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eniechen2007
没有从事会计资格证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后果有:1、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34条和《会计法》第42条的规定,单位聘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2、会计资格证,就是指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是说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任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行为属于10种会计违法行为之一。1、按国家政策,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帐;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2、从事这些业务之外的会计相关工作,包括票证管理员、采购、仓管员等,没有会计从业资格也可以担任。延展阅读: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2、由于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
夏沫儿6652
【导读】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作为财会入门考试,考试难度不是很大,只是考察的知识点比较繁琐,很多考生记不住,所以认为考试难度大,其实只要你平时认真复习,并进行了做题巩固,其实考试成功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备考2021年考试的考生,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必考考点现在就可以学起来了,下面我们就来学习一下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财会违法行为及责任。
终身禁入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授意、指使、强令行为及责任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
(1)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打击、报复行为及责任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关于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财会违法行为及责任,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已经学会了,当然想要初级会计考试成功,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三大命题规律,然后认真进行考试复习就可以了,加油!
笑寒天下
没有从事会计资格证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后果有:1、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34条和《会计法》第42条的规定,单位聘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2、会计资格证,就是指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是说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天吃星星蒂小娜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第一章 总论,欢迎来做题,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知识点: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
警告;(声誉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罚)
行政拘留。(人身罚)
2.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1.主刑
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注意1】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注意2】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2016年新增)
2.附加刑
罚金;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注意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自由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权;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权。
【注意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罚金;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往年精选习题:
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
A、没收财产
B、消除危险
C、暂扣许可证
D、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选项A属于刑事责任;(3)选项C属于行政责任。
知识点:行政复议决定
(1)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法。
【注意】与仲裁和诉讼不同。
(2)举证责任: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答复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新增】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4)决定种类:
①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②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③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5点)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权力的;
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注意1】被申请人不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等,视为无证据。
【注意2】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5)生效——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链接】仲裁调解书“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判决书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
(6)执行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成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往年精选习题: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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