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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面小达摩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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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诗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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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的无后果。

会计凭证借出

347 评论(8)

美食大卡

当然不能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款: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275 评论(11)

我来打包带走

可以借出或抄阅,但不能随意.大家不要搬书本,现实点吧,生活中的人们.

229 评论(14)

美食侦探01

1、一般来说,财务凭证等相关财务方面资料属于单位的密级资料,不应随意交由任何人翻阅;2、较为规范的单位,会制定严密的制度对财务资料进行管理,设定可查阅群体的范围;3、对于非制度允许的查阅人群体(例如除财务人员、主管领导等意外的人员),如需查阅财务密级资料的,应办理制度规定的书面申请手续,注明查阅所涉相关事项(查阅目的、查阅资料的具体明细等),并经查阅人所属主管、财务主管等确认审批后,才能予以查阅;4、一切依照制度实施,做到有据可查,一般是没有问题的。

245 评论(15)

大南瓜小咪咪

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借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这句话不对。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扩展资料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二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66 评论(15)

小鱼爱嘟嘟1206

会计做账票据不可以随意借出或者抄阅。相关规定是:原始凭证不得外错。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要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原始凭证是指经办单位或人员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的情况、明确经济责任的会计凭证。例如购物取得的发票。原始凭证绝大部分不是由财会人员填制的,而是由有关单位或本单位有关业务人员填制的。但是,全部原始凭证都必须经过财会人员审核,才能登记入账。因此,财会人员不仅本身应掌握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方法,而且还要向有关业务人员说明原始凭证的重要作用,帮助他们掌握正确填制原始凭证的方法。原始凭证填制的方法:1、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1)一次凭证的填制方法。一次凭证的填制手续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经办人员填制的,一般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者同时反映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2)累计凭证的填制方法。累计凭证是在一定时期不断重复地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它是由经办人每次经济业务完成后在其上面重复填制而成的。(3)汇总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汇总原始凭证,是指在会计的实际工作日,为了简化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将一定时期若干份记录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一张汇总凭证,用以集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汇总原始凭证是有关责任者根据经济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的。(4)记账编制凭证的填制方法。记账编制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一定时期内某一账户的记录结果,对某一特定事项进行归类、整理而编制的,以满足会计核算或经济管理的需要。2、外来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外来原始凭证是在企业同外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由外单位的经办人员填制的。外来原始凭证一般由税务局等部门统一印制,或经税务部门批准由经济单位印制,在填制时加盖出据凭证单位公章方有效,对于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必须用复写纸套写。

339 评论(14)

戆戆的囡囡

会计凭证不能借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可提供查询或复制。

316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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