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kumiko
首先无形资产我是按照“三新”算的,就是说可以加计扣除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1700+200+100-600*0.5+60+40=1800应缴所得税1800*0.25=45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0*0.25+40*0.25=25期末递延所得税-25(前提是以前年度没有发生纳税调整事项)要是有不对的请告诉我,我记得是这样算的
云飞扬了
1.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为600*2/10=12,直线法折旧600/10=6,应调增利润6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2-6=62.关联企业的捐赠不能税前列支,调增200万元3.40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的部分,按400*150%摊销,另外的200万元可按150%抵扣,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0万元.4.罚款不能列支5.存货跌价准备不能列支该公司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700+6+200-100+100+40=1934应缴所得税=1934*0.25=483.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期末递延所得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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