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人生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右耳在聽歌
法律分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panying106
属于“会计人员职业违法行为”的有: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6、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本位币的行为。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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