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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购交易会计分录:销售方(售后回购融入资金方)会计处理:销售商品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回购价与原售价之间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月计提利息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贷:其他应付款销售方购回商品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购货方会计处理:购进商品时(需取得增值税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月计提利息收入,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贷:其他应收款销售方回购时,购货方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关注环球网校快问售后回购交易会计分录如何做
~*诗情画意*~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看个例子,希望能帮到您。【问】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去年7月因为资金紧张,与甲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出售一批木材给甲公司,合同约定价格为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合同还约定今年1月初,我公司以53万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回购这批木材。木材的成本价为40万元,材料发出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问我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答】此时公司要做以下分录:借:银行存款 585000贷:其他应付款 5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借:发出商品 400000贷:库存商品 400000每月末:借:财务费用 5000贷:其他应付款 5000回购时:借:其他应付款 53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100贷:银行存款 620100借:库存商品 400000贷:发出商品 400000欢迎点我的昵乐-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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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规定,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应同时满足五个条件。在售后回购交易方式下,对于销售方而言,其交易行为属于融资性质。由于销售与回购是以一揽子方式通过签订回购协议进行的,因此可以将销售与回购看做是一笔交易。回购价与销售价的差额本质上属于融资费用,支村的回购价格应视同偿还借款,因此销售方销售商品的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应将其作为回购价的调整计入其他应付款,并在回购期限内平均摊销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在回购商品最终对外销售时确认一次收入。【例】2009年1月1日,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该商品成本为80万,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2009年5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1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分析】由于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原则上,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接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账务处理如下:(1)1月1日发出商品时:借:银行存款 1170000贷:其他应付款 1000000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同时结转成本:借:发出商品 800000贷:库存商品 800000由于回购价大于原售价,因而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本例中由于回购期间为5个月,货币时间价值影响不大,采用直线法计提利息费用。1月至5月,每月应计提的利息费用为20000(100000÷5=20000)元。借:财务费用 20000贷:其他应付款 20000(2)5月31日,甲公司购回商品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商品价款110万元,增值税额18.7万元。借:财务费用 20000贷:其他应付款 20000借:库存商品 800000贷:发出商品 800000借:其他应付款 1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7000贷:银行存款 128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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