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ica的私人花园
2016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8年6月1日,乙因发生意外事故无法行使权利,直到7月1日才恢复健康。乙请求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从2016年1月1日起之2018年1月1日止。
Aimy'ssmile
前者是指权利人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而超过2年或1年诉讼时效,仍然不行使法定权利,丧失胜诉权。后者是指权利人在20年内还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而超过20年诉讼时效,仍然不行使法定权利,丧失胜诉权。因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开始。如:借条中规定了还款日,那么,债权人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就是还款日,因为,这时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可以行使债权。如果超过2年没有中断诉讼时效,导致其债务变成自然债务,丧失胜诉权,债务人可以以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要求判决债权人败诉。如果借条中没有规定还款日,那么,在20年内债权人随时都可以向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并受法律的保护,当然,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要求的时候,2年的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了。债权人20年内都没有中断诉讼时效,也导致债务变成自然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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