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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erman163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煤矿材料会计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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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锦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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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煤且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销售煤矿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熟悉煤炭购销合同、熟悉贸易流程、熟悉增值税法,其他的就是会计核算制度要结合贸易流程搞懂。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1996年8月29日)第四章第四十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须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请;

由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和国务院规定的分级管理的权限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保险中介公司从事主营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支付给营销员的佣金,业务部门的办公费、折旧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成本。

二、对于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业务,公司应当在结转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业务,应当在年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一般来说,批发销售的商品应按商品进货原价记账,结转销售成本时,则可以选择采用:

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

在计算出商品的实际销售成本之后,企业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结转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时间有逐日结转和定期结转两种方式。

一般来说,委托代销业务、直运商品销售业务应采用逐日结转方式,除此之外的其他销售业务都采用定期(按月或按季)结转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成本

煤矿材料会计交接

258 评论(13)

小虫超人HC

材料会计是负责材料的出入库,每月月底和仓库保管核对出入库账目,提供材料报表的会计工作人员。材料会计主要岗位职责就是依法核算材料,其工作流程包括收料,计算加权平均价格,发料,结材料明细账,盘点。工作难点在材料采购的实物与发票不同步等四个方面。材料会计的工作难点:1、材料采购的实物与发票不同步。可先用暂估价入账,待正式票收到后再将暂估价冲出,按发票重新登账;也可先不登记,待票到后一并登记。这主要取决于发票滞后的时间。2、材料计价。主要有先进先出、加权平均和个别计价等方法,不论选择哪种方法,已经确定后不能轻易改变,否则成本缺乏可比性。3、材料账的稽核。一般企业都要求会计定期与库管对账,核对会计账与库管账的一致,计价的一致,并进行调账(数量与价格)。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账账相符”。4、实物盘点。一般每月月末应对材料进行盘点,如果材料较多交杂也可以抽查,抽查出有问题的再逐一清点,抽查比例不能低于20%。会计要及时对材料盘盈盘亏进行处理。新准则规定,材料不论盘盈还是盘亏都在管理费用处理。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帐物相符”。5、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材料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科目需要定期核对与调整,以保证其真正差异不是太大。

85 评论(9)

huzhanghua88

我们这里的相当于一个应付会计,工作的内容基本上就是,根据材料明细核算材料的采购成本,领料,库存,弄清每个材料商应付材料款等

83 评论(13)

糖醋jiang

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以下简称煤矿维简费)管理,完善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投入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维简费,是指我国境内所有 煤炭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鉴于原在煤矿维简费中用于安全投入的支出项目已经独立出来,单独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管理办法见本文 附件1),因此,本规定所称煤矿维简费不包括安全费用,但包括井巷费用。 第三条 企业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每月按下列标准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 (一)河北、山西、山东、安徽、江苏、河南、宁夏、新疆、云南等省(区)煤矿,吨煤8�50元;� (二)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煤矿,吨煤8,70元;� (三)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吨煤9�50元;� (四)其他省(区、市)煤矿,吨煤10�50元。� 本规定下发前,企业原执行的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制定的煤矿维简费提取标准,与本规定相对照,按孰高原则执行,并按规定程序备案。� 第四条 煤矿维简费由煤炭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自行安排使用。煤矿维简费提取和使用,应坚持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 煤矿维简费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五条 煤矿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矿井(露天)开拓延深工程;� (二)矿井(露天)技术改造;� (三)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 (四)矿区生产补充勘探;� (五)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六)大型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和中小煤矿采动范围的搬迁赔偿;� (七)矿井新技术的推广;� (八)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 第六条 有关煤矿维简费的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制集中企业提取的维简费。�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未及事项仍按以前国家所发有关维简费的规定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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