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zylongfeng
报假帐一次两次人家不知道,可是自己心里害怕啊,不能再这么干了,1、服从小领导安排,自己提款、自己交款、自己记账,自己报税,待丢款、账乱、漏税之时,他一句没他签字、他不懂、他不知道就干干净净,而我恐怕就要被定个自作主张、独断专权、业务不精、偷税漏税之罪。 这个绝对不行,干脆走人吧,不然镜来公司财务出问题,你连着被起诉就完了
Mary瑶瑶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会计法》无疑是会计人员的保护神。新修订的会计法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第一责任人定为单位负责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会计人无责任了,会计人在对外报出的报表及相关的原始凭证中,一定要单位负责人签字,这点很重要,平时决不能大意。这是自我保护的需要。设立账外账已成为企业偷税的一种主要方法。它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入材料不需或不能取得合法凭证,而销售产品又不需开具发票的情形下,在正常设置的账簿以外设立的一种账。由于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在一些中小企业中较为流行。同时,账外账由于纳税人以不需供货方发票为由,压低购货成本,可能导致供货方不缴或少缴税款;而纳税人自身又由于销售的货物不开具发票,直接导致了国家税款的流失,因此危害很大。“账外账”带来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一是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情况。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公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提供财务信息的完整性,无完整性便没有真实性可言;二是账外收入偷逃国家税款,侵害国家税权;三是账外资产游离于内部控制之外,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账外资金一直以来都是企业偷逃税款的惯用手法,虽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是一旦被税务机关稽查,企业将面临巨大的财产损失,因此,任何企业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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