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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蝴蝶飞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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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hui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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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的一种基本方法,是按照会计要素的具体构成进行科学分类而确立的会计核算项目。会计科目设置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经济活动侧重点的反映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建设银行会计科目设置是建设银行会计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和规范建设银行会计核算的必要前提,是进行财务、会计分析的基础。科学地设置会计科目直接影响到建设银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的质量和效果。一、建设银行会计科目设置现状建设银行现行的会计科目是1993年根据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专业银行要转换经营机制,实现企业化经营,逐步做到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完善,自我约束方针的管理要求而设置的。此后,伴随着建设银行业务的不断开拓,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了多次修改。建设银行现有会计科目分设为两大类:(一)表内科目:反映建设银行会计要素实际增减变化的会计科目。按科目性质分为4种,分别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损益类科目;按业务内容分为13种,主要为财政性存款、企业存款、储蓄存款、证券及投资、信贷资金贷款、债券及贷款、政府投资基金及贷款、委托基金及贷款、现金及金融机构往来、代理业务、其他资金、所有者权益、损益等。(二)表外科目:不反映建设银行会计要素实际增减变化,而仅用于反映各项登记备查事项以及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会计科目,如国库券收款单、代理开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科目。以上两大类会计科目由总行统一规定设置一级科目。各省、市、自治区分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总行统一原则下增设二级会计科目,但在上报总行时,须并入统一规定的科目内。到目前为止,共设有一级会计科目246个。其中表内科目219个,表外科目27个。二、现行建设银行会计科目存在的问题(一)适应不了向商业银行转轨的需要建设银行原有的会计科目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按自身业务特点,即代理财政拨、贷款资金,负责国家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等特色而设置的。1993年以后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专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转轨,四大专业银行传统业务界限被打破,业务互相渗透,建行代理财政资金业务也逐渐失去优势。为适应从财政职能向存款货币银行职能转换的变革,建设银行会计科目也作了相应的修改。而且随着向商业银行转轨的深入,新业务不断开拓和发展,建设银行会计科目增减变化次数也随之增多。但就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仍无法全面反映市场经济形势下建设银行经济行为的深刻变化。主要表现为不同业务会计科目自成体系,缺乏统一性、系统性,有的甚至存在漏洞,如“内部往来”科目等,利用其在途时间差,搞绕规模贷款,无形中增加不少会计核算上的风险。(二)适应不了中央银行实施银行监管的需要中央银行为更好地实现职能转换,对银行业务实施有效监管,近期已制定了新的统一银行会计科目,使各商业银行共同性质的业务,在不同银行中会计科目代号、名称、核算内容等做到一致,以统一评价尺度;同时也有利于规范银行业会计核算,避免违规经营和便于中央银行监管信息的归集和分析。建设银行现行的会计科目带有很浓的计划经济色彩,提供原始的核算信息可利用率低,其主要表现在现行科目核算内容与人民银行新的统一银行会计科目的口径不一致,如统一银行会计科目的贷款类业务按长、中、短期划分。而建设银行贷款类会计科目则不分长、中、短,而按贷款类别或部门划分。每季向人民银行提供相关统计报表时,柜台一线会计人员则要按原始凭证和账簿另行加工整理后方可上报。造成原始信息资源的巨大浪费,也给违规经营、调账调表的行为以可乘之机,难以适应中央银行现行监管的需要。(三)适应不了金融国际化发展趋势的需要我国加入WTO在即,建设银行海外业务不断发展,海外分行纷纷设立。截止1999年底,建设银行在香港、新加坡、德国已有三家海外分行,在汉城、纽约、东京开设了代表处,代理行含分行已有1000多个。建设银行与外资企业、国外商业银行以及国际金融组织业务往来与合作日益频繁,会计核算国际化已成为建设银行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而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的总括反映,是会计语言的基本词汇,会计核算国际化首先要求会计科目要适应国际化的要求。建设银行现行的会计科目和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会计报表在国际金融交往中不易为人所理解和接受,有碍于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如建设银行现行会计科目设置中,不论是否为本行资产负债业务,全部纳入表内核算,具体表现为“委托类”业务。对于此类业务,从根本上说不属于建设银行本身的资产负债业务,仅属于表外业务或备忘性质业务的核算。由于科目设置上的不合理,降低了由此产生的资产、负债信息的可信度,造成外行难于看懂的情况,削弱了资产负债表信息的可用性。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惯例和通用原则,结合我国及建设银行的实情,制定出一套科学、规范、完整、统一的,分类合理又很适用的会计科目,以促进建设银行业务全面发展,加速其业务发展的国际化进程。(四)适应不了经营管理的需要随着建设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的不断深化,新业务的不断拓展,相应的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相伴产生。由于政出多门,使得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显得杂乱。同一性质的业务在不同会计制度中,所使用的科目名称不同,科目代号不同。如同为下级行存上级行款项,人民币科目为×××系统内存放”,而外汇科目为“××××辖内行活期外汇存放”。而有的是同一种会计科目名称,在不同行核算内容不一致。如“其他应收款”,A行除按制度核算正常内容外,还任意扩大其核算内容,如基建款挂账、绕规模贷款等。最终全行合并的会计报表则很难真实反映经营业务的全貌,更谈不上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因此,亟待科学设置全行统一的会计科目,并严格界定其核算范围。(五)适应不了统一电算化管理的需要建设银行会计电算化从内部管理角度出发,在横向上要求本、外币会计,对公、对私、房贷、信用卡等实施统一的电算化软件。会计柜台实施综合柜员制,资金清算、会计统计报表等一条龙的大会计管理形式;在纵向上要求统一机型、统一会计核算应用软件,实现建设银行系统全国或全区大联网。目前,建设银行内部会计核算应用软件分别有:对公会计、对私储蓄会计、外汇会计、房贷会计、信用卡会计等。由于每套应用软件所依据的会计制度不同、会计科目代号不同、电算化范围不同、数据集中的程度也就不同,为实施统一的电算化管理带来极大不便。(六)适应不了现代化信息系统的要求现代化的信息系统,必须能够有效地监测经济组织各项管理规定和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重要基础和手段。而建设银行现行会计科目设置所构成的信息系统,由于其会计核算无法准确、详细地提供信贷资产分行业的资料;不能及时提供各项资产、负债期限的分布和配比情况;不能全面提供某客户在本行的整体交易情况。风险管理信息的可加工性能差,就无法满足管理上复杂多变的需要,适应不了现代化信息系统的要求。三、建设银行会计科目改革的思路改革建设银行会计科目设置,应遵循《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从建设银行业务发展目标出发,充分体现一级法人的原则,同时要充分借鉴国际惯例和国外商业银行通用做法,充分考虑我国中央银行设置的“统一银行会计科目”的要求,制定建设银行会计科目。具体思路应该是:(一)调整会计科目的结构和分类会计科目可由原来分设两大类改为分设三大类,即表内科目、表外科目和备忘科目。表内科目:可按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损益类科目。主要根据资金流向,核算建设银行的主营业务和其他相关业务,同时也核算与建设银行自身资产、负债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表外科目:主要核算建设银行日益发展的各种或有资产、或有负债业务。这些业务是以银行自身的信誉对外承诺,在资金流动前并不构成建设银行真正的资产或负债,但却具有一定的风险,例如建设银行开出的各种担保书,不可撤销信用证等。备忘科目:核算的内容主要是那些不构成建设银行自身的资产或负债的各类代理业务,以及仅用于登记备忘事项的科目。如:代理开行贷款利息、代理政府投资等委托业务,可从原表内核算转入备忘科目核算。又如“国库券收款单”、“重要空白凭证”等一些登记事项,原来在表外核算的,也可一并转入备忘科目核算。这样可简化表内科目核算,使表内科目能真实反映建设银行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二)本外币兼容建设银行要发展成为现代化商业银行,其会计科目不仅要全面反映人民币业务,如对公、对私、房贷、信用卡等业务,而且要反映外币业务。应将本外币业务纳入同一套会计科目中,以体现建设银行所经营金融业务的全面性和完整性。本、外币业务按币别不同,采用分账制核算原则,不同币种业务通过“外汇买卖”科目来调整各币种间的账务平衡关系。(三)遵循流动性原则,将现有存款类科目名称重新定义根据管理和统计的需要,存款类科目应体现不同所有制主体形式,不同的存款期限,按流动性强弱对会计科目进行排列,以准确反映各项资金来龙去脉及流动情况。(四)根据资产、负债结构对应和风险控制原则,对现有贷款科目名称进行重新定义(1)贷款应根据资金流向,分为短、中、长期贷款,与负债结构对应。对短期贷款可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行业设置会计科目,以反映短期贷款行业投向,满足统计需要;对中、长期贷款,因风险性大应按贷款用途划分,体现会计的重要性原则。(2)贷款类会计科目要较多地考虑风险性的要求,在深入考察各项贷款风险度的情况下,正确区分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对不良贷款除设置“逾期贷款”外,还应增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以重点关注此类资产风险状况,充分反映建设银行资产的风险程度。(3)对其他具有贷款属性且交易量大的业务,要专门设置相应贷款科目。如:建设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迅速,通过信用卡进行消费、提现结算已深入人心,而由此引起信用卡透支金额、笔数也日益增加。为具体、真实地反映这一业务开展情况,应将信用卡透支贷款从“其他贷款”科目中分离出来,增设相应的科目进行核算、管理,增强对该业务管理的透明度。(五)增设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为适应电算化业务发展,以利于通存通兑等相关业务的开展,便于上下级行、兄弟行之间,银行内部资金往来的清算,有必要增设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如:“资金清算往账”、“资金清算来账”、“内部往账”、“内部来账”、“本行代他行通存通兑款项”、“他行代本行通存通兑款项”、“结售汇平盘资金清算往来”、“外汇买卖”等科目。这样可加强对这些业务的管理和细化,及时清算往来资金,减少乱用会计科目进行违规经营的可能性。同时也可减少“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压力。对规范、限制该科目使用,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防止会计核算风险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六)适用中间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应会计科目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建设银行在向商业银行转轨的十几年间,业务发展的重点主要在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领域,这从原来的会计科目设置中就可看出。随着存、贷款利差的一再缩小,我国商业银行已真正进入微利经营时期。仅靠传统的存、贷款业务来实现商业银行的效益目标的空间较为有限,而业务多元化是当前商业银行发展的趋势,中间业务作为新利润增长点,必将成为建设银行业务重点发展的方向。而建设银行会计科目设置也必须顺应这种发展趋势,在损益类科目设置中将中间业务收入与支出从原“手续费收入”、“手续费支出”科目中分离出来。按业务种类设置“中间业务收入”、“中间业务支出”等会计科目,严格各种中间业务收支的会计核算,以精确反映各项中间业务发展状况,准确评价和指导中间业务发展。(七)会计科目要适度超前建设银行会计科目设置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不仅要反映当前业务内容,还要考虑对一些当前尚未开办,但客户需求且在可预见的将来有开办可能的新业务,适当超前设置会计科目,如“协定存款”等。避免以往每开办一项新业务,为满足核算需要,新临时加一块“补丁”,或临时找一相关会计科目一并核算,造成部分会计科目核算内容臃肿的局面。总之,会计改革是银行改革的基础。会计科目设置的科学、合理与否,不仅关系到会计核算的科学化、规范化问题,而且关系到建设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能否深化和顺利实现的关健。因此,尽快改革建设银行会计科目已势在必行。

银行会计怎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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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粉浅蓝

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用,谢谢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与任何领域的改革一样,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需要一些条件。应该说,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从某种程度上将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不利因素变成了有利因素。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提高了中国社会各界对于银行体系稳健经营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对金融体系脆弱性可能带来的巨大的金融风险的认识,坚定了决策层改革国有银行体系的决心。中国顺利渡过亚洲金融危机,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实现了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更为国有商业银行的进一步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经济持续增长所带来的资源优势,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更具有可行性。另外,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更提示监管机构和国有商业银行开始高度重视降低不良资产比例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比危机之时下降了近50%。(独家证券参考,全新角度看股市……)回顾2002年第四季度和2003年第一季度,中国国有银行业的不良资产问题一度成为国外各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国外财经杂志和报刊,包括《时代周刊》、《商业周刊》、《经济学家》和《远东经济评论》等,都有重头文章讨论中国的巨额不良资产可能危及经济持续增长。一些人还估计,如果按照贷款的科学分类,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可能超过50%,继而对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失去信心,影响外资进入中国金融业。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实际情况要好很多。目前中国国有银行的改革已逐步进入实质性阶段,国有银行的经营业绩在不断改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比例每年以3至5个百分点的速度下降。中央银行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以及构成进行过调查,分析表明:由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不良贷款在整个不良贷款中所占比例并不高。根据中央银行的调查分析,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历史形成主要来自于政府干预较多、法律环境薄弱、国有商业银行客户群管理不善等原因。具体来看,在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中,约30%的不良贷款是由于受到各级政府干预,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干预所导致;约30%的不良贷款是对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所形成的;约10%的不良贷款是由于国内法律环境不到位、法制观念薄弱以及一些地区执法力度较弱所导致;约有10%的不良贷款是政府通过关停并转部分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包括军工产业)所形成。总的来看,仅有20%的不良贷款是由于国有银行自身信贷经营不善所造成的。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原因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之后都得到了重视,在一些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善。首先,政府已经基本放弃了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行政干预。政府部门已经从法律角度明确了商业银行决定贷款的自主性。其次,从政策规定来看,在20世纪80至90年代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指引中曾经明确说过,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对国有企业实行信贷支持。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政府已经逐步放弃了这种指导思想。目前,国有银行已没有义务向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的调查统计显示,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所发放的贷款中,超过50%的贷款是向非国有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及居民个人(包括住房抵押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发放的。第三,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并取得一定的进展,一些国有大型企业逐步成为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也为商业银行解决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的问题带来了可能。第四,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不具备一部完备的《破产法》。有关金融贷款案件,在部分地区存在判决不公的争议,在部分地区还存在执法不严,地方政府干预司法的现象。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有关法律法规,包括《破产法》、《证券法》和《公司法》等正在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之中。总体来看,虽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总体规模较大,但是比较而言,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比重并不过高,改革是有希望的。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初步进展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在改革中所处的次序问题,始终是一个改革的战略选择问题,需要历史地分析。改革早期,我们拿出财政和金融资源,优先使用到农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对外经济改革方面,通过让利方式促进上述领域的改革。各个领域的改革需要消耗相当多的资源,当财政资源很紧、体制上又缺少灵活性时,主要就是金融业承担了改革的成本,其后果之一就是在银行业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同时也使金融改革滞后。无疑,当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我们就应该把改革的重点转到金融行业,解决这些历史包袱。回顾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进展,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一是在1998年通过财政发行2700亿元特种国债,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的不足。1999年至2000年,通过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将不良资产进行部分剥离。二是动用现存资源进行不良资产的核销。其中用于核销不良资产的资金主要包括准备金、拨备前利润和原有的资本金。和不良资产规模相比,国有商业银行的准备金覆盖率偏低,如果按照贷款的五级分类,其准备金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类贷款,因此客观上需要动用资本补窟窿。从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性利润来看,运用部分利润逐步弥补准备金的不足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通过这几种方式,两家试点银行将基本上核销掉历史上的贷款损失。三是动用部分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注资国有商业银行。应当说,注资只是整个商业银行改革步骤中的一步。如果要想把国有银行真正转变成商业银行,还需要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对国有银行内部的资产继续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在新条件下防止出现过量的新的不良资产,保证新注入的资金要有良好的收益和回报。此外,监管机构也将强调对资本充实率的监管,并关注如何在机制上确保不再有新的大规模的不良资产发生。总的来看,只有通过目标明确的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才有可能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才有可能取得实效。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可能存在的争议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过程中,可能存在多方面的争议。我想就两点争议讲一下我的看法,其它争议还可等问答时再讨论。(一)当前是应该通过加强管理还是应该通过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来推进。应该说,这一争议是改革方案选择中讨论的热点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应先抓企业管理,在抓好企业管理的基础上再考虑进行股份制改造。回顾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我们不难发现类似的争议,即问题是出在管理还是出在企业机制上?是用人问题还是体制问题?如果企业领导人不行,通过更换管理层的方式,银行经营是否能够得到根本好转?在此基础上,再通过一定时间的效益积累,进行公司化和股份制改造,是否可行?多年的经验表明,从这种思路出发,国有企业改革的效果并不乐观。究其根源,国有机构的问题并不仅在于科学管理不够,而是有着更为本质的机制问题。为此,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了企业改革的方向。如果比较一下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不难发现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存在的高度雷同性。如果过去说国有企业像政府机关,是某种程度上"准官僚体制";而国有商业银行则更像是一个政府部门,不像商业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在人事制度、报酬制度、职工福利、社会保障以及内部激励机制上,都存在明显的行政级别制度和严重的官本位。国有商业银行的负责人决策权也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缺乏市场化经营。基层储蓄网点的吸储员工和业务发展所需要的具有较高风险控制能力的信贷人员在责任上存在明显差异,但是在报酬上并无明显差别。内部激励的不足,加上外部压力的不足,如仅仅依靠加强管理,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恐怕时间会拖得很长。党的十六大文件中明确肯定了股份制改造的方向,要通过改变公司治理结构来真正改变企业的运行机制,该思路同样适用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就其本质而言,也是国有企业的改革。(二)是否应积极推动国有商业银行转变为公众控股的上市公司?一种观点将上市误解为改革的最终目标,认为上市的目的在于满足融资的需要,以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的不足,以解决管理层的内部激励问题。应该看到,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目的不仅如此。上市只是改革步骤中的一个阶段,如果按照进程划分,也仅仅是处于整个改革过程中的前半阶段。事实上,既然国家有能力为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则上市主要不是为了筹资,不是为了解决激励问题,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建立一整套新的市场激励和约束机制,强调投资者利益,彻底打破国有商业银行的"准官僚体制",改变"官本位"的经营目标,通过合理的绩效激励机制、充分的风险控制和资本约束,将国有商业银行变成真正的市场主体。上市作为一个重要的步骤,其关键还在于解决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来自其他部门的机关化约束的问题。例如商业银行的税收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对于商业银行的税收,存在一些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规定,税收部门也承认这一点,但因要改的税种税率很多,总要排个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真的面向资本市场和公众投资者之前,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税收制度就很难排上议事日程。通过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倒计时计划,这些问题的解决才可能摆上日程。在人事、福利、社保、经营自主权等方面也与此类似。只有当国有商业银行面临上市的紧迫性时,各个部门的协助配合及相应变革,才会成为当务之急。事实上,如果没有足够的外部压力,没有哪个主管部门会主动放弃手中的权利,改革的进程就可能延长。从广义的公司治理来看,商业银行业务运作涉及公众利益,必须增大透明度和提高公众监督的力度。通过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满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上市为真正的公众监督创造了条件。因此,政府注资的意义,并不仅仅是为了改善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而是为了建立一个新的高效率运用储蓄的金融中介机制。因此,从更实质的意义看,只有通过上市,通过施加足够的外部压力,才有可能真正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切断机关化运行机制,保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成功。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的改革,特别是股份制改造和上市之后所发生的变化,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提供了良好的范例。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在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前,也同样是机关化的,所有者缺位导致了大量的内部人控制和企业经营效率低下以及业绩较差的情况。在股份制改造和上市之后,对于企业的监管不再停留在政府主管机构的层面上,上市后来自境内外公众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来自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迫使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业务经营、市场战略方面必须更多考虑股东利益。应该说,如果没有股份制改造,没有上市的外部压力,没有战略机构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的监督,没有独立董事的引入,内部改革压力恐难以形成改变机制的力量。如果不通过上市,不通过调整股权,没有充分的外部监督和外部压力,改革恐怕难以取得实效。商业银行也是一样的,在其上市后,必须接受股东、监管机构、公众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必须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必须在健全的会计准则基础上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因此,通过推动上市,才有可能促成规则的整体改变,强化公司治理,真正有效防止出现改革中反复出现的"进一步,退两步,重走回头路"的现象。四、银行改革的展望:潜力与困难从有利方面看,虽然我国金融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金融产品还不够丰富,金融工程的运用还并不复杂,但是在整个融资结构中,间接融资所占比重很大,我国M2与GDP的比重接近200%,加上中国市场中巨大的人口优势,都将会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传统业务、开创新品种,包括中间业务、跨市场金融产品业务、消费信贷、抵押贷款等,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从利率结构来看,存贷款利差依然处于较高的水平,商业银行的利润前景看好。从不利的方面看,我国在金融专业人才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但是观察其他产业部门的发展,不难发现,人才的发展虽然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但是总体上来看,中国人勤奋好学,高等院校毕业生数量庞大,在很多技术领域能够较快赶上并适应竞争。当今,年轻人学习金融专业的热情很高,相信只要有恰当的激励,人才发展是能够较快满足需求的。虽然在短期内,我国在金融创新领域的人才也许不足,但是在金融操作和金融工程领域的人才能够较快培养出来。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的发展,特别是激励制度的到位,人力资源会迅速发展,也包括吸引海外人才。中国长期以来尊重知识的儒家文化,和良好的教育体系都将促使人才的逐步到位,在改革过程中这个问题将可能迎刃而解。当然,我们当前还需要着重解决能适应现代金融和国际竞争的高端管理人才的短缺问题。我们不能低估银行改革的艰巨性。从全球范围来看,金融体系的改革比其他领域的改革具有更大的艰巨性,不管是休克疗法还是渐进式改革,共同点是要培育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没有的、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机构,要建立相应的法规体系。而机构的建设和法规的健全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改革需要面对大量机构成长不到位的难题:一是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自身的成长不足;二是金融机构的主要客户,特别是贷款客户,即企业的改革和成长问题,比如雅诺斯·科耐(JanosKornai)所说的预算软约束问题,也有存款客户、投资客户是否有正确的判断能力和投资理念等等;三是金融监管机构的建设,包括体制的理顺、目标责任的明确、高素质人才的聚集、机构的公正廉洁等,在转轨过程中都要花时间才能达到;四是会计准则的改革,由于计划经济的会计制度与市场经济的会计制度差距非常大,在理解不够深入、会计师也不足的情况下将西方的会计制度直接移植过来难以立即见效,而逐步改革,逐步接近也存在着每一步改革是否跟得上总体改革要求的问题;五是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评级机构的发展,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需要花很长的时间,需要将自身培育和对外开放相结合;六是破产法的演进和执法问题,需要立法、司法、行政方面改革,没有好的破产法和破产程序,就意味着差的信贷环境和偏高的不良贷款水平;七是税收改革和提高公共财政的可信度,特别是作为个人、公司财务的表率,各级财政要解决软约束问题和行为不规范问题;八是风险管理的市场建设,因为金融业必须有风险转移和规避的市场体制;九是机构投资者的成长,这是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和金融产品发展的必要一环。这些方面的机构成长都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在这些机构成长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希望银行业不良资产很低,资本市场很干净、丑闻很少、保险业非常健康,看来不太现实。我们希望机构成长能够比较顺利一点,但不能过于理想化。金融改革与机构成长是相互促进、互为条件的。短期内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外资银行进入后对高端客户的竞争将会加剧。根据一些国家的统计分析,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最重要的利润来源于客户中10%的高端客户,这些高端客户大约能够为商业银行带来近80%的利润,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竞争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些高端客户。虽然中国的银行业有庞大的服务网络和客户群体,但是如果在高端客户方面竞争失利,有可能出现很大的问题。在中长期中,我们对国内银行改革的前景是有信心的,并希望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加入这个市场,促进竞争、创新和改进服务,促进经济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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