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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小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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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财政部于2018年2月1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3号)(以下简称“新旧衔接规定”),对目前执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衔接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新旧衔接规定,做好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工作。

一、总体工作要求

按照新旧衔接规定的总体要求,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首先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

二、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各单位应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三、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

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

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四、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五、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二、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新旧衔接规定对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财务报表与预算报表的衔接进行了具体规范,财务会计科目按照旧制度会计要素的顺序进行新旧衔接举例,预算会计科目按照新制度预算会计科目涉及原账的有关内容进行举例,8要素同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具体说明,比如原未入账事项以及如何补提折旧、补提摊销以及基建并账核算等事项都进行了举例。

在财务会计方面,单位存在其他本规定未列举的原账科目余额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新账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当对原账中对应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单位在进行新旧衔接的转账时,应当编制转账的工作分录,作为转账的工作底稿,并将转入新账的对应原账户余额及分拆原账户余额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各单位首先要做好对政府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和学习工作,按照新旧衔接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重点要把握新旧衔接的工作步骤,比如资产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进行补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补提摊销,对未入账的有关事项进行清理。

政府会计制度无疑为我们广大的财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唯有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工作需要。

我们财务人员也要以贯彻实施《制度》为契机,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绩效管理与评价和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等政策的协调,全面提升部门和单位管理水平,同时提升单位财会人员的主体地位。

下一步,财政部还将具体针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发布有关文件,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充分做好准备。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您为我们点赞及关注我们,谢谢。

预算会计2017

267 评论(11)

小小织女星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是财政部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copy[2016]12号 2016.7.6…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知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道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现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339 评论(14)

秋天里的松鼠

如果存在取得的应缴财政款或向出差人员等借出现金这些业务,就会导致货币资金与资金结存数发生差异

283 评论(9)

小红红黑黑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通知迟迟没发布,改革势在必行,综合去年发布的消息,为您整理出各个科目的变化。

科目:《会计基础》变化部分

第一章

1.新增:现代会计按服务对象不同,主要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

2.新增:《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3.新增:五、政府会计准则

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施行。

4.新增:我国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部分组成。

第五章

1.改变:应付职工薪酬账户的明细核算账户由“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变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薪酬”等

2.重新表述了企业未分配利润形成的会计分录,使分录表达的更清晰

第十章

1.调整了资产负债表的内容;

2.删除利润表关于合并利润表的表述;

3.调整了利润表的内容

科目:《财经法规》变化部分

第一章

1.新增代理记账公司的具体规范要求;

2.新增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的具体解释

3.新增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4新增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说明

第二章

1.删除承兑成立;

2.新增利率标准;

3.新增违约金和服务费、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非本人授权交易的处理;

4新增一节网上支付;

第三章

1.删除营业税;

2.“营改增”已完成,重新定义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3.修改了消费税的税目;

第四章

新增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科目:《电算化》变化部分

第一章

1.对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信息化的概念、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软件的配备方式、会计软件的功能模块的知识要求提高一个等级;

删除企业应用XBRL的优势;

删除购买通用软件的优点和缺点;

删除自行开发软件的优点和缺点;

删除委托外部门开发软件的优点和缺点;

删除企业与外部单位联合开发软件的优点和缺点;

删除预算管理模块、项目管理模块的作用;

完善会计软件供应商服务的内容;

完善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的内容;

新增计算机自动审核会计凭证;

新增外部投资企业使用境外投资者指定会计软件的规范;

新增企业会计信息化会计资料管理。

以上就是2017年会计证部分变化,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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