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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忠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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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昕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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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都是可以的。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第五条相关规定:税务师事务所采取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百分之五十。

即合伙人或者有限责任制都是可行的,并非不执行”有限责任制“。

【合伙制】

合伙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制】

股份制是指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 股东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

扩展资料:

【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的区别。

1、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普通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股份制企业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

3、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

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合约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订协议。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参考资料来源一:百度百科--合伙制

参考资料来源二: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制

会计事务所合约

88 评论(14)

两小酒窝

1、审计、会计咨询、法律咨询类的合同不需要贴花。2、财务软件服务协议属于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合同的规定税率为0.3‰

201 评论(10)

和信长庆

公司与会计事务所签订的审计协议书,不需要贴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六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帐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

第七条 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帐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簿。

其他帐簿,是指除上述帐簿以外的帐簿,包括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256 评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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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其责任归属决定。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合伙组织。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协定,以个人财产承担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并且,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一、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制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出资者所负的责任不同。在合伙制形式下,当合伙制事务所发生索赔案件时,合伙人首先以事务所的合伙财产按其承担债务的比例来清偿。

如果不足,则要以个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来清偿。并且,各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相比之下,有限责任制对投资人的约束力就要小得多,事务所的财产与出资者的个人财产分离,出资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比合伙制小得多。

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二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师事务所

341 评论(14)

约丶书丶亚

我们事务所就是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两种。《注册会计师法》 第二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 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278 评论(13)

娜是阵疯

是需要写合同、协议的话,建议你登陆律伴,找个律师去处理会比较有保障些。

330 评论(14)

重叠的岁月

内部分配是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必须解决的大问题。不同事务所有不同的分配办法。与其他企业一样,事务所的报酬合约不外乎有三种,即工资合约、分成合约和定额合约。工资合约就是事务所向注册会计师支付固定工资,剩余收益由出资人全部享有。定额合约是注册会计师自己联系业务自己做,在给事务所上缴一定管理费后剩余收益归己(类似于承包)。分成合约是事务所只给注册会计师支付较少的基本工资,注册会计师的主要薪酬是按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这三种合约形式在事务所均能见到。作为审计这种质量比成本、进度更重要的行业,如果将激励过多地与项目收入挂钩,可能存在诱使注册会计师将过多的努力投入到进度上而忽视质量。根据对部分实行固定工资合约的事务所考察,其审计程序执行比较到位,特别是工作底稿做得比较规范,这正是固定工资合约反映出的优点。但低效率同时也是固定工资合约的最大问题。审计虽然突出强调质量,但进度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也有明确要求。特别是当前审计收费普遍偏低的情况下,低效率既不能保证工期,也使审计成本上升可能导致项目亏损。如何激励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效率?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就是将注册会计师的收入与项目收入挂钩提成,并降低基本工资的比重,压缩固定成本开支,还可转移部分经营风险。据不完全统计,分成制是目前事务所的主要选择,提成比例高的达到了业务收入的20-30%,而在注册会计师收入构成中提成工资比重高的达到80%以上。为防止注册会计师片面追求利益而忽视执业质量,事务所一般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报告上签字,作为与利益分成一致的风险分担安排。于是也有独立于报酬之外的、专门体现责任分担的注册会计师签字费,按项目业务收入的1-5%不等比例支付。从调查情况看,分成制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但也出现一定利益倾向,例如审计人员不愿在工作底稿整理上投入足够的时间。分成合约同样需要较高的监督成本。定额合约一般是事务所的所有者无自己的业务渠道,以出租事务所牌子获取一定收益。这种情况还出现在出资人不和,甚至各自为政的事务所。虽然定额合约案例较少,但现实中客观存在,此处不作细致讨论。有限责任事务所的委托方和代理方的责任(主要是指刑事责任)风险无法通过合约安排进行转移,由于外生的不确定性及其后果的严重性,如果注册会计师签字承担责任,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可以证明,在工资合约下,注册会计师将是风险规避型的,审计行业最优风险分担和帕累托最优努力水平可能无法同时实现。而在分成制下,通过设计合理的分成比,只要双方不是严格风险规避型的,最优风险分担和帕累托最优努力水平就能同时实现。因此,我们认为,综合工资合约和分成合约的优点,建立多目标的考核评价和分配体系,更适合事务所的行业特点。进一步来看,会计师事务所强调按资分配,在资本与劳动之间划界线、搞对立,是不明智的,也是不科学的,与该行业人力资源是主要生产要素的组织特征不符。事务所要做大做强,留住人才,必须从“资合”走向“人合”,分配制度必须突破资本意识,建立“按资分配、按劳分配、按责分配”相结合的和谐分配体制。(四川正信会计师事务所郭炳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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