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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零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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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ILON宇普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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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准则,共48个。具体是: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准则,共48个、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准则

181 评论(8)

遥遥望沙飞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内容包括:

1、一般原则与责任;

2、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应对;

3、审计证据;

4、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

5、审计结论与报告;

6、特殊领域。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的会计师公会,如加拿大的CGA,美国的AICPA,澳大利亚的澳洲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

考试制度: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

考试资格: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202 评论(12)

悠悠lvying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该项准则要求在上市实体的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需要逐个披露关键审计事项。

第一条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规范注册会计师如何确定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如何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沟通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条沟通关键审计事项,旨在通过提高已执行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增加审计报告的沟通价值。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能够为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提供额外的信息,以帮助其了解注册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还能够帮助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了解被审计单位,以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的领域。

第四条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还能够为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就与被审计单位、已审计财务报表或已执行审计工作相关的事项进一步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提供基础。

第五条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以注册会计师已就财务报表整体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不能代替下列事项:

(一)管理层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在财务报表中作出的披露,或为使财务报表实现公允反映而作出的披露(如适用);

(二)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根据审计业务的具体情况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三)当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的规定进行报告。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也不是注册会计师就单一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第六条本准则适用于对上市实体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以及注册会计师决定或委托方要求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其他情形。如果法律法规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本准则同样适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时,不得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除非法律法规要求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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