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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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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璞小熊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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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可以向深圳户口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可以携带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

351 评论(12)

蓝色晚风blue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1)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可以向深圳户口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可以携带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158 评论(11)

熊猫小胖

关于开展二○○七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通告 日期:2007-03-07 作者: 根据《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200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举行两次,第一次考试日期为6月24日,报名事项具体通知如下。第二次考试日期拟定为11月18日,约8月中旬报名,具体日期请留意我局公告。 一、考试条件和科目考试科目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可随时在各区财政局和会计进修学院报考,通过后取得合格证书。第二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实行全市统一考试,通过后取得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至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日止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二、考试时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考《会计基础》 三、报考基本条件 1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四、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自3月14日起至3月23日止(周六、周日报名)。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见附表 3、报名时需填写《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可在网站上免费下载)和填涂《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报名点索取),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照1张。 五、考试题型和方式 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均使用答题卡。各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二科考试同时合格者才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六、考试收费标准 1、考试报名费为:50元/科(收费依据: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575号文件;2、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182号文件,并经深圳市物价局批准) 2、教材费为: 60元/套 3、考试收费后一律不予退回。 七、考试用书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写的2007版考试用书,由考生自愿在报名点购买。 八、其他事项 1、考生于5月28日起至6月15日止,正常上班时间凭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非经我局同意,任何培训机构不得以我局名义举办培训,一经查实,我局将对相关机构及责任人予以追究。 3、考试报名期间,暂时停办会计证调转、变更、注册等相关事务。 九、考试合格后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 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打16868188声讯电话或在市财政局网站()上查询成绩。成绩公布15个工作日后,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发放准考证的部门领取成绩合格证明;报考单科合格的考生不需领取成绩合格证明,回原报考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可以向市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他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可以向深圳户口所在地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可以向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可在网站上免费下载,原件1份);2、有效期内的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1份);3、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4、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5、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6、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中具备免试条件,且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除提交上述1、4、5项外,还需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请注意: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到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当日,所持成绩合格证明和会计类学历(或学位)证书必须同时满足不超过2年的条件。 深圳市财政局二○○七年三月八日 附表:从事会计从业资格证报名的单位序号 报名单位名称 电 话 地 址 1 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处(此报名点只能报考双科) 83256129、83256125、25595033 福田区红荔西路交行大厦6楼(圣廷苑酒店对面)(网址) 2 罗湖区财政局会计科 82281095、25594761 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1楼西侧(交通银行对面) 3 福田区财政局会计科 82918390 福田新区委10楼1017房会计科 4 南山区财政局会计科 26664656、86240878、16820202、26662570 深南大道劳动大厦9楼南山区财政综合服务大厅 5 宝安区财政局会计科 27756030、27756031 宝城四区文化艺术馆四楼(网址) 6 龙岗区财政局会计科 84870849、84870064、89989810、28922186 龙岗区中心城爱联岗贝村(深惠路爱联路段鸿基站兴业银行右侧) 7 盐田区财政局会计科 25552417 盐田区梧桐路2002号桐桦楼一楼(林场大厦) 1.各报名点只接受本人当面报名,不接受代报名或团体报名。2.以上相关信息可在深圳市财政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131 评论(13)

moon黄月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跨省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辽宁省以外地区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调出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出具填写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证人员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持证人员调出材料符合要求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打印其基础信息表供持证人员核对确认。持证人员发现基础信息有误或有变更事项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办理更正或变更。

持证人员对其基础信息和调转登记表内容进行确认后,在基础信息表、调转登记表上签字。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调转登记表上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和时间,并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持证人员应持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手续,于办理调出手续之号起90号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被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收或退回前,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的须向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撤销调转原因的书面说明,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依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

持证人员因故未能调出的或被退回的,应于退回之号起90号内到原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核销。如仍需调转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跨省调入

从省以外地区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上传电子信息成功之号起90号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相关材料和全国调转平台上的电子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其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同时注明退回原因。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拒绝调入人员信息在全国调转平台上作退回处理并注明退回原因。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所列信息与全国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二)自调出之号起超过90号的。

省内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省内其他城市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省内调入

从省内其他城市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之号起90号内及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将登录省调转平台,及时将申请调入我市人员的电子信息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和相关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号(遇节假号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

(一)不符合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与辽宁省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调出之号起超过90号的。

(四)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应依法到相应行政机关变更身份证号和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重新办理调转手续。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信息在辽宁省调转平台、辽宁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均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需提交的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最后,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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