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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ranrenxiao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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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二蛋蛋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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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内从事独立审计及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和人员。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独立审计及相关业务的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方可执行业务。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并依法纳税。第五条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自律性管理。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第六条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财政部门)是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管理、监督、指导。 省财政部门可以委托各市、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八条注册会计师依法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委托人和有关部门不得拒绝接受注册会计师依法出具的报告。第二章注册会计师第九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可以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第十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如下材料: (一)个人申请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职从事审计业务两年以上的证明及审计项目目录; (四)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合同; (五)两名注册会计师的推荐书; (六)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一条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申请后,应在3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注册。准予注册的,发给注册会计师证书;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财政部门申请复议。第十二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未逾5年的,但过失犯罪除外;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未逾2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未逾5年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第十三条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执业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工作中违反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并犯有严重错误的; (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五)考核不合格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实行定期考核制度,每3年考核一次。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实行年检制度。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当年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年检合格者,方可继续执行业务。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进所、离所、转所均须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登记手续。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法定业务: (一)审查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下列相关业务: (一)参与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财务、税务和经济管理咨询; (二)代理纳税申报,代理记账业务; (三)代办申请注册登记,协助拟订合同、章程和其他经济文件; (四)参与培训财务会计、审计和其他经济管理人员; (五)办理资产评估业务; (六)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2002年注册会计师

340 评论(12)

杭椒牛柳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包括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以及准则配套指南和讲解材料。

84 评论(11)

Simena1943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共60件,包括独立审计准则28件、独立审计实务公告10件、执业规范指南5件、相关准则3件、指导意见4件、审计技术提示2件、相关文件8件。

独立审计准则(28)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

(1995年12月25日发布)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1995年12月25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

——会计报表审计

(1995年12月25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

——审计业务约定书

(1995年12月25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

——审计计划

(1995年12月25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

——审计抽样

(1995年12月25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

——审计证据

(1995年12月25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

——审计工作底稿

(1995年12月25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

——审计报告

(1995年12月25日发布 2003年4月14日修订)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

——错误与舞弊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

——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

——审计重要性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

——分析性复核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

——利用专家的工作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

——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

——期初余额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

——期后事项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

——关联方及其交易

(1999年2月4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

——持续经营

(1999年2月4日发布 2003年4月14日修订)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

——违反法规行为

(1999年2月4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

——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

(1999年2月4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

(1999年2月4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

——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

(1999年2月4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

——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1999年2月4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

——管理当局声明

(1999年2月4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

——与管理当局的沟通

(1999年2月4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5号

——会计估计

(2001年1月21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

——存货监盘

(2002年3月5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

——函 证

(2002年3月5日发布)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

——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003年4月14日发布)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10)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

——验 资

(1995年12月25日发布 2001年1月21日修订)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2号

——管理建议书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3号

——小规模企业审计的特殊考虑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4号

——盈利预测审核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

——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1999年2月4日发布)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

——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

(1999年2月4日发布)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7号

——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

(2001年1月21日发布)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8号

——银行间函证程序

(2001年1月21日发布)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9号

——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2002年3月5日发布)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0号

——会计报表审阅

(2002年3月5日发布)

执业规范指南(5)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1号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试行)

(1996年1月31日发布)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2号

——审计工作底稿(试行)

(1996年1月31日发布)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

——验资(试行)

(1996年1月31日发布 2001年6月26日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4号

——小规模企业审计(试行)

(2001年7月19日发布)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

——审计报告(试行)

(2003年5月13日发布)

其他相关准则(3)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指导意见(4)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资产减值准备审计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0年1月27日 会协字[2000]29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2年2月9日 会协[2002]41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2年6月25日 会协[2002]160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企业集团会计报表审计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4年4月15日 会协[2004]27号

审计技术提示(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的通知

2002年7月19日 会协[2002]203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审计技术提示第2号——会计报表公布日后发现的事实》的通知

2002年9月13日 会协[2002]243号

相关文件(8)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验资机构执业规范有关问题的答复

1997年12月2日 会协字[1997]294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活期储蓄存单能否作为验资凭据的答复

1997年12月15日 会协字[1997]310号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 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

1999年1月6日 财协字[1999]1号

财政部关于明确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作用的通知

1999年7月12日 财协字[1999]10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 结算 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9年8月5日 财协字[1999]103号

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1年7月2日 财会[2001]1035号

财政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的通知

2001年9月30日 财会[2001]1067号

财政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验资工作及健全外资外汇登记制度的通知

2002年3月13日 财会[2002]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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