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叫小胖
买一赠一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会计分录是:正常销售部分: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赠品部分:借: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库存商品根据《关于买赠行为增值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第一条的规定,对纳税人“买物赠物”方式的销售行为,按其实际收到的货款申报缴纳增值税,按其实际收到的货款申报缴纳增值税,但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的规定,在账务上将实际收到的销售金额,按销售货物和随同销售赠送货物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其销售收入,同时应将销售货物和随同销售赠送的货物品名、数量以及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的价格和金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对随同销售赠送的货物品种较多,不能在同一张发票上列明赠送货物的品名、数量的,可统一开具“赠品一批”,同时需开具《随同销售赠送货物清单》(见附件)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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