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啦阿妹
肯定都是选举的无非是看是什么人选,古希腊城邦都不一样的,雅典典型的民主城市,但不同时期体制不一样,也许是公民大会掌握权力也许是贵族寡头联合执政,斯巴达等国家则是有国王的。古罗马执政官?它是分共和国时期和帝国时期的,这里有转的帖子古罗马政治体制首先,为了搞清西方政体的起源,我们来好好研究一下三权分立是怎么出现的,折旧需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久以前久以前的古 罗马的故事了. 将罗马所实施的政治制度看作是罗马强大的首要原因的希腊历史 家Polybius这样写到:"我们已经知道的政体有三种,那就是王政 、贵族政和民主政。如果有人问罗马人,你们国家的政体是什?恐怕没有罗马人能够回答吧。只看执政官的话,有点像王政;要是看看元老院的机能,那就一个撤头撤尾的贵族制。如果你视市民集会的作用的话,你大概会说罗马是民主政。……不过,罗马的制度正是这三种制度的混合体。" 不少人认为这样的混合体制是最理想的政治制度。 罗马的共和之初,将王制时代的王换成了两人执政官,而元老院 和市民集会则完全没有改变。随着罗马的发展,罗马按需要渐渐 增设了一些官职。无论是法律还是官职,罗马人比较喜欢到需要 时便增设的方式,而不是一开始就全面制定,这样,会更有灵活 性。实际上,罗马从公元前509年进入共和制以后,直到公元前67年的漫长的岁月里,一直在摸索之中。 希腊的史学家认为罗马的共和制到了高卢人入侵后的公元前390年 前后,其机能才渐渐发挥出来。比起重视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希腊人,罗马人相当现实。他们只是现实地判断每个事物的优劣,而不会 先将之分类,分成贵族制定的或是平民制定的,是民主的还是独裁 的。这种分类法我们见的着实不少,左派右派,造反派保皇派,无产阶级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民主资本主义民主……作为政治制度的 根本的选举制度,共和制罗马全面继承了王制时期的制度。这个选举制度决定了罗马的性质不会是民主制而是寡头制。因为第一等级 所拥有的票数已经超过了半数。 作为罗马人的仕途,大概是以当选会计官为进入政界的龙门的吧: 会计官(Quaester)共和制初期的定员是两人,到了共和制末期增 加到四十人。任期一年,产生方式不明,有的说是选举产生,有人 讲是由执政官指名。年龄的下限是三十岁。会计官的任务是监视军 事财政,制止浪费军事开支的情况发生。按常理来说,这是要让一 个没有军权的人去对统兵作战的人进行财政的限制,非德高望重的 人是很难有说服力的。不过罗马有点不合常理地将年龄的下限定在 三十岁,这对希望从政的罗马青年来说,无疑是进入政界的门坎。 另外,让人年轻时就去批评别人、去学习如何批评别人也是件有趣 的事。能够圆满的完成这一工作的人便可以向上爬了,下个目标是 营造官: 营造官(aedile)任期一年,定员四人,贵族两人,平民两人。负 责粮食供给、道路和上下水道的修建和维修、公安警察,同时负责 招开各种竞技比赛大会、庆祝式典。看上去这是一个权威不高,琐 碎事不少,吃力不讨好的职位。不过,因为所管辖的都是与市民日 常生活相关的事物,所以很容易争取民众的支持。有些有从政志向的人有时甚至会自己掏腰包来举行一些可以博得市民欢心的活动。 如果能够令人满意地完成这些工作的话,便可以去竞选国务官: 国务官(Praetor)任期一年,最初只设一人,年龄下限为40岁。后 来,随着罗马的不断扩张,增加到16人。这种增员的现象不仅是国 务官,其他官职也一样。国务官最初是当执政官都去了战场时,留 在罗马代理执政官的其他日常事务的,后来成为司法的负责人。当 然执政官不在时仍要代理国家事务和防守任务的。 仕途如能顺 利到此,可以考虑坐坐监察官的交椅了: 监察官(censor)这原来是负责人口调查的官职,所以在共和制初 期是每五年选举一次,因为人口调查是五年进行一次的。任期为五 年,定员两人。罗马的人口调查不是调查人口总数,而是调查户主 的财政状态,根据这项调查结果来决定各市民今后五年的 伤 额和 兵役期限。监察官的实际权力相当大,有权起诉任何没有如实申报 自己财政状态的人,无论贵族还是平民。同时对国家的财政运作起 监察作用,街道、上下水道的建设也由监察官决定。等于是执掌国 家的经济命脉的人,就像财政部长一样,有钱就有权,什么时代都 一样。所以当监察官由本来就德高望众的人来担当时,其权威有时 甚至不差于执政官,因为监察官除了监察国家财政以外,还有权对 竞选公职的候选人进行人身调查,还有女人的贞操、子弟的教育等 等,都有权调查,隐私权对监察官来讲几乎是废话。监察官甚至有 权将不合适的元老院议员除名。共和罗马权力的顶峰当然是执政官 了: 执政官(Consul)共和制罗马的最高官职,定员两人,由市民集会 (全体市民参加)选举产生,经元老院批准后上任。这点与王制时 代的王的产生完全一样的,不同的是执政官的任期只有一年,不像 王那样是终身制,不过,可以连选连任。年龄上的限制是大于四十 岁。执政官通常都是贵族当选的多,因为,执政官要面对复杂困难 的政局和战争,没有相当的教养和历经长期的锻炼无法胜任,一般 的平民因自身环境和生活的原因,很难有很多人能达到出任执政官 的要求。另外,选举的过程也有利于贵族,除了上面讲的,罗马的 第一等级拥有过半数的票数之外,在选举的前夜通常还要算上一卦 ,看看有没有“神不喜爱的”候选人。而算卦的是常常是元老院的 议员,对那些实在无法忍受的候选人,便以神的意志为由取消其候 选资格。当一切都准备停当后,候选人身着的纯白的衣袍出现在选 举会场。纯白的衣袍象征候选人的生活朴素严谨。有时会有候选人 撸起衣袖,露出战争中留下的疤痕,以争取选民的支持。当选的两 人将在每年的三月十五日开始行使正式的职权。两人执政官的地位 相同,如果对于同僚的想法和做法有不同意见,可以行使否决权。 也就是说,不经两人的同时认可,任何政策都无法得以实施。执政 官的主要任务有三:像王制时的王一样要主持各种宗教仪式,相当 于国家大主教;二是招集市民集会和元老院会议并担任议长,并依 会议的结果签发执行各种法令;这相当于现在的人大委员长兼国家 主席;有战事时要负起全面指挥和统兵作战的责任,这是现在的国 防部长兼三军总司令兼前敌总司令。可见执政官的职责之重。执政 官像王一样有十二人的先导卫队,这个卫队也像王的卫队一样手持 象征权威的法西斯。看见这阵势的人难免会恍惚地以为见到了罗马 王了,这也是为什么罗马历史家波里比阿(Polybius,BC200-BC1 18)会讲罗马有王制的特点的原因之了。两人执政官通常各统罗马 军的一半,如果对手不厉害,就只有一人的执政官带兵出战,另一 位则带另一半的兵力防守罗马兼理内政。如果敌人人多势众,两人 便分统全军迎敌。这时罗马的内政和防守任务便由国务官(Praetor) 来代行。战争总有伤亡,当一个执政官阵亡或被俘时,另一个便接 管全军。两人全部阵亡或被俘时元老院宣布五天的空位期,并任命 “临时王”来收 安芯 ,准备选举?临时王的制度也是全面继承了 王制罗马时代的制度。“临时王”原文是interrex,意思是“两王 之间”,原来是在旧王死后新王继位前临时代理执掌国政的人。从 这点上看,执政官与王也是同性质的官职。战争也是不定期开始不 定期结束的,战争不保证绝对会在罗马的执政官任期内结束。但作 战中临时更换指挥官也是十分不聪明的办法。每当这时,罗马人便 会临时任命旧执政官为「前执政官」,并继续执行作战任务。同时 新的选举也会毫无阻碍地进行,选出新执政官接替旧执政官的其他 权力。到了共和制后期,罗马的势力扩张到了意大利之外,"前执政 官"渐渐变成专指派往海外各省做总督的人了。罗马共和时代说起执 政官,那是指这样很有权力和权威的人,不过,这个词现在变成了 住外使馆的领事的词源,真是沧海桑田了。当两人执政官无法共同 解决难题时,罗马便会任命独裁官: 独裁官(dictactor)比起变成领事的执政官一词,独裁官一词的 下场可不太公平,如今这是个彻头彻尾的贬意词,变成大家都厌恶 的“独裁者”了。不过在当时的罗马,独裁官是指国家处于危急情 况下临时就任的全权执政官,而普通的执政官因有两人分担,每人 实际上只有半权。罗马的其他官职都是选举产生的,只有这独裁官 是有两人执政官的一人指名,由元老院认可产生。这是罗马解决危 机和难题的法宝。任期六个月,独裁嘛,定员当然是一人。独裁官 有权随意任命自己的副官-骑兵队长。另外,两位执政官在指名独 裁官的瞬间开始便归于独裁官的命令之下。指名独裁官通常是在战 事危急之时,但也有例外。罗马虽然是寡头政,不像民主政那样众 说纷云,难以达成共识,但也是管家婆婆多,你看单是执政官就有 两人,现在的多民主的国家也没有俩大总统俩国家主席什么的。这 样的体制的最大缺点便是,当紧急情况发生时,难于迅速果断地做 出适当的决定。而独裁官制度便是罗马的危机管理系统。要想维护 一个体制,就要有勇气在必要的时候采取与这个体制的理念完全相 反的行动。如果怠慢了这个问题,那只会招来这个体制的崩溃。既 然是危机管理系统,罗马是不轻易指任独裁官的。元老院也从未利 用这个手段来滥用权力。事实上,从罗马建立共和制的公元前509年 到高卢人入侵时的公元前390年的119年间,虽然或有缺漏,后人只 知道罗马仅有过七个独裁官。连续五次当选独裁官的卡米勒斯是高 卢人入侵后,罗马陷入深刻的危机和迷混状态时的事,这也说明当 时罗马的状况是何等之恶劣,可以说是到了亡国的边缘了。 独裁官与执政官一样有卫队跟随,不过人数为两个执政官卫队之和, 二十四人。到了共和制末期,独裁官的内容渐渐发生了变化,凯撒 就曾担任终身独裁官,这样的独裁官便是彻头彻尾的独裁者了。 以上的官职基本上都是贵族当选的多,特别是共初期。后来在平民 们的不断争取下,罗马又设立了只能由平民担任的保民官: 保民官(TheTribuneoftheplebs)前面已经多次提到过保民官的产 生和职责,这里从简。保民官定员最初是两人,后来增加到十人。 由平民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年龄的下限不明,似乎没有特别归 定。保民官有人身不可侵犯权,这是为了防止贵族里的哪个愣头青 一口气不顺,趁月黑风高时将这平民的代言人给捅了。保民官最主 要的职责是保护平民的权益。为此,保民官对政府的决定有否决权 。当然这否决权在战争时期不能使用。不过保民官既然是罗马公认 的国家干部,而且退职后还可以进入元老院,实际上就不会一味采 用过激的对抗手段,往往成为贵族和平民间的调和人。所以,罗马 并不是贵族党和平民党的两党执政制,实际上更接近于一党独裁, 党内各派轮流执政的体制。 奎里忒斯人 2007-10-25 15:59 罗马的市民有三种集会,库里亚会议,市民集会和平民集会。 库里亚会议,是罗莫路建罗马城的时候开始的最老的集会,只由贵 族参加。到了共和制初期,曾经起过选举执政官的重要作用,但其 机能渐渐地转给了市民集会,而自身则变成了一种家谱学会,只有 研究决定各个市民应该属于那个家族的功能了。 市民集会,又叫做百人队集会,是罗马的武装市民的集会,凡罗马 市民便可参加这个集会。罗马市民有不受拷打和向集会上诉的权力 。这个罗马市民权有效地保护了罗马人的权力。后来耶稣的弟子使 徒保罗在传道时被尤太人迫害,因为保罗有罗马市民权而受到当地 罗马住军的保护而免受鞭打。同时保罗拒绝了就地开庭审判,而提 出到罗马直接上诉。这个要求也被接受,因为这是罗马市民的合法 权力。保罗的罗马之行将基督教带到了罗马。而与保罗一样的传道 使徒彼得因没有罗马市民权,所受的待遇就远没这么幸运。后来两 人都被判有罪,保罗被斩首,而彼得则被倒钉十字架,痛苦而死。 市民集会会期不定,应执政官或保民官的一人的招集开会,没有立 法权,只有对政府的提案的表决权,投票方式是前面讲过的以百人 队为单位。当然这个市民集会基本上是第一等级操纵的。平民的意 志无法在市民集会上得以表达,他们在反复的斗争中争取到了自己 的合法组织,这就是平民集会。 平民集会,只由平民参加。与市民集会一样,平民集会也没有立法 权,只有表决权,但投票方式为一人一票,比起市民集会来要民主 的多。除了这几个集会,在罗马更重要的组织当然是元老院了。 元老院:罗马在公元前508年成立共和制后,无论是建立纪念碑还是 出安民告示,都会以为SPQR落款,这SPQR的意思是“元老院和罗马 人民”,有趣的是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一千五百年的今天,罗马依 旧使用这个落款来张贴安民告示之类的东西。如果你在罗马市内看 到这样的告示:严禁随手丢拉圾SPQR.再想想这SPQR的原意,或许会 感到有点滑稽,都什么年头了,还元老院呢。不过这也说明了当年 这元老院在罗马是一个多么有权威的机构了。罗马的元老院议员不 是经选举产生的,任期是终身的,却不是世袭。只要有能力,有见 识有责任的人都有机会进入元老院,当然审核是极为严格的。说到 终身制,也许会觉得元老院议员都是些老顽固,这倒是不必担心的 事。那时的医疗条件不会让一个老人成为老不死的老顽固,而罗马 的亚奴斯神殿的门也是常开不关,元老院议员战死沙场的事也好象 是家常便饭,如真有老朽不堪重任,罗马还有监察官. 监察官:可以有权罢免不称职的议员,而这个监察官是选举产生的, 当然会反映民意。这是罗马的制约机制了。 一般重大的事务都是元老院决定的,当然元老院的决定要经过市民 集会或平民集会的表决任可才能生效。同时元老院要辅助执政官渡 过难关解决问题,也能对执政官和保民官起监督和抑制的作用。罗 马的元老院几乎不会滥用自己的权力。这并不是说罗马的元老院总 是道德和行为的典范,无暇可击。他们也会贪婪地搜夺被征服者的 土地财产,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权地位也会无视正当的要求。他们不 是圣人,会失误、会动摇也有犹豫不决的时候。但是从全体看来, 罗马的元老院所表现出的政治智慧是空前绝后的,古今中外还没有 对手。元老院的议员大多出身政治家的世家,从小耳闻目睹,积累 了丰富的军事、司法、行政的经验。和平顺利时,难免呈现出傲慢 和贪婪的缺点,但是遇到困境和国家危难之时,往往因他们的坚毅 、忍耐和过人的献身精神而赢得最后的胜利。“罗马没有国王,但 元老院的数百议员每个人都是罗马的国王”,罗马的敌人不无恐惧 地这样评价罗马的元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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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职官制度(从共和到帝国早期,按字母排序)(1)Aedile:营造官,罗马官员,负责庆典赛会和神庙的维护Censor:监察官,罗马官员,负责公共道德,还要照管由国家财政支付的工程项目。(2)Consul: 执政官,罗马官员,相当于现代国家的首相或总统,在帝国时代,这个官职依然声望卓著,但是已不重要了(3)Dictator: 独裁官具有非常大权的罗马官员,在紧急情况下任命。Dictator这个词本意是“指挥之人”或“发布命令的人”,其贬义的词义是后来发展起来的。(4)Pontifex maximus: 罗马大祭司Pontifex Maximus本身并不是是一名真正的罗马官员:他的任期不是一段时间而是终生的,正式说来,他还继续是一名公民(5)raetor :大法官,罗马官员,负责司法事务的管理。Praetor这个词表示“走在众人之前的”人,据此词义,这一官衔来自行伍之间;假如允许我们设想的话,这个词其实是描述一种内务官员的。这也是最初的几名执政官的官称。(6)Praetorian prefect:禁卫军长官Praetorian prefect,罗马官员,负责掌管皇帝禁卫军,以及司法事务。这一职位是由奥古斯都创立的,他提拔骑士出身的人出任皇帝私人禁卫大队的长官。这位长官被称作"prefect",这一头衔通常用于称呼那种被指定担任职务并有着固定任期和特定军事任务(mandatum)的长官。在此后的岁月中,禁卫军长官的数目变动不定,在提比略时是1名,更多的时候是两名,可在康茂德时代曾同时有过3名禁卫军长官。(7)Proconsul: 代执政官罗马官员,负责掌管一个行省的前执政官。 代执政官的头衔与代大法官类似,表示一个犹如(Pro)正式官员般负责的人。他具有一名执政官的全部权力,但实际上他是一名任期被延长了的(prorogatio)前执政官。(8)Procurator: 行省代理人/行省财务代理官/督察使/财政使罗马长官,由罗马皇帝或行政官员指定。(9)Propraetor: 代大法官 Propraetor是罗马官员,作为前任大法官负责一个行省。 与Proconsul类似,代大法官是作为正式的官员的,他拥有大法官的全部权利,但实际上是一名任期延长的大法官,这被称为prorogatio.(10)Quaestor: 财务官,罗马官员,类似于会计。Tribune保民官,是罗马官员,其职责位保护人民免受欺压。(11)Legate,副帅,助手,副手。诸皇帝直辖行省的元老级总督。皇帝本人是所有拥有显著军事力量的行省代执政官衔的总督(只有元老院下辖的阿非利加行省是个例外,但在疯狂的盖乌斯统治时,该省的一个军团指挥权也由代执政官衔的总督被转给了一名皇帝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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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官:以执政官为核心的行政长官制度 元老:以政界精英为基础的元老院制度,最高级为第一元老 公民代表:以全体公民为主体的公民大会制度. 这三大权力体系虽然没有形成近代意义上的"三权鼎立"局面,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权力之间的相互平衡.本着对权力进行制衡的精神,在建立行政长官制度的过程中,罗马确立了最高长官的选举制、短任期制和同僚协议制,从而奠定了共和国官制的三大原则基础 古罗马裁判官:裁判官由军伍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一般不得连任。裁判官享有在其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方面的最高权威。裁判官所拥有的这种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特权,是此制度促进罗马法律发展的根本保证。 古罗马的保民官:在古罗马政制中,有一个设立于公元前494年的保民官制度。所谓保民官,就是保护自由民不受暴政凌虐的官员。举例说,如果执政官判了某人死刑,但案情没有确凿的证据,保民官就可以出面进行干预,以拯救该人性命。 财务官:候选人必须是至少三十岁。可是,贵族地位的人士能够扣减两岁,从这以及其它最低限度年纪必要条件。八至十二位财务官服务于财政管理,在罗马,或者作为省长的副手。选举至财务官 带来自动的身份资格,在元老院,开始于晚期的共和国。 市政官:具有管理责任在罗马。这项步骤是随意的。财务官能够做候选人至四位市政官位置的一个。 执政官:是所有之最具威望的,而且代表成功生涯的巅峰。最低限度的年纪是四十二岁。两位选举出来之执政官的名字,定下当年的名称。执政官对城市的政治会议事项负起责任,指挥大规模的军队,而且控制重要的行省。第二次的委任,身为执政官,能够仅仅被觊觎,十年的间隔之后。 监察官:是唯一的一个,带著十八个月的期限,而不是通常的十二个月。监察官被选举出每五年,而且虽然该项职务未握有军事的统治大权,它被视为伟大的尊荣。监察官对城市的道德地位负起责任,著手大量的公共工作,以及,在早期的共和国中,挑选元老的身份资格。 军队的兵员和编组 埃及等早期奴隶制国家的军队,其核心是法老或国王的常备侍从,成员大部是构成军人等级的军屯户,战时召奴隶主、自由民出征。兵种主要是步兵,也有战车兵,逐渐发展了骑兵,还建立了海军。步兵一般按所用兵器类型分编为长矛队、短剑队、狼牙棍队、投石队等,按十进制组成十人队、百人队、千人队等。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国家,每个自由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组成以奴隶制为基础的民军。民军按财产标准编队,最富有的编成骑兵,占有较多土地的编成重装步兵,没有财产的编成轻装步兵,奴隶只随军服杂役。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国家和奴隶主个人财富的大量积累,自由民的不断分化,出现了破产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而经常的、长期的战争又促使军队职业化,民军逐渐为雇佣常备军所取代。古希腊军队通常编为方阵,古罗马军队的基本组织单位是军团,由重装步兵、轻装步兵和骑兵编成,下辖大队、中队、小队。中世纪,随着采邑制的出现,欧洲封建国家实行骑士兵制。在几百年中,军队组织制度无重大发展,骑兵在战场上占据统治地位。中世纪末期,随着封建割据状态的消除,中央集权的相继建立,骑士组成的军队被国家统一的常备雇佣军取代,步兵又逐渐成为主要兵种。16世纪,出现了由长矛兵和火绳枪兵组成的步兵团。17世纪初,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改进步兵团的编制,建立了团属炮兵和野战炮兵连。后来,法国建立了炮兵团。此时,炮兵、工兵已成为独立的兵种,连、营、团、旅已成为军队的正规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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