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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原则1、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4、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5、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6、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7、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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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无论是在读考生还是上班族考生,想要拿出大段的时间用来注册会计师备考,可能都是不现实的。有的考生为了保证注册会计师备考进度,选择了占用自己上课或者上班的时间,老师认为这是十分不明智的,一心两用的结果永远都是两件事都做不好,这样的举动不光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备考质量,运气不好还会花额外的时间去弥补自己学业或工作中的漏洞,非常得不偿失。我们要学着好好利用碎片时间,早起半小时来复习前一天的所学内容,上下班的车程戴上耳机观看视频课程,睡觉前翻一翻错题重点笔记本,日积月累我们的努力一定会体现在注会成绩上!二、设置目标,将学习分段化注册会计师的考试难度较大,考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心态变化,按部就班地备考学习。如果学习时感到任务繁重精神十分疲惫,不妨将学习分成若干个阶段,为每个阶段设置目标。完成每个目标后进行适当的休息调整,可以做一些激烈的运动,或者是和朋友看电影,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劳逸结合才能保持学习的积极性的质量,更利于长期目标的实现。
李小墨Lena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审核和审阅等鉴证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勤勉尽责。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履行对客户的责任,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配合同行的工作。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正的立场。第八条 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因素包括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等。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经济利益对独立性的损害,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一)与鉴证客户存在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的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二)收费主要来源于某一鉴证客户;(三)过分担心失去某项业务;(四)与鉴证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五)对鉴证业务采取或有收费的方式;(六)可能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第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自我评价对独立性的损害,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一)鉴证小组成员曾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二)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业务对象的其他服务;(三)为鉴证客户编制属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关联关系对独立性的损害,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一)与鉴证小组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二)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前高级管理人员;(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鉴证客户长期交往;(四)接受鉴证客户或其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的贵重礼品或超出社会礼仪的款待。第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外界压力对独立性的损害,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一)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与鉴证客户存在意见分歧而受到解聘威胁;(二)受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恰当的干预;(三)受到鉴证客户降低收费的压力而不恰当地缩小工作范围。第十三条 当识别出损害独立性的因素时,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消除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第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从整体上维护其独立性。维护独立性的措施主要包括:(一)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重视独立性,并要求鉴证小组成员保持独立性;(二)制定有关独立性的政策和程序,包括识别损害独立性的因素、评价损害的严重程度以及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三)建立必要的监督及惩戒机制以促使有关政策和程序得到遵循;(四)及时向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传达有关政策和程序及其变化;(五)制定能使员工向更高级别人员反映独立性问题的政策和程序。第十五条 在承办具体鉴证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维护其独立性。维护独立性的措施主要包括:(一)安排鉴证小组以外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复核;(二)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三)与鉴证客户的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讨论独立性问题;(四)向鉴证客户的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告知服务性质和收费范围;(五)制定确保鉴证小组成员不代替鉴证客户行使管理决策或承担相应责任的政策和程序;(六)将独立性受到损害的鉴证小组成员调离鉴证小组。第十六条 当维护措施不足以消除损害独立性因素的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拒绝承接业务或解除业务约定。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不得宣称自己具有本不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第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不得提供不能胜任的专业服务。第二十条 在提供专业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在特定领域利用专家协助其工作。第二十一条 在利用专家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专家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这一保密责任不因业务约定的终止而终止。第二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业务助理人员和专家遵守保密原则。第二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不得利用在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第二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披露客户的有关信息:(一)取得客户的授权;(二)根据法规要求,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三)接受同业复核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第二十六条 在决定披露客户的有关信息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否了解和证实了所有相关信息;(二)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对象;(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第二十七条 在确定收费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以客观反映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的价值:(一)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二)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三)每一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四)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第二十八条 在专业服务得到良好的计划、监督及管理的前提下,收费通常以每一专业人员适当的小时费用率或日费用率为基础计算。第二十九条 专业服务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收费结算方式与时间应在业务约定书中予以明确。第三十条 如果收费报价明显低于前任注册会计师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应报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一)在提供专业服务时,工作质量不会受到损害,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遵守执业准则和质量控制程序;(二)客户了解专业服务的范围和收费基础。第三十一条 除法规允许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服务,收费与否或多少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第三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为招揽客户而向推荐方支付佣金,也不得因向第三方推荐客户而收取佣金。第三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因宣传他人的产品或服务而收取佣金。 第三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不得从事有损于或可能有损于其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或职业声誉的业务、职业或活动。第三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其向鉴证客户提供的非鉴证服务与鉴证服务是否相容做出评价。第三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上市公司同时提供编制会计报表和审计服务。第三十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不得担任鉴证客户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经理或其他关键管理职务。 第三十八条 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接任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时不得蓄意侵害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 在接受审计业务委托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前任注册会计师询问审计客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并关注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客户之间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可能存在的意见分歧。第四十条 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审计客户授权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其询问作出充分的答复。如果审计客户拒绝授权,或限制前任注册会计师作出答复的范围,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审计客户询问原因,并考虑是否接受业务委托。第四十一条 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对后任注册会计师的询问作出及时、充分的答复。如果受到审计客户的限制或存在法律诉讼的顾虑,决定不向后任注册会计师作出充分答复,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后任注册会计师表明其答复是有限的。第四十二条 如果审计客户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已审计会计报表进行重新审计,接受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应视为后任注册会计师,而之前已发表审计意见的注册会计师则视为前任注册会计师。第四十三条 如果后任注册会计师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应当提请审计客户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并要求审计客户安排三方会谈,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第四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在向社会公众传递信息时,应当客观、真实、得体。第四十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利用新闻媒体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但刊登设立、合并、分立、解散、迁址、名称变更、招聘员工等信息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会员所作的统一宣传不在此限。第四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或骚扰等方式招揽业务。第四十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招揽业务时不得有以下行为:(一)暗示有能力影响法院、监管机构或类似机构及其官员;(二)作出自我标榜的陈述,且陈述无法予以证实;(三)与其他注册会计师进行比较;(四)不恰当地声明自己是某一特定领域的专家;(五)作出其他欺骗性的或可能导致误解的声明。第四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宣传时,不得有以下行为:(一)利用政府委托或特别奖励谋取不正当利益;(二)当会计师事务所将其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其他必要的联系信息载入电话簿、信纸或其他载体时,含有自我标榜的措辞;(三)当注册会计师就专业问题参与演讲、访谈或广播、电视节目时,抬高自己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四)当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时,含有抬高自己的成分。第四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将印制的手册向客户发放,也可以应非客户的要求向非客户发放,但手册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第五十条 注册会计师在名片上可以印有姓名、专业资格、职务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和标识等,但不得印有社会职务、专家称谓以及所获荣誉等。 第五十一条 本指导意见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zhangalan26
1.一科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难度较大,是《税法》、《审计》等科目的基础,零基础非专业的考生选择此科目进行试水也并不是个坏的选择。如果考生能力更偏文科,选择相对文字类的科目以增强自己的备考信心也是很好的。2.两科首次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比较建议选择:税法+经济法,相对于其他科目,《税法》和《经济法》的内容比较固定,在有限的时间内可以学完。从类别上来看一个计算类科目加一个记忆类,考生分配时间也比较合理,且两科的内容关联度比较高。会计+经济法内容搭配很好,但难度比较大,需要的时间比较多。会计+审计两科难度大,课时、内容都很多,如果考生想要一年通过这两个科目,需要谨慎些,对自己的备考时间备考计划都需要有相对完美的把控力。审计+战略难易结合(就CPA科目而言),且在内容上,关于内控风险的知识比较有衔接性。技巧:可以根据考试时间来搭配,如果考生不希望都在同一天,或是考试时间不想连续,可以参考考试时间来搭配选择。3.三科一年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3科属于比较科学的搭配,但要尽可能给自己预留出意外的时间,建议将难度大的科目放在前面报,既能为自己打气,也是利用首考的备考热度。会计+审计+经济法/战略难度大的搭配一个简单的。会计+税法+经济法关联度比较高,全部通过可以增强信心。财管+审计+战略内容跨度比较大,科目相对抽象,但因为内容上也有关联性,也可以参考。4.四科同时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4科对学习时间、精力、学习能力都有一定的要求,并且备考过程中能否完成自己设定的计划也是一大难题,但只要功夫到位,任何事情都是可以完成的,建议大家不要把难度大的科目全部都选上,这样不利于时间分配。5.五科以上不太建议,因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难度.很高,投入的时间、能力等综合情况都要匹配度很高,毕竟一年通关的考生人数还是属于“凤毛麟角”的,但如果各方面情况都很充足,也并不反对大家去尝试。
cn是一颗溏心蛋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注册会计师,参考以往经验,一般是4月份报名,10月份考试,报名条件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资格审核(以山东为例)
二、科目搭配
注册会计师需要5年通过6科考试,在备考中就需要科目搭配,具体的科目搭配,我们认为,如果是基础较好的应届毕业生,一是有一定的基础,二是备考的时间比较充裕,所以建议可以一次性选择报考三科,如会计+经济法+税法、会计+税法+财管等。当然如果在大学期间已经系统学习和复习过注册会计师相应的内容一举通过我们的专业阶段考试是更好的。
基础较弱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以选择比较稳妥的两门搭配的方案,如会计+税法,会计+经济法,财管+税法、公司战略等。
如果是在职的考试,可能备考的时间相对没有那么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性质以及学习时间选择报考科目的数量,根据我们难易搭配的选择,选择报考的科目。
三、备考指导
自考学习需要做的
1、具有足够的备考时间。注会的内容很多,知识点多且难,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进行备考,没有充足的时间自行学习的话是很难通过注会考试的。
2、有足够的毅力、耐力,自学能力强。我们不仅要有充足的时间,我们同时也得把这些充足的时间充分的利用上,如果我们一直都不学的话,那么肯定自然是通过不了的。
3、有一定的财会基础。注会考试难度高、内容杂,没有一定的财会基础的话学习起来会很吃力,推荐先考完初级会计职称再报考注会,有一定的基础才能更好的学习。
如果感觉自学吃力,那就选择跟着老师们学习,中公财经也有相应的课程!
如何来规划CPA备考时间?
1.规划时间 打牢基础
一年的备考战线比较长,建议大家要规划好学习时间与学习内容。既要做日计划,也要做月计划,并要坚持每天打卡。在这希望大家今日事今日毕,不要将今天的学习留到明天,这样会加重学习压力与心理压力。并且在基础阶段大家要认真梳理教材,并要将辅导课程至少听三遍,争取将教材内容理解并牢记。
2.题海战术 强化练习
“百炼成钢”,通过大量的做题,可以反复的记忆知识点并且加深理解。但做题也是有讲究的:
(1)勤翻书。做题的时候,遇到教材上一些记忆比较困难的知识点,要立刻去翻书,加强记忆,并在题本上做笔记。
(2)归纳总结。整理分析错题,要知道自己为什么做错,哪里的知识点还不牢固。并分析错题的答案,了解解题思路,做好归纳总结。
注会考试为上机考试,必不可少的需要机考模拟,提前熟悉上级操作,每年中注协都会开放机考系统,可以上机模拟一下考试!
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到考生。
怡安宝贝
好的,高顿CPA下面主要从注册会计师的报考和考试备考两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1、报名时间
CPA报考时间一般在4月份,例如2020年CPA报名日期在4月1-3日、7-30日,每年都会提前公布CPA报名简章,里面会有详细的报考介绍,只要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即可。
2、报考科目
CPA共有六门科目,即会计、审计、财管、战略、税法、经济法,在报名时我们可以同时报考六门科目,也可以选择部分科目报考,一次报考六科难度较大,一般都是选择2-3科(主要看自己的学习时间),这时候就需要选择合适的科目进行备考,具体搭配可以参考如下:
CPA两科搭配
CPA三科搭配
3、报名流程
CPA报名流程
只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按照相关流程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相关信息审核通过之后就算报名成功了。
关于考试的经验准备了一次通过CPA六科的考试经验,每个科目都有详细的备考建议和攻略,对初次报考CPA的你们会有很大的帮助,一起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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