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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准备,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的,但因为题目计算计税基础是在原价的基础上直接计算的,其中是没有扣除减值准备的,所以也不需要再回来的问题,纳税调整才需要将减值准备加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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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题目应该是实用所得税率33%情况下的题目。25%所得税的题目应该2008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是50。从根本上说你这个题目是有问题的。如果将所得税率改为33%,答案为:本期调整当期应纳所得税额=(1000-100+50由业务招待费超支产生)当期所得税费用=(1000-100+50)×33%=313.5(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100×33%=33或者(5000-4700)×33%-50=33(万元),所得税费用总额=313.5+33=346.5(万元),净利润 =1000-346.5=653.5(万元)。题目贴上:甲公司2008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比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超支50万元,由于会计采用的折旧方法与税法规定不同,当期会计比税法规定少计提折旧100万元。2008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50万元;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4700万元。除上述差异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和差异。甲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08年的净利润为( )万元A、670 B、686.5 C、719.5 D、737.5 请大家认真读题,1、当期会计比税法规定少计提折旧100万元,这将产生的结果是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比计税基础高100万元;2、2008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50万元;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4700万元。此句话中前半部分也就是“2008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50万元”,这就导致了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比计税基础高200万元。3、大家看题目中“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4700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刚好比计税基础高出300。所以本题除了当期会计比税法规定少计提折旧100万元外,再无别的所得税差异了。“由于会计采用的折旧方法与税法规定不同,当期会计比税法规定少计提折旧100万元。2008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50万元;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4700万元。”这是同一个事件,而不是两个事件。“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4700万元”是由于当期会计比税法规定少计提折旧100万元和2008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50万元所产生的结果。由此本期调整当期应纳所得税额=(1000-100+50由业务招待费超支产生)当期所得税费用=(1000-100+50)×25%=237.5(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100×25%=25或者(5000-4700)×33%-50=25(万元),所得税费用总额=237.5+25=262.5(万元),净利润 =1000-262.5=737.5(万元)。另外:职工工资福利费税前扣除的税收政策,没有比照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政策规定:超过限额部分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所以不考虑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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