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鸡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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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特征详情如下:1.独立性(本质特征);2.权威性(必要条件);3.公正性(基本要求)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简称为CPA,注册会计师为中国唯一拥有签字权的执业人员,在上市公司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上,必须要有两个CPA持证人的签字方可生效,即是对此审计报告审核无异获得签字权。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综合阶段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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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i麻麻
审计标准是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事项进行评价的依据、准绳。审计标准具有层次性、区域性、时效性、相关性等特点。审计标准按性质和内容可分为:法律、法规和政策;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章制度;预算、计划和经济合同;业务规范和经济技术标准等。按来源可分为:内部标准、外部标准和审计人员自定标准等。按适用性可分为财务审计标准、经济效益审计标准等。审计标准选用得当与否,对于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十分重要。
AndyBarrel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审计控制是通过审计活动对运用组织资源的业务活动的一种控制或者是业务控制的一种再控制,旨在使之符合组织的目标。其特点可以概括如下:
1、审计控制的目标是合规性和效益性,通过审计控制使组织中纳入审计控制范围的业务活动提高合规性和效益性水平。
2、审计控制的内容是组织的业务活动,而不仅仅是财务活动;只要这些活动利用组织的资源,而不仅仅是资金、资产。
3、审计控制的方式是过程式的,包括事前事中事后;而不是仅仅是结果式的、事后的。
4、审计控制的范围不仅仅是业务活动的结果,更主要的是结果产生的机制。
5、审计控制的性质是一种重点控制,而不是全面控制。纳入审计控制范围的是组织的重大项目、大额资金、重要资产、资源。审计控制遵循重要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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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喵星人
08年《审计》教材P2-3第一阶段:1844年到20世纪初,对象是会计账目目的是查错防弊方法是对会计账目进行详细审计报考使用人为企业股东。第二阶段:20世纪初,对象由会计账目扩大到资产负债表,目的是判断企业信用情况,方法是详细审计初步转向抽样审计,报告使用人除了企业股东扩大到债权人。第三阶段:美国1933年《证券法》颁布,对象是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中心的全部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目的是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确定财务报表真实可靠查错防弊转为次要目的,方法是以控制测试为基础进行抽样审计,报考使用人扩大股东,债权人,证券交易机构,税务部门,金融机构及潜在投资者第四阶段,现代阶段,对象与报考使用者基本不变,在目的上,加入了防止舞弊,方法上,抽样审计方法得到普遍运用,风险导向审计得到推广,计算机辅助技术得到广泛采用
米苏and妮娜
一、审计准则体系的四个特点 (一)完整构建了准则框架体系执业准则体系包括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和量控制准则三大部分。质量控制准则是注册会计师执各类业务均应当执行的,而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则是按照注册会计师所从事业务是否具有鉴证职能、否需要提出鉴证结论加以区分的。其中,鉴证业务准又分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三类。里的审计准则用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要求注册会计师综合使用审计方法,对财务报表获取合理程度的保证;审阅业务准则用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要求注册会计师主要使用询问和分析程序,对财务报表获取有限程度的保证;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用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除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非历史财务信息的鉴证业务。在准则框架体系中,审计准则无疑是其核心内容和重点所在。因此,按照审计过程、业务性质和规范的内容,又将审计准则划分为一般原则与责任,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审计证据,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审计结论与报告,以及特殊目的、特殊业务、特殊领域等六小类。可见,准则框架体系层次分明,内容全面,既规范了审计等具有鉴证职能的业务,又规范了代编财务信息、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等不具有鉴证职能的业务,涵盖了注册会计师业务领域的各个主要环节和主要方面,能够满足注册会计师业务多元化的需求,满足社会公众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基本需求。(二)全面渗透了风险审计理念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方法或者说审计模式总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变化和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改变而不断改变的。原有审计准则总体上是建立在传统审计风险模式基础上的。传统审计模式的主要缺陷就在于注册会计师重视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环境但忽视其所处外部环境,重视被审计单位的控制风险但忽视其固有风险,而事实上,我国注册会计师目前面临的情形却是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环境的日趋复杂。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压力,以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与否等等,都会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产生重大影响。被审计单位所处的外部环境包括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同样会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在复杂环境下或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不健全时,如果继续采用传统审计模式,局限于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把审计的主要资源集中在具体交易事项和余额细节测试上,极易引发审计风险。因此,在准则框架体系中,为了更好地指导注册会计师有效地识别、评估和应对审计风险,制定了专门的准则,包括((计划审计工作))、《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重大性》和《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等5项审计准则。不仅如此,上至有关一般原则与责任的审计准则,下至有关审计证据、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和审计结论与报告的审计准则,也无不强调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评估和应对。很显然,准则框架体系全面渗透着风险审计理念,要求注册会计师将风险导向审计的观念贯穿于审计全过程。(三)充分体现了国际趋同要求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主席格雷厄姆?沃德在中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发布会上指出:中国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意味着审计过程更可信、审计师提供的信息更可信,投资者信心因而增强。所有这些,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的确,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跨国公司正在不断进入中国市场,中国企业也在不断走出国门,拓展海外业务,国际资本的流动也带动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跨国界发展。从这层意义上讲,审计是没有国界的。国家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顺应世界历史发展潮流的必然。中国准则体系的国际趋同既体现在框架体系上,也体现在准则项目和内容上。1.准则框架体系趋同。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公告覆盖的注册会计师业务类型包括: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业务;除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相关服务业务。相关准则分别被称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以及相关服务准则,而且,公告还包括用于保证各类业务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因此,中国准则框架体系与国际鉴证业务体系是完全趋同的。2.准则项目和内容趋同。将中国审计准则体系中的48个项目与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审计、鉴证和相关服务准则进行比较不难发现,除《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一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一存货监盘》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一验资》等个别准则以外,我们的准则体系项目与国际审计准则项目几乎是一致的。即便是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准则和存货监盘准则,其主要内容也分别在国际准则体系的职业道德准则和审计证据准则中作了规范,无非虑及这两方面的问题在我国目前审计实务中比较重要和突出,其内容又较为成熟,因此单列准则项目予以规范。在审计准则内容上,中国准则体系充分采纳了国际审计准则所有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程序,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审计的目标与原则、风险的评估与应对、审计证据的获取与分析、审计结论的形成与报告等方面,与国际审计准则保持了高度的统一。真正达到了准则项目和内容的趋同。(四)切实考虑了中国国情趋同不是相同,借鉴不等于照搬照抄。社会制度、文化背景、执业环境以及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认识程度等的不同,决定了我们在国际趋同的同时,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研究制定中国审计准则,使之既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文能保持中国特色。中国准则体系在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验资准则和准则行文体例等方面较好地体现了这一原则。1.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与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颁布的鉴证业务概念框架相比,《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的主要功能与之相同,旨在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明确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要素,确定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适用的鉴证业务类型;主要内容也相近,包括定义和目标、业务承接和鉴证业务要素等内容,但删除了概念框架范围和非鉴证业务报告等方面的内容,主要考虑到概念框架这种形式不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的要求,不可以单独作为准则项目。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一验资》在国际上,资本金制度分为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两类,我国选择了前者,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9条明确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法定资本制和验资制度从理论上讲,其意义是多方面的:(1)能够约束投资人及时注入其认缴的出资额,保证新设公司有一定数额的初始启动资金,有助于新设公司基本生产经营活动的顺立开展;(2)确定了公司股东之间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基础;(3)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注册资本明确了公司承担责任的最低限额;(4)为公司的债权人所拥有债权的如数收回提供了一定保障。但由于世界上仅有极少数国家和地区开展注册会计师验资业务,缺乏普遍性,国际审计准则体系并未包含验资准则。因此,中国审计准则体系以现行验资实务公告为基础,充分考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形成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一验资》,对验资定义、验资类型、审验程序和验资报告等全面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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