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6

  • 浏览数

    291

yolanda甯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中级会计职称仲裁协议

6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魔王夫人

已采纳

假的。

中级会计职称之所以有价值被认可,是因为备考的过程中,将知识理论与实际经验相结合,是一次质的提升。无论是升职、加薪还是跳槽绝不是只看证书就可以的,能力跟不上去凭什么得到认可。

相信很多考生在备考前都会去找很多的资料,一累积下来手中的资料很多,但却无从下手。到底该从哪一个开始,如果每个资料都学习一遍,不仅耽误备考时间,还起不到任何作用。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注意事项

中级会计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方式,并且仍然禁止携带计算器。往年不少考生反映,平时都是练习纸质版的习题,考试时第一次用电脑答题,计算器用不惯,公式不知道怎么输入,白白浪费了考试时间,会做的题来不及做。

做题是检测自己学习情况的一种方式,但是许多考生急于求成,认为题海战术是最好的学习方法,但忽略了总结的重要性,并且没有正确利用好错题。在考试前,任何错题都是有价值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仲裁协议

158 评论(14)

大碗碗儿

2022年中级会计师审核条件一览,考试报名审核没通过怎么办?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过程中,报名的审核也成为了考生们关注的重点。许多考生因为报名审核条件不足、材料不齐而错失了考试机会,备考的心血就白费了。那么2022年中级会计师审核有什么要注意的呢?报名审核没通过又该怎么办呢?小编就带你一起详细了解一下!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

一、中级会计职称审核方式及条件

1.网上资格审核

在考生报名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考生直接通过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通过后就可以缴费报名。

2.现场资格审核

在进行线上报名之后,考生需要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之后,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到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3.考后资格审核

考生在三科成绩全部合格后,再提供相应资料到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二、中级会计师审核材料准备

一般来说,中级会计师审核过程中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明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2.户口本(或者居住证)

3.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4.网上报名信息表原件

5.部分地区还需要会计工作及年限证明原件。

具体情况根据各个地区政策以及规定的不同而不同,但大部分地区以上材料是必备的,考生可以仔细查看当地考试的公告,获取权威有效的信息。

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高顿教育网站咨询()。

156 评论(14)

锐客家族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审核需要带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进行审核。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初级报名条件以上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扩展资料: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考试时间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等。

《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每类试题及每小题分值均在试卷中规定。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否则,答案无效。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试题。必须用黑色、蓝黑色、蓝色字迹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实行网上评卷的地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主观试题必须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中级职称

332 评论(10)

菩缇紫mariposa

需要考试!会计高级职称才需要评定。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关于工作年限的计算推算,请参考:取得中级经济师、中级统计师、中级审计师证书报考人员,无需工作年限即可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对于全日制学历考生,工作年限及学历要求如下:a.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b.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c.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2年;d.硕士学位报考人员,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位,会计工作满一年;e.博士学位报考人员,无需工作年限;f.报考人员取得全日制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后,参加工作若干年,又参加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学习(指脱产学习),并取得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的:前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与后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相加,就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总和。对于非全日制学历考生,工作年限及学历要求如下:非全日制学历包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教育所获得的学历,一定要是国家承认的(一般以学信网可以查询到的为准)。一般的,考生需要在网上报名前拿到学历证书,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咨询当地财政局具体政策。非全日制学历工作年限指拿到学历前后工作年限总和。a.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会计工作满5年;b.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会计工作满4年;c.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报考人员,需会计工作满2年;d.硕士学位报考人员,需会计工作满1年;e.博士学位报考人员,无需工作年限。

148 评论(13)

还是曼特宁

答案1: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会计师都得参加职称考试,并不能直接评定!答案补充会计师的报名条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或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技术资格考试。答案补充可以答案补充取得中级资格,计算机应用和英语考试合格,可聘任会计师职务。答案补充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会计师职务

112 评论(12)

香蕉2015

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知识点: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合法合理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原则。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不予受理。 知识点:仲裁机构 1.仲裁委员会性质:民间性组织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 区的市设立。——不实行地域管辖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实行级别管辖 2.仲裁委员会组成: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 不得少于2/3. 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法》规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2.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3.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5.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6.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7.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8.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9.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庭只能调解和裁决,无权强制执行。 知识点: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等。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二)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 (1)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2.回避制度。指参与某案件民事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不包括证人) 3.公开审判制度。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公开进行。 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4.两审终审制度。一个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即终结。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我国法院分为四级:最高法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除最高法院外,其他各级法院都有自己的上一级法院。 (1)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2)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终审裁判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241 评论(12)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