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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分录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一)由社保出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时: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二)由企业出计提时: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二、伤残就业补助金定义及计算(一)含义: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二)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各伤残等级补贴分类(一)一级至四级不享受。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二)五级至六级: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条件之一:①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三)七级至十级: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条件之一: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四、其他有关规定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诺仔滴麻麻
1、工伤费应入哪个会计科目?(1)如果没有上保险,工伤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2)如果单位上保险了,单位垫付的费用,暂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2、工伤买了保险,理赔退费怎样做会计分录?不退费怎样入会计科目?(1)单位垫付费用时借:其他应收款--社保贷:现金(2)收回理赔费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社保(3)如果不退费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贷:其他应收款--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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