投机冒险行为,使其敢于顶风作案,从而在客观上助长了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当然,随着我国在这方面民事赔偿制度的健全,未来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违法成本将大大提高。3、声誉、信用等可能受到的负面影响审计也是一种产品,也存在着市场竞争,其存在的关键是审计产品的质量,而声誉则是审计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从上来讲,CPA及师事务所应该公正执业,努力保持其良好的信誉,因为对于中介组织来说,信誉对其生存及持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失去了投资者的信任,就没有了立足之本。然而,从我国的状况来看,整个的诚信体系严重滞后于发展的内在要求。由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对于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并没有形成足够的警戒和约束作用,即信誉降低所引致的成本比较低。因此在这种背景下,许多中介机构为了一己私利,置职业道德于不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于不顾、置自身作为一个信用行业的名誉于不顾,沦为了上市公司作假的帮凶。事实上,信用的恶化加剧了上市公司与CPA合谋的会计造假,也严重阻碍了经济的良性发展。综上可见,若CPA做第一种选择,即CPA选择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发表虚假审计报告以掩饰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问题,那么他的收益是获得比较满意的审计收入,并与客户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其面临的风险和成本包括: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出的风险、要承担的责任、声誉、信用等受到的负面影响。总的来说,这些成本相对于收益来说是比较小的。(二)对第二种选择进行成本效益如果CPA做第二种选择,即CPA选择遵守职业道德,尽可能客观、公正的审查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获得收益就是保持其职业操守,并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但是由于我国还缺乏一个公正、客观且有影响力的中介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因此这种无形收益要真正转化为经济收益,还存在一些难度。此时,CPA面临的成本是:失去客户,收入减少。我国审计业务处于买方市场阶段,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有较强的依赖性,因此这种失去客户的成本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是比较大的。从我国审计市场的供给来看,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业务收入偏低。许多哦事务所在经济上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大客户产生依赖,致使其难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综上可见,如果注册会计师选择与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的审查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经济上的收益几乎没有,而其成本,却是比较大的。(三)对两种选择的成本效益进行比较比较两种选择的成本和效益,第一种选择即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从收益和成本方面均优于第二种选择。因此,作为理性人的CPA很有可能会做第一种选择。所以我们认为,一系列体制的约束及控制机制的失效导致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选择。三、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流于形式,因而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得以实施为了确保事务所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根据国际惯例,财政部制定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然而,通过分析已经暴露并接受行政处罚的审计失败案例(如:大庆联谊、深圳原野、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银广夏等)可以发现,注册会计师之所以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并导致审计失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注册会计师未能尽职尽责,执行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而造成的。事务所制定适合本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其初衷是要合理保证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但事实表明,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保证作用。违反独立审计准则,则意味着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失效。而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是: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形式重于实质。质量控制是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的核心。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不严,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不能得到有效的防范,这样以来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就得以实施了。事实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的不到位很可能导致一些严重的后果,如:因某一个人或某一部门的原因而使整个会计师事务所受损甚至破产。四、综上所述,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了CPA产生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CPA监督体制落后、违法惩治力度不足、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等控制机制的失效导致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选择;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最终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得以实施。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得到如下的启示:有关监管部门可以从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诸多因素出发,来制定相应的应对办法,消灭或削弱这些诱发因素,从而遏制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这一行为。我们认为改进审计委托模式是比较困难的,比较切实有效的办法应该是:健全并完善对CPA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体制、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快建设中介组织的信用评价体系。如有疑问,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Yun云2870
理解并区分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可以分别从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的理论追溯、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界定、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概念在实务中的界定的原因分析、界定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实务做法等四个方面入手:一、会计责任的理论追溯和审计责任的理论追溯会计责任的理论追溯1.会计本质-->会计目标。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这一点,可以从管理的定义以及会计职能的发展来证实。2.会计目标-->会计责任。会计责任是指与会计目标相对应的,会计活动应承担的责任是保证会计目标的实现。审计责任的理论追溯1.独立审计行为的演进独立审计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于一定时期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政治体制、法律制度、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其中经济环境的变化是审计行为演进的直接动因。2.审计行为-->审计责任,由此可见,在内容及性质上,审计责任有别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两者不可以互相代替或免除。二、理解并区分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需要理解会计责任、审计责任界定的国际比较,各国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在审计目标、审计责任上还存在着分歧。第一类:以瑞士为代表的欧洲国家,对审计师查找重大差错和舞弊方面的责任极少规定。第二类:严格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与查找舞弊的责任。第三类:没有具体准则与法律规定。主要是中东一些国家,如约旦、科威特等。三、理解并区分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需要理解两概念在实务中难以界定的原因分析,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界定不清,主要原因如下:(一)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不足、独立审计的主体是处于超然独立地位的注册会计师,是一种受托审计,而非强制性审计。因此,独立审计应具备双重独立性,既要独立于委托人,又要独立于被审 计单位。(二)两概念理解上的分歧:我国目前主要在两方面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理解存在着分歧。1.会计执业界同公众之间理解上的分歧2.企业与事务所之间的分歧(三)法律上的不完善1.会计准则的不确定性2.责任对象不明确3.职业判断无明确依据四、界定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实务做法目前审计实务中,比较可行的方法有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实行会计资料承诺制,还可以通过强化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和加强社会监控力量,尽可能地去避免引起注册会计师法律诉讼的发生。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