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6

  • 浏览数

    307

sashimi女神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2号会计准则

6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吃不胖的妩媚

已采纳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具体包括: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会计法律。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准则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第九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第十条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会计准则是会计考试的必考科目,而且分数占比高。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2号会计准则

126 评论(9)

nana鬼鬼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部分内容构成。这三部分内容既相对独立,又互为关联,构成了统一的整体。

182 评论(14)

玉子狗尾草

《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IAS2》的具体内容:本号准则适用于按历史成本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对存货的会计处理,但不包括对如下项目的会计处理:

(1)根据建筑合同所产生的在建工程,包括与此直接有关的劳务合同(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

(2)金融工具。

(3)诸如牲畜、农产品、林产品、矿产品之类的生产者存货,在一定程度上它们是根据某些行业已经良好建立的实务按可变现净值加以计量的。

存货的确认

确认一项存货是否属于企业的存货,其标准是看企业对该存货是否具有法人财产权(或法定产权)。凡是在盘存日期,法定产权属于企业的物品,不论其存放在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是法定产权不属于企业的物品,即使存放于企业,也不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

215 评论(15)

李出于蓝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与现行的IAS2(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相比较,尽管基本一致,但仍然存在以下差异。(一)框架不同IAS2主要由目标,范围,确认(包括存货计量、成本计算以及费用确认等),披露,生效日期等方面组成;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下称《存货准则》)主要由引言,定义,确认(含计量),披露,衔接办法和附则(生效日期)组成。我国《存货准则》引言部分第一段指出:本准则规范存货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然后在第二段采用排斥的方式列举了不属于该准则规范的几种情形,这些都相当于IAS2中的范围部分。可见,与IAS2相比,我国《存货准则》没有指明目标。一般来说,突出目标更加凸显其权威性。(二)内容不同(1)规范范围不同IAS2指出:本准则不涉及在建工程,金融工具,诸如牲畜、农产品之类的存货。我国《存货准则》则指出:本准则不涉及在建工程,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和采掘企业开采的矿产品,牲畜等与农业生产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以及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存货初始计量。由此可见,我国《存货准则》涵盖了金融工具存货的问题,而IAS2则包括了企业合并中取得存货的价值确认的问题。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存货价值确认问题与主并企业在并购中使用的会计核算方法有关。一般来说,购买法下,主并企业采用对企业取得存货市价(对存货进行资产评估)来计量,而在权益联营法下,则对取得的存货采取账面价值来计量。(2)确认标准不同我国《存货准则》指出存货确认的标准一是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而IAS2没有相关内容。其实质是规定了存货必须是资产这一原则。因为这两条存货的确认原则实际上就是资产的确认原则,也就是说我国准则通过规定存货确认原则的方法在理论上完善了存货定义的不足。这样处理既保证了存货定义在理论上的完整性,又符合我国会计人员的习惯;既保证了准则在理论上的指导作用,也增强了准则的可操作性。(3)计量不同1、对于存货初始成本计量,IAS2明确指出:存货应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来计量,并且指明了存货成本(初始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而我国《存货准则》还指出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应计入当期期间费用,不能列入存货成本。另外,我国准则还考虑了存货其他各种取得方式如接受捐赠、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情况下存货成本的确定方法。其次,IAS2和我国《存货准则》在关于存货加工成本的确定时都没有涉及等级产品的成本确定问题。在副产品成本的确定方法时,IAS2指出采用可变现净值法,我国准则则没有说明采用何种方法。第三,IAS2还涉及了劳务提供者的存货成本,指出劳务提供者的存货成本主要由直接从事提供劳务人员的人工和其他费用组成,我国准则没有这方面的内容。第四,IAS2还指出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可能发生的汇兑损益,我国《存货准则》不允许将汇兑损益计入存货成本。随着我国加入WTO,企业开始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因此汇兑损益的处理也日益重要,而准则须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因此建议我国《存货准则》也对其进行相应的规范。第五,IAS2对存货的采购成本中所涉及的现金折扣采用净价法,我国则是采用总额法。2、对于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方法,IAS2允许企业采用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以及后进先出法。除上述方法外,我国准则还允许企业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由于我国准则在存货定义中没有包括诸如鲜活物品、易腐烂物品等资产,而这些资产具有周转快,收发频繁的特点,采用盘存法更能适应其流转特征。3、对于期末存货价值的确定,IAS2和我国《存货准则》都认为应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来确定,而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也都认为应该采用单项或者分类计提的方法。4、我国准则和IAS2都将存货费用的确定单列出来,IAS2的内容包括三个:一规定了存货成本应在何时确认为费用,二规定了特殊情形下存货费用的确认问题,三规定了费用内容还应包括存货成本减至可变现净值的差额以及所有存货的损失都应在减记当期确认为费用;我国《存货准则》除了包括上述内容外,还指出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如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相对而言,我国《存货准则》规定得更加详细,并且放弃了以往“一次摊销法”,一般来说,存货的计量包括对其价值和实物数量的计量。IAS2和我国《存货准则》都没有关于存货实物数量计量的方法,也没有指明存货实物数量是应该采用永续盘存法还是采用实地盘存法。应该指出,在存货确认和计量这一部分,我国《存货准则》的编排结构符合了下述等式: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本期发出+期末存货。结构紧凑严密;同时,这一结构还考虑了存货流量(收入或者发出存货)和存量概念(期初、期末存货),因而是十分恰当合理的,相比之下,IAS2的结构稍显凌乱。(三)披露要求不同IAS2和我国《存货准则》都要求财务报表披露以下五个部分的内容:(1)存货计量所使用的会计政策;(2)存货账面总金额和适合企业情况分类的各类存货的账面价值;(3)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4)作为债务担保的存货金额;(5)本期销售的存货成本。此外,IAS2还要求披露按可变现净值记载的存货账面价值,而我国《存货准则》则要求披露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遵循按成本计量的存货账面总价值-按可变现净值计量的存货账面价值=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平衡式。可见,IAS2是间接向报表使用者披露存货跌价准备的信息,而我国准则则是直接要求企业在报表上披露这一信息。存货跌价准备是企业管理当局可以用来进行盈余管理,甚至利润操纵的工具之一,因此,我国《存货准则》采取直接披露的方式更为恰当。我国《存货准则》还要求企业在采用后进先出法时,应在财务报表上拔露这一方法与其他方法所确定的存货成本之间的差异。这有利于投资者或者其他报表使用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各种方法之间进行转换,从而获得有助于自己决策的盈利数据,以正确的判断出企业证券的价值,也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从而增进证券市场的效率。

161 评论(13)

切尔西爱吃鱼

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3.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投资范围投资准则规范的范围变小了。新准则只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将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归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规范。3.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计量准则的制定有内在的联系,《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制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联系密切。企业合并有三种方式,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主要是控股合并下的投资情况,《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又将控股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两种合并方式下的资产计量、损益确认等都不相同,鉴于此,《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计量也分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①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②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初始投资成本为购买日投资方支付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取消股权投资差额的核算。购买方作为对价支付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投资方支付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日投资方支付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3.3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两种核算方式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成本法的适用范围①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由原来的权益法改为成本法)②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为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3.4期股权投资投资损益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损益确认,成本法核算差别不大.主要的变动在于权益法核算时。权益法核算,①由于初始成本的计量取消股权投资差额的核算,故在核算投资收益时减少股权投资差额分摊的麻烦。②确认投资损益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如果无法可靠确定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或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较小的,也可按照被投资企业的账面净损益与持股比例直接计算投资损益,但要在附注中说明这一事实和原因。3.5关于分担被投资企业发生的亏损时权益法核算,分担被投资企业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下述顺序处理,①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②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足冲减的,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长期应收项目等已构成对被投资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③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人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盈利时,企业扣除为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同时确认投资收益。3.6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规定准则规定,企业应在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减值,先冲减商誉,商誉减为零后,再作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253 评论(13)

七月紫梦

企业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它是指就经济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企业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制定,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基本准则提纲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财务会计报表要素;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等十一章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的类别:1号——存货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4号——固定资产准则;5号——生物资产准则;6号——无形资产准则;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8号——资产减值准则;9号——职工薪酬准则;10号——企业年金基金准则;11号——股份支付准则;12号——债务重组准则;13号——或有事项准则;14号——收入准则;15号——建造合同准则;16号——政府补助准则;17号——借款费用准则;18号——所得税准则;19号——外币折算准则;20号——企业合并准则;22号——租赁准则。

180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