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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好菇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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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目的是为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为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而实施的程序称为“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据实施这些程序所获取的信息,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1)询问管理层和被审计单位内部其他人员;

(2)分析程序;

(3)观察和检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当实施上述审计程序,但是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每一方面时无须实施上述所有程序。

1. 询问管理层和被审计单位内部其他人员。 询问管理层和被审计单位内部其他人员是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一个重要信息来源。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向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询问下列事项:

(1)管理层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如新的竞争对手、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流失、新的税收法规的实施以及经营目标或战略的变化等。

(2)被审计单位最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交易和事项,或者目前发生的重大会计处理问题。如重大的购并事宜等。

(4)被审计单位发生的其他重要变化。如所有权结构、组织结构的变化,以及内部控制的变化等。

注册会计师通过询问获取的大部分信息来自管理层和负责财务报告的人员。注册会计师也可以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的其他不同层级的人员获取信息,或为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提供不同的视角。例如:

(1)直接询问治理层,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编制财务报表的环境。

(2)直接询问内部审计人员,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本年度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而实施的内部审计程序,以及管理层是否根据实施这些程序的结果采取了适当的应对措施。

(3)询问参与生成、处理或记录复杂或异常交易的员工,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评价被审计单位选择和运用某项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4)直接询问内部法律顾问,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有关信息,如诉讼、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影响被审计单位的舞弊或舞弊嫌疑、产品保证、售后责任、与业务合作伙伴的安排(如合营企业)和合同条款的含义等。

(5)直接询问营销或销售人员,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营销策略的变化、销售趋势或与客户的合同安排。

2. 实施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分析程序还包括调查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数据严重偏离的波动和关系。

分析程序既可用于风险评估程序和实质性程序,也可用于对财务报表的总体复核。

注册会计师实施分析程序有助于识别异常的交易或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和审计产生影响的金额、比率和趋势。在实施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预期可能存在的合理关系,并与被审计单位记录的金额、依据记录金额计算的比率或趋势相比较;如果发现异常或未预期到的关系,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时考虑这些比较结果。

如果使用了高度汇总的数据,实施分析程序的结果可能仅初步显示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将分析程序的结果与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时获取的其他信息一并考虑,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了解并评价分析程序的结果。例如被审计单位存在很多产品系列,各个产品系列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对总体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的结果可能仅初步显示销售成本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需要实施更为详细的分析程序。例如,对每一产品系列进行毛利率分析,或者将总体毛利率分析的结果连同其他信息一并考虑。

3. 观察和检查。 观察和检查程序可以支持对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询问结果,并可以提供有关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观察和检查程序:

(1)观察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 例如,观察被审计单位人员正在从事的生产活动和内部控制活动,增加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人员如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及实施内部控制的了解。

(2)检查文件、记录和内部控制手册。 例如,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计划、策略、章程,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各业务流程操作指引和内部控制手册等,了解被审计单位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3)阅读由管理层和治理层编制的报告。 例如,阅读被审计单位年度和中期财务报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高级管理层会议的会议记录或纪要,管理层的讨论和分析资料,对重要经营环节和外部因素的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报告以及其他特殊目的的报告(如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了解自上一期审计结束至本期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发生的重大事项。

(4)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厂房设备。 通过现场访问和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厂房设备,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性质及其经营活动。在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厂房和办公场所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有机会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担任不同职责的员工进行交流可以增强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及其重大影响因素的了解。

(5)追踪交易在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过程(穿行测试)。 这是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业务流程及其相关控制时经常使用的审计程序。通过追踪某笔或某几笔交易在业务流程中如何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以及相关控制如何执行,注册会计师可以确定被审计单位的交易流程和相关控制是否与之前通过其他程序所获得的了解一致,并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1. 其他审计程序。 除了采用上述程序从被审计单位内部获取信息以外,如果根据职业判断认为从被审计单位外部获取的信息有助于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这些信息。例如,询问被审计单位聘请的外部法律顾问、专业评估师、投资顾问和财务顾问等。

阅读外部信息也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外部信息包括证券分析师、银行、评级机构出具的有关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或市场环境等状况的报告,贸易与经济方面的报纸期刊,法规或金融出版物,以及政府部门或民间组织发布的行业报告和统计数据等。

2. 其他信息来源。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客户接受或保持过程中获取的信息是否与识别重大错报风险相关。通常,对新的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在业务承接阶段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以确定是否承接该业务。而对连续审计业务,也应在每年的续约过程中对上年审计作总体评价,并更新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和风险评估结果,以确定是否续约。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其他服务(如执行中期财务报表审阅业务)所获得的经验是否有助于识别重大错报风险。

对于连续审计业务,如果拟利用以往与被审计单位交往的经验和以前审计中实施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自以前审计后是否已发生变化,进而可能影响这些信息对本期审计的相关性。例如,通过前期审计获取的有关被审计单位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证据,以及有关以往的错报和错报是否得到及时更正的信息,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评估本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但值得注意的是,被审计单位或其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此类信息在本期审计中已不具有相关性。例如,注册会计师前期已经了解了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但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可能在本期发生变化,导致内部控制也发生相应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需要实施询问和其他适当的审计程序(如穿行测试),以确定该变化是否可能影响此类信息在本期审计中的相关性。

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从六个方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需要说明的是,注册会计师无须在了解每个方面时都实施以上所有的风险评估程序。例如,在了解内部控制时通常不用分析程序。但是,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获取了解的整个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通常会实施上述所有的风险评估程序。

项目组内部的讨论在所有业务阶段都非常必要,可以保证所有事项得到恰当的考虑。通过安排具有较多经验的成员(如项目合伙人参与项目组内部的讨论,其他成员可以分享其见解和以往获取的被审计单位的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要求项目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关键成员应当讨论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以及如何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运用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项目合伙人应当确定向未参与讨论的项目组成员通报哪些事项。作为项目组内部讨论的一部分,考虑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中的披露要求,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的早期识别可能存在的与披露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

项目组内部的讨论为项目组成员提供了交流信息和分享见解的机会。项目组通过讨论可以使成员更好地了解在各自负责的领域中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并了解各自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如何影响审计的其他方面,包括对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项目组应当讨论被审计单位面临的经营风险、财务报表容易发生错报的领域以及发生错报的方式,特别是由于舞弊导致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讨论的内容和范围受项目组成员的职位、经验和所需要的信息的影响。表7-1列示了讨论的三个主要领域和可能涉及的信息。

表7-1 项目组讨论内容例示

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项目组内部参与讨论的成员。项目组的关键成员应当参与讨论,如果项目组需要拥有信息技术或其他特殊技能的专家,这些专家也可根据需要参与讨论。参与讨论人员的范围受项目组成员的职责经验和信息需要的影响,例如,在跨地区审计中,每个重要地区项目组的关键成员都应该参加讨论,但不要求所有成员每次都参与项目组的讨论。

项目组应当根据审计的具体情况,在整个审计过程中持续交换有关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可能性的信息。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的规定,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认识到可能存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情形。项目组在讨论时应当强调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警惕可能发生重大错报的迹象,并对这些迹象进行严格追踪。通过讨论,项目组成员可以交流和分享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包括可能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产生影响的信息或针对这些风险实施审计程序的信息。项目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易续强律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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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中,难度比较大的考试科目。在决定报考这门考试科目的时候,很多考生多是选择高圣荣老师的课程来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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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米花也是花

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ractising Accountant[1]、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2],简称为CPA,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的会计师公会,如加拿大的CGA ,美国的AICPA,澳大利亚的澳洲会计师公会,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而不是中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截止到2014年底,中国累计有19.3万人取得了全科证书。[3]中文名注册会计师外文名Certified Practising Accountant、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CPA考试科目《会计》、《审计》等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0日[4]CPA特训班 高顿网校提供CPA指南快速导航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时间规章制度主考单位注册制度合格标准注会现状审计准则视频名师精讲注册会计师课程体验考试报名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一)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二)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三)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第六条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5]考试科目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每科考试具体时间,在各年度全国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明确。[5]考试大纲考试范围在全国考委会发布的各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考试时间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每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明确[6]2020年9月10日,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发布《关于取消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宣布取消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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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遍金陵

因违法违纪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人尚未被解除职务他的职位五年。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证书被吊销或者被取消执业资格的,自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正直诚实,品行端正,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避免过度激励和短期激励导致合规风险。证券公司应当将薪酬管理与风险管理紧密结合,制定与风险水平、特征和持续时间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全面风险管理有效实施,实现稳健经营。确保合规底线要求证券公司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确保薪酬约束机制与合规管理的有效衔接,确保薪酬制度的有效实施。

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增强薪酬管理的约束力。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津贴等工资的止付、追索、扣减等。证券公司应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确保薪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薪酬约束机制与合规管理有效衔接,规避因违规行为引发的合规风险。过度激励和短期激励。同时,根据业务特点建立健全薪酬管理机制,增强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能力。

在薪酬制度的执行和执行方面,明确要求证券公司董事会负责按照上述原则建立公司薪酬制度,并负责监督的有效实施。制度,并承担薪酬管理的主要责任。同时,证券公司应建立薪酬制度实施监督机制,明确实施和监督制度的部门或机构,负责对薪酬相关制度进行审核并定期报送董事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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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婷0302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日益增加,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与管理措施是每个事务所必须考虑的问题。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来看,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严格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业务管理都能够有效控制执业风险。本文拟从与风险管理直接相关的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和法律咨询两个方面探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一、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形成的原因(一)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与有效治理结构的缺乏我国现阶段尚未建立起规范、有效的资本市场,也未能形成有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机制和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缺乏强调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内在动机和提高独立性审计服务质量的自愿性需求。相反,为了提高自身的绩效薪酬、保证配股资格、避免被特别处罚或被摘牌,为了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普遍存在虚构会计信息、操纵利润等舞弊冲动。因此,一方面,舞弊因素的增加导致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难度,注册会计师难以查出舞弊导致的错报;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聘请缺乏职业道德的、能够串通舞弊的会计师事务所。(二)诉讼案件与赔付金额的日益增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不当的诉讼案件和赔付金额越来越多,职业赔偿保险公司的调查分析表明,由国际上著名会计师事务所通告索赔的数量日益增多,同时索赔发生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索赔金额迅速攀升。据调查,1974-1989年,会计师事务所清偿索赔数额为18亿美元,而1980—1995年,索赔金额上升至95亿美元。导致了目前“诉讼爆炸”和“保险危机”的局面,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谨慎和专业胜任能力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三)注册会计师执业难度的增加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组织结构、经济业务越来越趋于复杂,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使得会计处理方式更多涉及主观判断,从而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难度。从内部因素看,很多事务所缺乏相应的质量控制机制,或者虽然设计了质量控制机制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事务所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执业谨慎和执业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一味追求业务,缺乏专业服务精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二、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一)会计师事务所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的原因长期以来,由于民事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监管主要依赖行政制裁和刑事责任,尤其是行政责任。但真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为数极少。由于过低的法律责任间接地助长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不诚信风气。200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发布,明确了由于注册会计师执业不谨慎或欺诈而出具不实报告对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与此相对应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有限,如稍有不慎很可能导致“倾家荡产”。因此,会计师事务所有必要提取风险基金以及购买责任保险,在发生法律诉讼的情况下,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使会计师事务所发生面临破产的危机,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二)会计师事务所提取风险基金的相关规定2007年3月,财政部正式颁布了《管理办法》,用以规范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的具体管理,在最新的《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事务所应当于每年年末,以本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基数,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并且职业风险基金的用途是用于因职业责任引起的民事赔偿以及与民事赔偿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法律费用。笔者利用问卷对国内事务所的风险应对进行了调查,调查统计结果见表1。虽然《管理办法》规定,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的,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可以按规定抵扣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对职业风险基金的统计数据有一个抵减效应,但调查显示购买职业保险的事务所只占7.84%,所以国内事务所并没有完全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且有部分事务所基金提取不足是显而易见的。目前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是由事务所自行管理的,由于民事赔偿制度还没有正式启动,该风险基金的设立有名无实,虽然累计的职业风险基金数额较大,但只是停留在账面上,只有很少部分对应在货币资金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虚提、漏提、不提,或年末计提,年初冲销。《管理办法》中已对违反其规定的情况作了处罚措施。笔者认为,责令改正和公告不足以规范事务所的行为,财政部门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以使事务所更加自觉按照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应该下设专门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部门,借鉴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方法,为各事务所开设专户,进行专户储存。发生职业风险需赔偿时由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拨付,不足部分由事务所补足,可以保证专款专用,在面对民事赔偿上可以及时支付。真正地将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落实到实处,依法计提,有效计提,使得风险基金切实能够起到在涉及民事赔偿时候的风险应对作用。三、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咨询(一)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法律法规要求与责任的遵守目前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正在逐渐扩展,特别是在西方国家,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无论是法院的判例解释,还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的态度,和以往比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消费者利益保护主义的兴起,审计保险理论的运用还有在所有商业领域,注册会计师的参与度逐渐增加,注册会计师执业日益收到影响、甚至阻碍或冲击。我国自199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56号文发布之后的两年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例达500余例。“遵循审计准则即免责”难以被法律界从感情上接受。我国股市一系列财务造假案,均已涉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及刑事责任。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法律诉讼。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严格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业务管理等以及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等措施均可以降低执业风险,有利于避免法律诉讼,然而注册会计师在很多特殊的、涉及法律问题的领域并不十分熟悉,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在执业过程中就遇到的问题向律师征询法律意见,以利于根据法律意见及时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二)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法律咨询的具体内容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尽可能聘请熟悉相关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具有处理类似情况经验的律师,遇到重大法律问题,注册会计师应就该问题与所聘请的律师详细讨论潜在的危险,慎重考虑律师给出的建议,将事务所的法律责任降到最低;另一方面,事务可以考虑单独聘请律师,专门处理本事务所的法律事务,这样可以使其更好地了解本事务所的情况。国际大所都聘请了专门的律师团以处理各种法律事务,国内部分实力较为雄厚的大所也配备了专门律师。由表1可知,52家事务所的有效问卷中只有两家显示单独聘请了律师,以培训事务所人员,提高风险意识及法律水准。大多数国内事务所都没有配备专门律师,一是由于配备专门律师耗费较大,只有具备相当的实力基础的事务所才能单独聘请律师;二是根据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的事务所业务主要集中在中小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和验资,小规模的客户和简单的业务使得很多事务所也无需要单独聘请专门律师。四、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应对策略(一)提高执业质量,加强机构管理控制事务所要严格按照《》的要求提出职业风险基金,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加强事务所质量控制。只有执业质量提高才能从根本上降低执业风险,事务所应该设置质量控制的专门机构、对重要的业务和风险较大的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对执业不当的员工采取适当的处罚、贯彻业务底稿三级复核制度。(二)制定处罚标准与制度除执行严格的管理机制以外,财政部门还应制定系统、规范的处罚标准,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会计师事务所适当处罚。财政部门在运用行政处罚的时候应考虑行政处罚手段的有效性,与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相比较,使事务所更加自觉地按照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三)设立专门职业基金管理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下设专门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部门。注协可以借鉴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方法,为各事务所开设专户,进行专户储存。发生职业风险需赔偿时由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拨付,不足部分由事务所补足,可以保证专款专用,在面对民事赔偿上可以及时支付。从而真正地将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落实到实处,依法计提,有效计提,使风险基金切实能够起到在涉及民事赔偿时的风险应对作用。(四)建立专业法律咨询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考虑及深入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单独聘请律师对本事务所的法律事务相关专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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