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七季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属于()。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部门规章D.会计规范性文件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行使会计工作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是()。A.财政部门B.税务部门C.审计部门D.证券监督管理部门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的做法正确的是()。A.签名B.盖章C.签名或盖章D.签名并盖章4.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得少于()。A.8小时B.16小时C.24小时D.32小时5.银行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A.自出票日起1个月B.自出票日起2个月C.自出票日起3个月D.自出票日起6个月6.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间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会计档案的期限最短的是()。A.1年B.2年C.3年D.4年7.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时,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该期限是()。A.30日B.60日C.90日D.120日8.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分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账簿的会计凭证是指()。A.原始凭证B.记账凭证C.消费凭证D.购货凭证9.某张票据出票日期为“1月15日”,符合规定的填写是()。A.壹月拾伍日B.壹月壹拾伍日C.零壹月拾伍日D.零壹月壹拾伍日10.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支取,应通过法定账户办理。这一账户为()。A.一般存款账户B.基本存款账户C.临时存款账户D.专用存款账户1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是()。A.付款人B.背书人C.承兑人D.保证人1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是()。A.通报B.罚款C.吊销许可证D.责令停产停业13.账目核对是保证会计账簿记录质量的重要手段。单位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称之为()。A.账实相符B.账证相符C.账表相符D.账账相符14.财政部门可以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该财政部门是指()。A.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务部门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务部门15.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的一定期限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这一定期限是()。A.自出票日起10日内B.自出票日起20日内C.自出票日起30日内D.自出票日起60 日内1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档案的是()。A.会计凭证B.会计档案移交清册C.财务会计报告D.单位营业执照17.除职业道德的一般特征外,会计职业道德还具有一定的()特征。A.强制性和复杂性B.强制性和较多关注公众利益C.复杂性和教育性D.复杂性和独立性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一定的会计工作的年限。该会计工作年限是()。A.1年B.2年C.3年D.4年19.我国现代化会计之父潘序伦先生倡导:“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这主要体现了会计职业道德的()。A.客观公正B.诚实守信C.爱岗敬业D.廉洁自律20.下列有关支票的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A.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B.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C.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可以背书转让D.支票的余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登记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多选、漏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中,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有()。A.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B.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C.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D.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2.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专业职务称谓的有()。A.会计师B.助理会计师C.总会计师D.高级会计师3.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包括()。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解散、撤销的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C.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破产的4.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的业务有()。A.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B.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C.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D.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5.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A.出票B.背书C.承兑D.保证6.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工作岗位的有()。A.出纳岗位B.稽核岗位C.成本核算岗位D.单位内部审计7·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有()。A·会计理论与实务B.财务、会计法规制度C·会计职业道德规范D.其他相关知识与规定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除对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擅自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该补救措施包括()。A.名誉受到伤害的,理当恢复名誉B.被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的,应当恢复原有职位C.被撤职的,应当恢复原有职务D.被降级的,应当恢复原有的级别9.下列各项中,属于银行不予受理的情形有()。A.更改金额的结算凭证B.中文大写金额与阿拉伯数字金额不一致的票据C.出票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小写填写的票据D.中文大写出票日期未按要求填写的票据10.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有权核对其应纳税额的法定情形有()。A.纳税人擅自销毁会计账簿的B.纳税人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C.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D.纳税人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11.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单位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A.会计档案保管B.固定资产登记C.债权债务账目登记D.收入、费用账目登记12.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B.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D.银行不垫款原则13.下列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A.签发支票应使用墨水墨汁填写B.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应付款项在付款人处实有的金额C.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期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D.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10%的赔偿金14.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要求有()。A.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等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担、相互制约B.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应当明确其决策和执行程序,并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要求C.财产调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度应当明确D.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应当明确15.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自我教育的方法有()。A.自我解剖法B.自重自省法C.自警自励法D.自律慎独法16.下列关于票据的各项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A.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行书填写B.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标明“人民币”字样C.票据的出票日期可能使用阿拉伯数字小写填写D.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17.单位会计人员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将可能导致的后果有()。A.会计人员自身信誉受到损害,将受到行业惩戒B.会计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C.损害所在单位的经济利益D.损害会计行业声誉18.下列各项中,体现会计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要求的有()。A.言行一致,表里如一B.执业谨慎,信誉至上C.保守商业秘密,不为利益所诱D.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19.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A.工资、酬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C.房屋出租所得D.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20.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政府采购方式的有()。A.公开招标方式B.邀请招标方式C.竞争性谈判方式D.询价方式三、判断题(本题型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不答、错答不得分也不扣分)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2.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即利润或亏损情况。()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4.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5.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之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6.只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7·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可以背书转让。()8.个体工商户在税法规定的享有免税优惠的期限内,可以不必办理税务登记。()9.会计人员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10.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会计人员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11.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2.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13.财政部门在实施会计监督中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可以向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14·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16·国家预算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17·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18.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等形式进行补救。()19·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20.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参考资料-、单项选择题1.A【解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如下: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2.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3.D【解析】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4.C【解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5.A【解析】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6.C【解析】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5类。7.C【解析】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8.B【解析】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9.D【解析】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10.B【解析】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其中,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11.A【解析】票据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他们是票据的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做成和交付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12.A【解析】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13.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账目核对要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其中,账实相符是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的简称。保证账实相符,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14.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15.A【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村款。16.D【解析】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具体包括:①会计凭证类;②会计账簿类;③财务报告类;④其他类,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17.B【解析】会计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种特殊职业,除了具有职业道德的-般特征外,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还具有-定的强制性、较多关注公众利益的特征。18.C【解析】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19.B【解析】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题干很好地体现了“诚实守信”的内容。20.C【解析】支票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二、多项选择题1.AB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事项。2.ABD【解析】1986年4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3.ABCD【解析】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4.ABCD【解析】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下列业务:①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②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③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④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5.ABCD【解析】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则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6.ABC【解析】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有关制度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般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7.ABCD【解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8.ABCD【解析】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包括:①恢复其名誉,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名誉受到损害的,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要求打击报复者向遭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赔礼道歉,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②恢复原有职位、级别,会计人员受到打击报复,被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的,应当在征得会计人员同意的前提下,恢复其工作;被撤职的,应当恢复其原有职务;被降级的应当恢复其原有级剐。9.ABC【解析】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10.ABC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③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④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⑦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11.ACD【解析】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12.ABCD【解析】支付结算应当遵守的原则有:①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②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③银行不垫款原则。13.BC【解析】选项A,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选项D。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14.ABCD【解析】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①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②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应当明确其决策和执行程序,并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要求;③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④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15.ABCD【解析】要达到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自我教育的目的,需要借助正确的自我教育方法。具体包括:①自我解剖法;②自重自省法;③自警自励法;④自律慎独法。16.ABD【解析】选项A,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选项B,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选项C,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选项D,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17.ABCD【解析】会计人员如果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仅会对单位的利益产生威胁,同时也将会损害会计人员自身的形象和利益。泄露商业秘密属于违法行为,-旦查出,泄露秘密的会计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会计人员泄露商业秘密将对整个会计职业的社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使会计职业信誉“受到怀疑”,整个行业的利益将会蒙受损失。18.ABCD【解析】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①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做老实人,要求会计人员言行-致,表里如-,光明正大。说老实话,要求会计人员说话诚实.是-说-,是二说二。办老实事,要求会计人员工作踏踏实实,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②实事求是,如实反映;③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④执业谨慎,信誉至上。19.ABCD【解析】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①工资、薪金所得;②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③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④劳务报酬所得;⑤稿酬所得;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⑧财产租赁所得;⑨财产转让所得;⑩偶然所得;⑩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20.ABCD【解析】政府采购方式:①公开招标;②邀请招标;③竞争性谈判;④单-采源;⑤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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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明确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要素,确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适用的鉴证业务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鉴证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准则以及依据本准则制定的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准则所称鉴证业务要素,是指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和鉴证报告。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简称职业道德规范)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1 第二章 鉴证业务的定义和目标 第五条 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鉴证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如责任方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标准)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 第六条 鉴证对象信息应当恰当反映既定标准运用于鉴证对象的情况。如果没有按照既定标准恰当反映鉴证对象的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错报,而且可能存在重大错报。 第七条 鉴证业务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如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评价或计量)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即为责任方的认定,该财务报表可为预期报表使用者获取,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这种业务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或者从责任方获取对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如在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从管理层(责任方)获取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责任方认定),或虽然 2 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该报告,但预期使用者无法获取该报告,注册会计师直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并出具鉴证报告,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该鉴证报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鉴证对象信息)。这种业务属于直接报告业务。 第八条 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 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如在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对审计后的历史财务信息提供高水平保证(合理保证),在审计报告中对历史财务信息采用积极方式提出结论。这种业务属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如在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阅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高于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中可接受的低水平),对审阅后的历史财务信息提供低于高水平的保证(有限保证),在审阅报告中对历史财务信息采用消极方式提出结论。这种业务属于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第三章 业 务 承 接 第九条 在接受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业务环境。 业务环境包括业务约定事项、鉴证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环境的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鉴证业务产 3 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惯例等其他事项。 第十条 在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后,只有认为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并且拟承接的业务具备下列所有特征,注册会计师才能将其作为鉴证业务予以承接: (一)鉴证对象适当; (二)使用的标准适当且预期使用者能够获取该标准; (三)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结论; (四)注册会计师的结论以书面报告形式表述,且表述形式与所提供的保证程度相适应; (五)该业务具有合理的目的。如果鉴证业务的工作范围受到重大限制,或委托人试图将注册会计师的名字和鉴证对象不适当地联系在一起,则该业务可能不具有合理的目的。 第十一条 当拟承接的业务不具备本准则第十条规定的鉴证业务的所有特征,不能将其作为鉴证业务予以承接时,注册会计师可以提请委托人将其作为非鉴证业务(如商定程序、代编财务信息、管理咨询、税务服务等相关服务业务),以满足预期使用者的需要。 第十二条 如果某项鉴证业务采用的标准不适当,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将其作为一项新的鉴证业务: (一)委托人能够确认鉴证对象的某个方面适用于所采用的标准,注册会计师可以针对该方面执行鉴证业务,但在鉴证报告中应当说明该报告的内容并非针对鉴证对象整体; (二)能够选择或设计适用于鉴证对象的其他标准。 第十三条 对已承接的鉴证业务,如果没有合理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将该项业务变更为非鉴证业务,或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变更 4 为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当业务环境变化影响到预期使用者的需求,或预期使用者对该项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应委托人的要求,考虑同意变更该项业务。如果发生变更,注册会计师不应忽视变更前获取的证据。 第四章 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 第十四条 鉴证业务涉及的三方关系人包括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 责任方与预期使用者可能是同一方,也可能不是同一方。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承接符合本准则第十条规定的各类鉴证业务。 如果鉴证业务涉及的特殊知识和技能超出了注册会计师的能力,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专家协助执行鉴证业务。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确信包括专家在内的项目组整体已具备执行该项鉴证业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并充分参与该项鉴证业务和了解专家所承担的工作。 第十六条 责任方是指下列组织或人员: (一)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对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二)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并可能同时对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责任方可能是鉴证业务的委托人,也可能不是委托人。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通常提请责任方提供书面声明,表明责任 5 方已按照既定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无论该声明是否能为预期使用者获取。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当委托人与责任方不是同一方时,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获取此类书面声明。 第十八条 预期使用者是指预期使用鉴证报告的组织或人员。责任方可能是预期使用者,但不是唯一的预期使用者。 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识别使用鉴证报告的所有组织和人员,尤其在各种可能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存在不同的利益需求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识别预期使用者。 在可行的情况下,鉴证报告的收件人应当明确为所有的预期使用者。 第十九条 在可行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预期使用者或其代表,与注册会计师和责任方(如果委托人与责任方不是同一方,还包括委托人)共同确定鉴证业务约定条款。 无论其他人员是否参与,注册会计师都应当负责确定鉴证业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对鉴证业务中发现的、可能导致对鉴证对象信息作出重大修改的问题进行跟踪。 第二十条 当鉴证业务服务于特定的使用者,或具有特定目的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鉴证报告中注明该报告的特定使用者或特定目的,对报告的用途加以限定。 6 第五章 鉴 证 对 象 第二十一条 鉴证对象与鉴证对象信息具有多种形式,主要包括: (一)当鉴证对象为财务业绩或状况时(如历史或预测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信息是财务报表; (二)当鉴证对象为非财务业绩或状况时(如企业的运营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反映效率或效果的关键指标; (三)当鉴证对象为物理特征时(如设备的生产能力),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有关鉴证对象物理特征的说明文件; (四)当鉴证对象为某种系统和过程时(如企业的内部控制或信息技术系统),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关于其有效性的认定; (五)当鉴证对象为一种行为时(如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对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或执行效果的声明。 第二十二条 鉴证对象具有不同特征,可能表现为定性或定量、客观或主观、历史或预测、时点或期间。这些特征将对下列方面产生影响: (一)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的准确性; (二)证据的说服力。 鉴证报告应当说明与预期使用者特别相关的鉴证对象特征。 第二十三条 适当的鉴证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鉴证对象可以识别; (二)不同的组织或人员对鉴证对象按照既定标准进行评价或计量的结果合理一致; 7 (三)注册会计师能够收集与鉴证对象有关的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提出适当的鉴证结论。 第六章 标 准 第二十四条 标准是指用于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的基准,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 标准可以是正式的规定,如编制财务报表所使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也可以是某些非正式的规定,如单位内部制定的行为准则或确定的绩效水平。 第二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在运用职业判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时,需要有适当的标准。 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下列所有特征: (一)相关性:相关的标准有助于得出结论,便于预期使用者作出决策; (二)完整性:完整的标准不应忽略业务环境中可能影响得出结论的相关因素,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 (三)可靠性:可靠的标准能够使能力相近的注册会计师在相似的业务环境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 (四)中立性:中立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无偏向的结论; (五)可理解性:可理解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清晰、易于理解、不会产生重大歧义的结论。 注册会计师基于自身的预期、判断和个人经验对鉴证对象进行的评价和计量,不构成适当的标准。 8 第二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运用于具体业务的标准是否具备本准则第二十五条所述的特征,以评价该标准对此项业务的适用性。在具体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评价标准各项特征的相对重要程度,需要运用职业判断。 标准可能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或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认可的专业团体依照公开、适当的程序发布的,也可能是专门制定的。采用标准的类型不同,注册会计师为评价该标准对于具体鉴证业务的适用性所需执行的工作也不同。 第二十七条 标准应当能够为预期使用者获取,以使预期使用者了解鉴证对象的评价或计量过程。标准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供预期使用者获取: (一)公开发布; (二)在陈述鉴证对象信息时以明确的方式表述; (三)在鉴证报告中以明确的方式表述; (四)常识理解,如计量时间的标准是小时或分钟。 如果确定的标准仅能为特定的预期使用者获取,或仅与特定目的相关,鉴证报告的使用也应限于这些特定的预期使用者或特定目的。 第七章 证 据 第一节 总 体 要 求 第二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执行鉴证业务,获取有关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充分、适当的证 9 据。 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对制定的计划、实施的程序、获取的相关证据以及得出的结论作出记录。 第二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和执行鉴证业务,尤其在确定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考虑重要性、鉴证业务风险以及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第二节 职业怀疑态度 第三十条 职业怀疑态度是指注册会计师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性,并对相互矛盾的证据,以及引起对文件记录或责任方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证据保持警觉。 第三十一条 鉴证业务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注册会计师也不是鉴定文件记录真伪的专家,但应当考虑用作证据的信息的可靠性,包括考虑与信息生成和维护相关的控制的有效性。 如果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使其认为文件记录可能是伪造的或文件记录中的某些条款已发生变动,注册会计师应当作出进一步调查,包括直接向第三方询证,或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以评价文件记录的真伪。 第三节 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第三十二条 证据的充分性是对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 10 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证据的适当性是对证据质量的衡量,即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所需证据的数量受鉴证对象信息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即风险越大,可能需要的证据数量越多;所需证据的数量也受证据质量的影响,即证据质量越高,可能需要的证据数量越少。 尽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相关,但如果证据的质量存在缺陷,注册会计师仅靠获取更多的证据可能无法弥补其质量上的缺陷。 第三十三条 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证据的具体环境。 注册会计师通常按照下列原则考虑证据的可靠性: (一)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证据更可靠; (二)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证据更可靠; (三)直接获取的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证据更可靠; (四)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证据比口头形式的证据更可靠; (五)从原件获取的证据比从传真或复印件获取的证据更可靠。 在运用本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原则评价证据的可靠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可能出现的重大例外情况。 第三十四条 如果针对某项认定从不同来源获取的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与该项认定相关的证据通常具有更强的说服力。 如果从不同来源获取的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的证据不一致,可 11 能表明某项证据不可靠,注册会计师应当追加必要的程序予以解决。 第三十五条 针对一个期间的鉴证对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通常要比针对一个时点的鉴证对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更困难。 针对过程提出的结论通常限于鉴证业务涵盖的期间,注册会计师不应对该过程是否在未来以特定方式继续发挥作用提出结论。 第三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获取证据的成本与所获取信息有用性之间的关系,但不应仅以获取证据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程序。 在评价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以支持鉴证报告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第四节 重 要 性 第三十七条 在确定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评估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在考虑重要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并评估哪些因素可能会影响预期使用者的决策。 注册会计师应当综合数量和性质因素考虑重要性。在具体业务中评估重要性以及数量和性质因素的相对重要程度,需要注册会计师运用职业判断。 12 第五节 鉴证业务风险 第三十八条 鉴证业务风险是指在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提出不恰当结论的可能性。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鉴证对象信息仅体现在注册会计师的结论中,鉴证业务风险包括注册会计师不恰当地提出鉴证对象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标准的结论的可能性。 第三十九条 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具体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获取合理保证,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在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中,由于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不同,其风险水平高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但注册会计师实施的证据收集程序至少应当足以获取有意义的保证水平,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当注册会计师获取的保证水平很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任时,这种保证水平是有意义的保证水平。 第四十条 鉴证业务风险通常体现为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是指鉴证对象信息在鉴证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检查风险是指某一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 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的考虑受具体业务环境的影响,特别受鉴证对象性质,以及所执行的是合理保证鉴证业务还 是有限保证鉴证业务的影响。 第六节 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第四十一条 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因业务的不同而不同。注册会计师应当清楚表达证据收集程序,并以适当的形式运用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第四十二条 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为了能够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下列不断修正的、系统化的执业过程,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一)了解鉴证对象及其他的业务环境事项,在适用的情况下包括了解内部控制; (二)在了解鉴证对象及其他的业务环境事项的基础上,评估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三)应对评估的风险,包括制定总体应对措施以及确定进一步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四)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实施进一步程序,包括实施实质性程序,以及在必要时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五)评价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第四十三条 合理保证提供的保证水平低于绝对保证。由于下列因素的存在,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零几乎不可能,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一)选择性测试方法的运用; (二)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14 (三)大多数证据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的; (四)在获取和评价证据以及由此得出结论时涉及大量判断; (五)在某些情况下鉴证对象具有特殊性。 第四十四条 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都需要运用鉴证技术和方法,收集充分、适当的证据。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相比,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在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等方面是有意识地加以限制的。 无论是合理保证还是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如果注意到某事项可能导致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需要作出重大修改产生疑问,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其他足够的程序,追踪这一事项,以支持鉴证结论。 第七节 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第四十五条 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受下列因素的影响: (一)鉴证对象和鉴证对象信息的特征; (二)业务环境中除鉴证对象特征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 对任何类型的鉴证业务,如果下列情形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构成重大限制,阻碍注册会计师获取所需要的证据,注册会计师提出无保留结论是不恰当的: (一)客观环境阻碍注册会计师获取所需要的证据,无法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适当水平; (二)责任方或委托人施加限制,阻碍注册会计师获取所需要的证据,无法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适当水平。 15 第八节 记 录 第四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重大事项,以提供证据支持鉴证报告,并证明其已按照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 第四十八条 对需要运用职业判断的所有重大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推理过程和相关结论。 如果对某些事项难以进行判断,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记录得出结论时已知悉的有关事实。 第四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鉴证过程中考虑的所有重大事项记录于工作底稿。 在运用职业判断确定工作底稿的编制和保存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使未曾接触该项鉴证业务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了解实施的鉴证程序,以及作出重大决策的依据。 第八章 鉴 证 报 告 第五十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含有鉴证结论的书面报告,该鉴证结论应当说明注册会计师就鉴证对象信息获取的保证。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其他报告责任,包括在适当时与治理层沟通。 第五十一条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的鉴证结论可以采用下列两种表述形式: (一)明确提及责任方认定,如“我们认为,责任方作出的‘根据×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这一认定是公允的”。 16 (二)直接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如“我们认为,根据×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明确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 第五十二条 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如“我们认为,根据×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或“我们认为,责任方作出的‘根据×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这一认定是公允的”。 在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如“基于本报告所述的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根据×标准,×系统在任何重大方面是无效的”或“基于本报告所述的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责任方作出的‘根据×标准,×系统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这一认定是不公允的”。 第五十三条 当存在本准则第五十四条至第五十六条所述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其影响程度作出判断。如果这些情况影响重大,注册会计师不能出具无保留结论的报告。 第五十四条 对任何类型的鉴证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受到限制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报告。 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第五十五条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影响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否定结论的报告: (一)注册会计师的结论提及责任方的认定,且该认定未在所有重大方面作出公允表达; (二)注册会计师的结论直接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且鉴证对象 17 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第五十六条 在承接业务后,如果发现标准或鉴证对象不适当,可能误导预期使用者,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否定结论的报告。 如果发现标准或鉴证对象不适当,造成工作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受到限制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报告。 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第五十七条 当注册会计师针对鉴证对象信息出具报告,或同意将其姓名与鉴证对象联系在一起时,则注册会计师与该鉴证对象发生了关联。 如果获知他人不恰当地将其姓名与鉴证对象相关联,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其停止这种行为,并考虑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包括将不恰当使用注册会计师姓名这一情况告知所有已知的使用者或征询法律意见。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司法诉讼中涉及会计、审计、税务或其他事项的鉴定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 第五十九条 某些业务可能符合本准则第五条鉴证业务的定义,使用者可能从业务报告的意见、观点或措辞中推测出某种程度的保证,但如果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注册会计师执行这些业务不必遵守本准则: 18 (一)注册会计师的意见、观点或措辞对整个业务而言仅是附带性的; (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书面报告被明确限定为仅供报告中所提及的使用者使用; (三)与特定预期使用者达成的书面协议中,该业务未被确认为鉴证业务; (四)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中,该业务未被称为鉴证业务。 第六十条 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 ,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审核和审阅等鉴证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勤勉尽责。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履行对客户的责任,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配合同行的工作。 第二章 独 立 性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正的立场。 第八条 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因素包括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等。 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经济利益对独立性的损害,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 与鉴证客户存在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的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 (二) 收费主要来源于某一鉴证客户; (三) 过分担心失去某项业务; (四) 与鉴证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五) 对鉴证业务采取或有收费的方式; (六) 可能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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