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好奇诶
11月13日,网上公开了香格里拉市人民检方对香格里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原主任刘志兴的起诉书。
刘志兴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2019年11月27日被香格里拉市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1月14日刑事拘留;2020年1月21日经决定对其逮捕。
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11月,香格里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成立,被告人刘志兴负责市土储中心工作,2017年2月,刘志兴任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土储中心主任、法人代表至2019年11月12日。
2017年8月2日经香格里拉市同意将市土储中心财务独立核算。刘志兴作为原市土储中心主任、法人代表,负有对本单位管理建章立制、监管单位资金使用的工作职责,但其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内控的相关制度来规范单位资金使用和防范资金风险。
2019年3月,在香格里拉市市土储中心出纳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刘志兴违反《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让时任香格里拉市土储中心会计的达瓦某某(另案处理)兼任出纳一职,并将主管、制单、审核三枚U盾交由达瓦某某保管。
2019年5月28日,香格里拉市土储中心银行对公账户手机短信提醒号码删除后至案发时都未恢复短信服务,刘志兴未对单位对公账户内的资金使用情况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达瓦某某利用兼任会计、出纳以及保管全部U盾的职务便利,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私自将香格里拉市土储中心对公账户内公款21551680.00元,分96笔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后进行违法行为和用于个人消费。
经司法会计鉴定,达瓦某某多次挪用公款累计人民币净额达20758291.08元。至案发时,达瓦某某个人账户还余76037.25元,其余所挪用公款现已无法归还,造成国家资金重大损失。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达瓦卓玛,女,1996年出生。
2017年11月,被告人达瓦卓玛以实习人员的身份到香格里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以下简称土储中心),2018年3月12日与土储中心签订了劳务合同,期间担任该中心会计。
2019年3月,土储中心出纳调离,原主任刘某某个人决定由达瓦卓玛兼任出纳工作。2019年8月23日,达瓦卓玛与土储中心解除劳务合同,但会计、出纳工作一直未移交。
自2019年3月25日至10月18日期间,被告人达瓦卓玛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转账方式,私自将土储中心公款约210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用于非法行为和个人消费。案发前,被告人达瓦卓玛归还赃款793388.92元。
2019年11月26日,被告人达瓦卓玛因涉嫌严重违法被香格里拉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
行政部门如此巨额的资金是受到各方面监控和审计的,特别是土地部门的资金都是要受到财政部门的监管,只要一对账就会很快被发现。
拽拽小蘑菇
我认为“监守自盗”用在这起案件中再适合不过了,90后女会计正是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将2100万余元的公款打到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上,用于网络赌博,可以说其行为之恶劣,给其单位和国家资金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目前这笔款项已经无法归还,到案发时其个人账户仅剩7万余元,而其它钱财早已不知去向。同时,在这起案件中还有一个关键人物,就是原单位中心主任,正是因为他的玩忽职守,才造成了目前的后果。
据了解,原中心主任当时并未履行职责,而是将三枚U盾都交由90后女会计保存和管理,由此也引发了后面挪用公款的案件。也正是原中心主任的失职,让人这名会计有空子可钻,从而开始了肆无忌惮地挪用公款之路。而目前两人均已被相关部门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不得不说,这名90后会计真的很胆大包天,因为身为会计她不可能不知道这样是违法行为,但还是知法犯法叫人唏嘘。
同时通过这件事也告诫我们,任何以违法为前提的事情都不要做,其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尤其是在面对巨额现金诱惑的时候,更不应该为之失职而断送了自己的前途。而且单位也要加强领导人员的责任意识,不能太过放任员工,因为这样反而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其实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但依然没有引起人们的警觉,真心希望这样害人害己的事情不要再发生,否则等待你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和惩罚,而自己的人生也将为此画上污点,情节之恶劣,而最终你的生活和工作也会受到牵连和影响,何必呢?
hj黄小兔
法律分析:单位会计挪用公款90万涉嫌挪用资金罪,挪用九十万属于数额巨大,法律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微笑的可爱多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