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悟空harrywang
答:一、确认是指将某一项目,作为一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或其他要素正式列入财务报告的过程。二、一个项目的确认,要同时以文字和数字加以描述,其金额包括在报表总计之中。三、确认对于一项资产或负债而言,不仅涉及初始入账的确认,而且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在财务负债表中的确认。如:2018年1月15日,甲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10000元备发工资借:库存现金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
调皮捣蛋妈
理论上没有区别,都是权责发生制。我们的会计法规多是针对虚增收入而设的,所以你要多计收入,在不违反会计法规的前提下,税务是欢迎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差别还是挺大的,首先是流转税,税务上一般是不管你会计怎么记,只要有发票就要计算流转税;所得税也是,到了年末,即使你的这个项目还没有作完,应发生的成本还没有支出(凭据也没有,没办记应付),如果你预收上有余额,税务经常会要求你转成收入计税。这在理论上是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权责发生制的精神的,但多数情况下都是这样。您的补充都跟收入没什么关系呀。都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问题。参考增值税法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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